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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姓晁的科长热情接待了大家,晁科长知道大家的来意以后,将大家领进了档案室,档案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纸质档案,这部分档案是电脑普及前的档案,另一部分是电脑档案。
晁科长还喊来了四个人帮助查找纸质档案。
两个小时以后,即晚上七点钟左右,查找终于有了结果。
“应该是这个人——终于找到了,庞主任,你们看——”晁主任大声道,他拿着一封档案材料冲到庞飞腾和刘大羽跟前。
“姓名,王洪宝;性别,男;出生年月,1950年7月;籍贯,空白;经营项目,家具;经营地址,重庆市长江一路187号。
这就是档案表上所有的信息。
对工商管理部门来讲,该填写的都是一些重要的信息,而对刑侦人员来讲,档案表上省略的部分恰恰是最重要的内容。本来,我们做事情就缺乏认真严谨的优点,经历了十年混乱之后,我们做事就更加马虎——更加不走心了。
仅凭这点信息,是很难寻觅到汪洪宝的。
听了晁主任下面的话,刘大羽、陈杰和左向东更加沮丧:“长江一路在两年前大规模拆迁,长江一路187号早就不在了。”
刘大羽仍不甘心:“除了长江一路拆迁以外,附近有没有拆迁呢?”
“没有。这样吧!你们可以到长江一路附近去访一访其它做生意的——尤其是家具店,他们应该知道王洪宝的情况。”晁主任道。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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