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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四万装备齐全、武器犀利的明军,已经不是缅甸能够抵挡的。
如果不是地形地势、气候和后勤等原因,占领上缅、中缅、下缅,都不算困难。
但皇帝要的是稳固占领、长期占踞,以及有绝对把握的胜利。
况且,这是第一次大规模的对外征伐,与平辽平叛的性质并不一样。胜则民心士气大振,败的话,开疆拓土的计划肯定会面临诸多的阻力。
所以,才调动了如此数量的军队,投入了巨量的钱财和物资。
所要达到的目的便是尽量杀伤或俘虏缅人的有生力量,使其在上缅甸和占领区基本丧失反抗之力。
鲸吞灭国固然痛快,可接下来的占领和维持费用,却相当高昂。远不如占领一地,消化一地,先把眼前的利益捞足。
说白了,皇帝要先收回成本,并见到效益,然后再鼓动大家投资,继续开疆拓土的宏伟计划。
同时,皇帝也要向大明子民展示对外战争的正确姿势。越打越强,越打越有钱,越打土地越多,大家都能从中得到好处。
“万岁还是太持重谨慎了。”徐弘玉举目瞭望战场,没敢把这话说出口,却在心里这样想:“给某两万大军,弹药供应充足,就能横扫缅甸。”
没错,很多明军军官都信心爆棚,可也心知肚明,光是弹药供应充足,就不是那么简单能做到的。
为了伐缅,可是准备了一年多的时间。军队训练,熟悉气候环境,腾冲建立兵器司,差不多把皇帝一年的金花银又给花光了。
当然,皇帝长袖善舞,手握玻璃镜子、皇家织造、御用瓷窑等财源,倒不是很在乎每年一百多万的金花银。
嗯,把阿瓦城攻下,给万岁多抢点金银财宝,让万岁高兴高兴。收到回头钱儿了,这以后的战争,打得还要更多。
徐弘玉虽是勋贵家庭出身,但几年来的经历,已经使他彻底喜爱上了军人这个职业。
纵横沙场、铁血征战,最能彰显男子汉气概的职业,最能青史留名的功绩。
“将军。”徐小七带着几个骑兵,却押着上百俘虏,交给土兵后,纵马奔来,笑着敬礼。
徐弘玉很满意,终于把“少爷”的称呼改掉了。在军中这么叫,别人听到了会怎么想,很没有威严,很没有面子的。
“追杀得痛快吧?”徐弘玉呵呵笑着,心中很是羡慕,可纵马冲杀,已经不是一个指挥官该干的工作。
徐小七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一群土鸡瓦狗,追杀起来没啥劲。”
徐弘玉翻了翻眼睛,说道:“对了,我让土官留意,有漂亮的女人,给你留着。”
停顿了一下,他又补充道:“也到了成家的时候了。”
“别,别。”徐小七把头摇得跟拔浪鼓似的,急道:“俺都是军官了,想要老婆,汉家姑娘多的是,弄什么缅女,话都听不懂。”
“我看缅女也多有漂亮的,听说性情也好。”徐弘玉笑道:“没想到你还挺挑的,就是要来做妾不也挺好。”
嘿嘿,徐小七坏笑了两声,说道:“那长官就做个榜样,您要娶缅女,俺跟着就是。”
“我——不行。”徐弘玉说道:“级别太高,娶个异族女子,以后还怎么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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