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卿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四十四章 剐心相劝,化红尘,彭卿越,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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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若风走后,胡仙仙率先落于城门楼上歇息,她可不喜欢耗费功力在半空中淋雨。见她飞身而下,冷秋朗也带着麦娜莎落身于此。

先前空中发生的那一幕已让围观的闲人都跑散,胡仙仙到来时吓得守城门的军士也躲开。是以,城楼上这间守城军士休息时用的小屋此刻很清净。

紧随冷秋朗他们而来的鬼王一直警惕地站在门口,他看到胡仙仙悠闲自在地和麦娜莎聊天,而冷秋朗背对门斜坐着,听她们聊到有趣的事时他就轻笑几声。

胡仙仙似乎忘了还有大事未完,聊了半天后竟然还翻找出那些军士存放的酒,她与冷秋朗、麦娜莎小酌起来。

见此情景,本来就心中急切的鬼王实在等不下去了:“你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去办正事?”

胡仙仙随手拿起个酒杯抛向鬼王:“我们如今是盟友了,来喝一杯,别客气。”

鬼王延出灵力接住酒杯,隔空将这酒杯看了好几遍,确定这酒杯只是守城军士用的粗瓷杯才用手端起。

他端着酒杯走入屋内,胡仙仙热情地给他斟满酒,像是招待远方贵客:“这酒是泡了红枣儿和枸杞的稗子酒,别看它酿得粗糙,味儿可相当正。”

鬼王闻闻杯中酒气,真是醇香扑鼻。一时之间他都忘了自己本来要说什么,竟忍不住先尝了尝酒。

“醇厚浓郁,真是好酒。你说这是稗子酿的酒?稗子不是水稻田里的杂草吗?”

胡仙仙笑着给他解释,那热情洋溢中又带几分骄傲自夸的神情,真像是一个淳朴村姑在给外地人推荐自己家乡美酒。

“确实是那种稗子啊,你没喝过这样的酒?也难怪你没喝过。这可是咱们陵州的特产,其他地方的人咋懂得万物皆有其妙用?天生一物必有其存在之因,说某样东西是杂草废物只怪人们还没懂得它的大用处。”

“天生一物必有其存在之因?你的悟性当真不一般。”

“悟什么悟啊?走啦,去瞧瞧凌若风有没有劝得她的情郎听从安排。”

鬼王正咂舌品酒,没想到他们本来悠闲谈笑着,此刻都利索地起身掠出门而去。鬼王慌乱地饮尽杯中酒,急急追上他们。

细雨潇潇,山林寂寂,胡仙仙在半空中见义庄显出几分本来该有的萧索阴寒之感。她在想,果然是自己太闹腾了才把义庄都变得那般喧闹?

冷秋朗深深望她一眼,摇摇头,先行带着麦娜莎旋身落地。胡仙仙知道冷秋朗的眼神是提醒她要稳住心神,她闭了下眼睛,睁开眼睛后带着笑容落地。

她落于院中时,程浩风坐在小厅中间的大椅子上,面色肃然,一言不发。凌若风坐在旁边的凳子上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她的脸上满是泪痕。

见到冷秋朗和麦娜莎到来,程浩风眼神热切地望向他们身后的胡仙仙。胡仙仙有些心虚地避开他的目光,转而侧头笑看着身后急追而至的鬼王。

鬼王绕开冷秋朗他们三人,热情地奔向程浩风,笑问他:“好想你哦,程兄。怎么样?听了凌若风的劝说以后,明白我才是对你最好的人了吧?”

程浩风对鬼王的热情不屑一顾,他满是疑虑地望向胡仙仙。

胡仙仙觉得自己的脸都快笑僵了,肉体成了石块儿站在这里,灵魂早已飞扑到他怀中相依相偎。

鬼王见胡仙仙神色古怪地默然不语,就有些焦急起来,暗带威胁说:“胡姑娘,交易之事可是你主动提出的,你想反悔?反悔也无所谓,我是没什么损失的。可你们,就不要程浩风和麦娜莎的性命了?”

“仙仙,什么交易?”

程浩风唤“仙仙”两个字的时候不像别人那般发音短促,第一个“仙”字之后他要略顿一顿,语调低下去又上扬再说第二个“仙”字。

胡仙仙听他唤着自己的名字,就像是他嘴里含着一个又香又甜、又糯又弹的糍粑一般。就算是他从前冷冰冰地训斥自己,直呼自己全名,他念出的语调都还是那样。

不论她曾经多么想离他远一点,疑他待自己如白回风的影子而心寒过,却真没有憎恨过他。

她真不敢迎上他的目光,也不敢出声回答,她终究做不到完全藏心地说话做事。可是,她也不能再鲁莽行事,让己方陷于被动。

胡仙仙只得苦笑不语,正为难时,凌若风讥诮出声倒是让她稍松了一口气。

“三师兄,我不都跟你说了几遍了?你怎么还是不相信我说的?你以为她对你会有多好?一个斤斤计较的市井小民,算计利益才对她是最重要的事。”

程浩风对其他人都视若无睹,对其他人所说的话都是充耳不闻。他凝视着胡仙仙逼问:“你真的答应和鬼王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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