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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明确告诉王旭,行凶杀人之后要离开现场,但不能逃出太远,一定要让警方抓到。接下来,王旭不能对警方说任何话,哪怕交代杀人经过都不行,只能要求零口供定罪。
王旭觉得自己这辈子愧对家人,反正自己欠下这么多钱也没什么活下去的意思,还不如用这条命换来家人后半生的幸福生活,于是也就同意了。
至于对方承诺的这一大笔钱,先给王旭一半作为定金,等到王旭被抓之后再支付尾款。
王旭拿到定金之后考虑了一下,把这笔钱存到了妻子名下,要求对方把另外一半直接支付给高利贷,然后又要求高利贷那边收到钱之后放人。
那么为什么王旭没有拿定金直接赎回家人,而是要让对方去赎,其实有自己的考虑。
高利贷算是最没有信用的一类黑
组织,为了钱一定要把别人逼得家破人亡,实在再也榨不出油水才甘心。
如果这帮高利贷发现,王旭用小命换来这么多钱,一定会设法把所有钱全弄到自己手里。也就是说,王旭如果用定金换回家人的性命,等到对方支付尾款的时候,高利贷就可能半路劫上一道把钱弄到自己手里。
也就是对方支付尾款的时候,王旭已经在运河城坐牢了,家里只剩下孤儿寡母,哪里有能力对付这帮高利贷。
所以,王旭觉得自己还不如把钱藏起来,然后让对方务必保证高利贷可以放人。等到老婆孩子获得自由,可以拿上自己留下的钱远走高飞,让高利贷找不到踪影。
这个安排的还有一个优点在于,对方要直接跟高利贷接触,由对方负责放人事宜,王旭本人可以避免再跟高利贷打交道。
就像苍浩推测的一样,王旭也是朋友的,在木邦共和国这边充当眼线,确保高利贷确实可以放人。如果高利贷没有放人,或者对方违约没有支付尾款,王旭的朋友会来运河城,以探监为名把消息传递给王旭,那么王旭接下来就会翻供。
整件事情还有一处非常耐人寻味的细节,只要王旭被警察抓了,对方就可以支付尾款。按说应该等到整个案子尘埃落定,王旭伏法之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于对方而言安全系数更高,因为只要王旭人还活着,事情就会充满变数。
原本对方也是提出,等到王旭死了之后再支付尾款,但王旭坚决不同意。王旭觉得等到自己死了之后,到底发生些什么自己无从控制,自己家人是不是能得到尾款很不好说,还不如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就把一切安排妥当。
对方倒是也没怎么坚持原来的意见,跟王旭谈过几次之后,也就同意王旭的要求。
谭孝生分析,对方可能是想尽快了结这件事,如果等到王旭伏法之后再支付尾款,意味着对方还要继续留在木邦共和国跟高利贷打交道,这样一来就可能被木邦共和国警方注意到。对方可能是觉得王旭还算是老实,所以不想把事情拖延下去,这才痛快支付了尾款。<!-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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