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在烧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我不说了还不行吗,对手,雪在烧,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汤曼就带着傅华去了一家一坐一忘的饭店,在朝阳区三里屯北小街,看到名字,傅华就很喜欢,很有禅味,似乎进入到饭店就能忘记一切烦忧。饭店内一色的木质桌椅,原色原味,很有丽江驿栈风格。恍惚的音乐,懒散的阳光,让人不自觉的就有一种安逸的感觉,时光到这里好像就停滞了。
坐下来之后,傅华笑了笑说:“小曼啊,原来你也会喜欢这么静的餐厅啊?”
汤曼笑了,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我更愿意闹腾一点的。不过这里的菜色还不错了,我觉得这里有特色,你会喜欢。我请你的客嘛,让你感到好才行啊。”
傅华就笑了笑说:“那谢谢了。”
虽然小清新的风格跟丽江庭院近似,但菜品却是有很大的不同,特别的几款鲜花入菜的菜肴,又漂亮又芬芳,别有一番趣味。两人也没什么要商谈的事情,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边吃边聊,悠闲自在,倒是很贴合这家饭店的意境。
两人正在吃着,一个女人走了进来,经过汤曼和傅华的桌子的时候,女人停了下来,指着汤曼说:“诶,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吃饭啊?”
汤曼愣了一下,看了看那女人,印象中好像不认识,便笑了笑说:“你好像认错人了吧?”
那女人笑了,说:“怎么会,你不是汤少的妹妹吗?”
傅华听这女人提到了汤言,就抬头看了一眼,眼前的女人瘦尖的瓜子脸,细眉之下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挺直的鼻梁,脸上的皮肤白皙,倒是一个美人。这种美如果看在别人的眼中,一定会有惊艳的感觉的,但是傅华是跟吴雯那种国色天香的花魁有过很长时间的接触的,这女人跟吴雯相比,倒还是有些距离的。不过也算是美色啦。汤言的女人还真是差不到哪里去。
汤曼看女人点出了她的身份,不由得愣了一下,她印象中还真是没有这个女人的,也许是哥哥什么时候带着这个女人跟自己打过照面,所以她才会认识自己。便笑了笑,说:“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女人笑了,说:“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们是在鼎福俱乐部见过的。”
汤曼一下子恍然了,她冲进哥哥在鼎福俱乐部的包房的那一晚,在傅华离开之后,这女人有过来跟汤言打招呼,哥哥介绍过这女人,说她是鼎福俱乐部的老板,叫方晶,当时她还觉得这女人年纪轻轻就开了那么一家豪华会所,算是个人物。不过那天两人仅仅互相点了个头,也没交谈过,事后自己就把这段事情给忘了。谁知道今天会在这里碰到。
汤曼笑了起来,说:“我想起来了,你是鼎福俱乐部的老板娘,也来这里吃饭啊?”
方晶笑了笑,说:“一个朋友跟我推荐了这边的菊花蜜柚,我就想来尝尝啦。你这位朋友是?”
方晶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傅华,也看到了傅华看了她一眼之后,就垂下眼帘的表情,她是一个对自己的容貌很有自信的女人,已经见惯那些初识男人看她的惊艳的表情,傅华的淡然就让她心里有些失落。不过她也是知道汤言汤曼的来历的,这个男人也许是汤曼的男朋友。作为汤曼的男朋友层次应该是很高的,对她不那么感兴趣,也不是很令人意外。
这算是在北京她见过的除了汤言之外,第二个对她的容貌不感兴趣的成年男人,方晶就很有兴趣认识一下,如果这家伙层次真的很高的话,也许是可以发展成为鼎福俱乐部的会员的。
傅华看这方晶问起了他,便站了起来,笑了笑说:“我叫傅华,是小曼的朋友。”
方晶笑着伸出手来,说:“我叫方晶,是鼎福俱乐部的老板,很高兴认识你啊,傅先生。”
傅华并没有因为方晶这么年轻就能开一家鼎福俱乐部这么豪华的会所而感到惊讶,他来北京这些年见过太多出人意料的事情了,因此已经算是见怪不怪了,便还是很淡然的跟方晶握了握手,笑笑说:“我也很高兴认识方老板。”
方晶这些年倒不是没见过在她面前表面装不在乎的男人,但是往往自己稍稍给点颜色,男人就无法自持,有些男人还会趁握手的时机紧抓住她的手不放的,而傅华仅仅沾了自己的手一下,就松开了,方晶就明白这个男人真的对自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