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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吃穿住行,吃是排在第一位的。饿极了的百姓,为了活命,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暴乱,抢劫,这都是小事儿,直接改朝换代的也是见得太多了。
可以说,粮食是天下太平的关键之物。
而如今这种新粮食,若是林家没有撒谎,产量是谷子和高粱的两倍,比稻米产量更多,又不挑地力,扛旱抗寒,也就是说无论山地还是河滩,南方还是北地,都可以耕种。
推广开去,大越百姓就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这如何不让整个大越朝堂狂喜?
有心思活络的臣子,带头跪倒高呼,“陛下洪福,得神明借林家之手,赐下金米,大越百姓从此安枕无忧。陛下万岁,万万岁!”
其余众人被抢了先机,就更不能落后了,自然赶紧跟着跪倒磕头。
林家老少也是同样,惹得娇娇偷偷翻白眼,明明就是他们一家试种了好几年,老爹和哥哥不知道多精心伺弄这些玉米,流了多少汗水。如今倒是成了皇帝的功劳了,他们林家反倒靠后了。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万恶的皇权至上。
许是听到了她心里嘀咕,夜岚悄悄握了她的手,轻轻点点头。
娇娇赶紧扬起笑脸,微微有些心虚,毕竟她抱怨的那个帝王,是夜岚的亲爹…
明德帝这会儿也没什么帝王仪态了,亲手在箱子里扒出一棒玉米,剥开之后就握在手里挥舞,狂喜有些癫狂。
“大越之幸,这是大越之幸啊。朕要祭田地,拜祖先,昭告天下,大越得获金米,太平盛世不远矣!”
群臣自然要附和,“正该如此,臣等马上就准备。”
就是三皇子恼恨的眼珠子发红,这样的时刻也是不敢再说任何难听的话。
倒是林老爷子拦阻道,“陛下,我们家里住在北茅,气候和土地都同南边不一样。不如今年先在各地试种,看看到底产量如何。兴许这金米就适合在北地,南边产量不高呢。”
这次不等皇上说话,蹲身在箱子旁研究半晌的宋大人就应道,“不会,南边产量肯定也不定。这金米的根子又多又长,就是山地也能取水供给生长,肯定没错。”
得了他这个专家肯定,众人自然更欢喜了。
宋大人想起林老爷子说起要献两种新粮食,又高声问道,“哎呀,另一种粮食呢,快,给我看看。”
众人得了提醒,也是死死盯着林老爷子,林老爷子哪里敢怠慢,赶紧从另一个箱子里拎出一株干枯的“蒿草”,蒿草下边的根系上颤巍巍坠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野果子”。
野果子表皮褐色,模样有些粗糙,大的比碗口还要大一圈儿,小的也像拳头一般。
老爷子也不迈关子,笑道,“陛下,各位大人,这东西也是同金米一起得的种子,我们家里取名叫地瓜,因为她的果子是长在地里的,外形又像香瓜,所以得了这个名字。”
许是生怕皇帝和群臣又起意改名字,老爷子着重多说了两句。要知道这地瓜这俩字,可是孙女告诉家里人的,轻易又改掉,那岂不是说他家孙女不好?
老爷子这个时候,也不忘了护犊子,绝对是大越宠孙女第一人了。
明德帝和群臣哪里知道他这般心思,一迭声催促着,“快说,这地瓜多少产量?”
老爷子提了提地瓜秧,笑道,“这东西比金米种的密集,产量自然要高,味道清甜软糯,蒸煮或者油炸,甚至生吃都成。可当粮食,也可当菜蔬,一个壮后生有三五个也吃饱了。我们家里最多种过半亩地,产了…十五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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