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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呢?”长髯男子面露微笑,继而两人对视无语,一起消失于无形之中。</p>

看着两人消失的身影,刘德景迟迟说不出话来,心情始终无法平静。这两人,他已隐隐猜出了他们的身份。但神鬼之说太过于虚幻,就算他想相信,也很难真的接受。唯一的解释,或许只是他自己凭空产生了幻觉?但这种说法也根本站不住脚。尤其是长髯男子最后留下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禁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烙印。</p>

不过尽管他心有所想,世界却不会因此而停顿。</p>

当两人身影消失之时,也就意味着“御”之艺破解成功,宏大的战场顿时土崩瓦解,而最后一块六艺地支阵的拼图也轰然崩塌,四周再度回归到一片黑暗。</p>

黑暗之中,凄音幽幽,哀声欲绝,谁也说不得是不是眼花,但刘德景总是觉得这空旷的屋子里有着什么不干净的存在。</p>

这是一间空旷的石室,四周密闭,毫无一丝裂隙。按理说这样的屋子里应该伸手不见五指才对,但却恰恰又勉强能够视物,因为这里有着一个光源。</p>

石室的正中心,有一团妖艳的红光。红光并不是很亮,但那猩红惨血的颜色,却是让人看得心头慌。在那团红光之中,有着一道影子上下漂浮,看起来十分奇异。刘德景见到那影子,顿时瞳孔一凝,千辛万苦做了那么多,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眼前的这个东西吗?</p>

猩红色的《太平要术》,散着阵阵让人不安的气息,赫然出现在了那里。</p>

刘德景压抑着心中激动的心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迈开了最后的步伐。</p>

这个时候,一阵奇幻之声猛然响起。《太平要术》就像是有生命一般,突然出一阵强烈的嘶鸣声,红色光芒猛地炸开,照得整座石屋通红一片,犹如血炼地狱,让人无比心悸。</p>

与此同时,这突变同样反映在了石屋的外侧。猩红之光陡然亮起,照得地窟之中同样是一片血色。连那精白的龙气都被这红光渲染,看起来似一片桃红水粉一般。</p>

“这是什么?”任昂和幻香散人均不知道到底生了什么,同时心生疑惑。</p>

“糟了!!”只有于吉脸色顿时一变,大叫了一声,便朝石屋冲去。</p>

他的这个举动,瞬间让另外两人明白了到底生了什么。他们均是玲珑心思,念头快在脑海之中闪过,同时动了。</p>

任昂的反应极快,几乎是在于吉动身的刹那,也立刻抽出七星御真剑“处孽”,身形一闪,追了过去。手中银光亮起,如电闪雷鸣,直取于吉后背。</p>

然而这个时候,同样是两道妖魅之影闪动,从一旁杀将过来,硬生生地将他的长剑缠住,丝毫动弹不得。任昂面色一动,随即从怀中掏出一个东西,左手一扬,一道流星飞过,直接砸向了石屋。随即他目光冷厉,转过头来看向幻香散人。</p>

这是两人的第三次交手,他们都知道,这也必然会是两人这一次的最后交锋。眼下这局面,必然不死不休。尽管四周能量混乱激荡,吹得他们衣襟乱颤,然而他们双方,却是无比地冷静。再不需要任何的言语,一块碎石飞过,两人的身影消失在了视野之中。</p>

而另一边,于吉却是如同了狂一般地站在石屋外面约十步的地方,不断地抓着头,嚎叫着。</p>

方士虽然是一种传说之中的职业,但根据选择的道路不同,却是有着千差万别。</p>

于吉虽然擅长术数,炼丹,医术;却压根不擅长战斗,法术,破阵这类破坏性的技能。这并不是说他不想学,而是寻道一途,本就是顺应造化,不是想求什么便能求什么的。</p>

若是最后大成,或许他也能夺天地之能,掌握巨大的力量。但眼下,却是拿这石屋之上的防御一点办法也没有。</p>

任昂丢出的,是某种法器。既然是法器,自然就蕴含着天地法则,只有绝对的力量才能破除。能做出这种东西的人,别说他于吉,就连左慈那种怪才也不行。眼见破法无望,于吉只得不甘心地大叫了一声,随即双掌平推,对着那石屋,口中念念有词。</p>

外面的人,没有闲暇,也不会知道他在做什么。但是里面的刘德景,可就完全不同了。</p>

在于吉的嘴巴默念不停之下,那阵中的《太平要术》顿时红光大盛,一阵又一阵焦热狂躁之气扑涌而来,烧得刘德景肌肤立时变了颜色。</p>

“好家伙,一本破书也敢这么嚣张?!”刘德景当然感觉到了那种对他极为排斥的感觉,顿时少年血性一起,从怀中掏出任昂交给他的灰布包,扯开锁链,直接挡在了身前。</p>

灰布一遇到血色洪流,顿时化为灰飞,灰烬之中,一串白色的骨片出现在刘德景手里。这骨片一见天日,便察觉到了血光的存在,立刻闪烁着荧光,将刘德景与它裹在了一起。这荧光虽不算浓郁,却似乎对这血光极为有效,让刘德景身上的压力骤减。察觉到这种变化,只见他微微一笑,终于迈开步子,朝《太平要术》走去。</p>

而那《太平要术》,同样感受到了刘德景手中之物的威胁,血色光芒竟然不规则地抖动了起来!</p>

这段时间为了赶在明天把第一卷写完,确实是写得有点累。和那些动辄十更的人来说,差距不是一两点。毕竟所有字都是我个人在码。也没去“截取”过任何一个人的桥段和作品,全是烧脑子在想。昨天一个朋友的评论算是沙,也确实让我对一件事情有感。觉得有些话想说一下,我自认为算不上一个特别会说故事的人,而且也没有经验。严格说起来,最多只算是想法有些特殊的人。对于历史小说,我不否定别人架空开脑洞的写法。但是我自己并不喜欢架空流,硬要说的话,我更喜欢像金庸,黄易那样,把故事主角带入到一个真实的历史环境,再重新去解读历史这么一个逻辑。尊重历史,是我写小说的一个基本逻辑。我自己很清楚,这种不带金手指,不带装B,不带系统,甚至于不带穿越等“流行元素”的写法,并不讨好,也不符合现在市场的偏好和风格。至于未来签约赚钱什么的,从来就没指望过。我相信也不会有哪个编辑看得上。硬要说的话,写小说,只算是自我满足,然后把我脑子里面一些自认为有点意思而且绝对和现在绝大多数人理解不同的世界,包括世界观说给一些朋友听。现在有朋友在看,本身就让我很欣喜了。欢迎带史实证据和逻辑的拍砖</p>

(本章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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