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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警官一页页翻阅着写满了字的纸张,那并非是什么案卷,而是他自己的笔记。有很多年轻人出了警校之后就对笔记敷衍了事,但在刘警官这里,由于他本人以身作则,管束有力,下面的小家伙们自然也不敢不端正姿态认真对待。</p>
“蝙蝠侠……”</p>
他轻声念叨着,话音中听不出喜恶。</p>
自那家伙第一次出现,已经过去足足三十天了。</p>
在刘警官过去所侦办的所有案件之中,以柔弱的女性和孩童为目标的犯罪比率总要比其它类型高出许多。几年之前,刘警官曾经遇到过这么一桩案件。</p>
案情很简单:有一名家住东湖附近的上班族女孩,习惯每天下班后在东湖广场周围慢跑健身。就在某天她跑完步,一边喝水一边慢慢走回家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两个男人居然就在众目睽睽之中抓住她塞上了一辆面包车。而当时在场的数名目击者们,居然没有一人报警呼救。等到警方接到消息,已经是二十四小时之后的事了。</p>
接到案件的时候,刘警官一瞬间甚至有种恍如梦境的朦胧感。</p>
天哪,那可是光天化日之下。</p>
线索的缺乏使得案件侦破过程并不顺利,但刘警官亲自带队,在整整一周的努力之后,终究还是抓到了其中一名嫌疑人。</p>
或许是自认为有个强硬“后台”的缘故,该嫌疑人表现得极度不配合,不断对警察进行威胁辱骂。而当负责审讯的警员问起那女孩的下落时,这名男子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嗤笑一声:</p>
“我怎么会知道?我又没玩她!我把她交给上家了,上家把她卖到哪关我什么事?反正不是在酒店就是在夜总会,你们不会自己去找啊?”</p>
甚至直到数次审讯把他那点儿可怜的“骨气”消磨干净之后,他仍在如此狡辩:</p>
“哪有犯罪?我们就是看她长得漂亮,请她过去嗨一下嘛,后来有人带她走了,那也不关我的事啊。说什么犯罪,你们警察一天到晚就知道吓唬我。再说了,不是听说她家里挺有钱的吗,又不是独生子女,又不靠她继承家业……”</p>
这家伙在后悔了,从他垂头丧气的样子里就能够看出来。可他不是为了那个女孩而后悔,不是为了被他破坏的家庭而后悔,只是为了他自己而后悔。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会接下这笔“生意”,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笨到被警察抓住,后悔自己拿了钱之后为什么没想到先去外省逍遥躲上几个月……</p>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p>
人类的恶质,无论何时都能够让人大开眼界。</p>
他们终于找到这个女孩子的时候,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天。一个组织十数名相关人员落网,被送上法庭进行审讯。但这一次破案是没有庆功宴的,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为此感到开心。</p>
太晚了。</p>
警察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不可能在案件发生之前就将其阻止。这种浅显的道理,刘警官当然心知肚明,所有的警察都知道。</p>
可还是……太晚了。</p>
更加令他心痛的是受害人家属的理智,那年迈的夫妻俩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被掳走的女孩是他们的小女儿。开庭之前,刘警官与那位老父亲见了一次面,谈话在相当平和稳定的气氛中进行。那个男人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p>
“非常……感谢,多亏有你们,辛苦了……”</p>
在刘警官的一生中,极少有像那次一样忐忑不安的时候。他心想算我求你,求你别这么理解我们,你还不如揍我几拳。</p>
说不定那会让我好过一些。</p>
他知道这不是结束。上司话里话外暗示他,这个案子到这里就差不多了,所有案犯都已经伏法,“再往下查没什么价值”。</p>
没什么价值。</p>
这个组织已经存在了好几年,那几家夜总会也开了好几年,这些年来受害的女孩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而现在她们的人生被称作“没什么价值”。</p>
那到底什么才有价值?</p>
他想不通,可他也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接着走下去。这世上有些关卡不是他凭着一腔热血和万夫不当之勇就能够硬闯过去的。挡在他面前的那东西像是一座大山,山的后面仍会有许多掉进地狱里的人们,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这种事情从来都不会停止。</p>
这座山他爬不过去也钻不过去,他只能想想办法,偶尔从山边上绕过去。哪怕能多救出一个人来,那也算是好的。</p>
相比之下,一个月前发生的那件事就让刘警官感觉欣慰得多。</p>
那是在中天步行街附近发生的一起案件,一名正在逛街的女孩被假装是她家人的两名男性强行带走,还有一名胆大的女孩或许是打算上去“见义勇为”,结果也一并被拖上车。所幸这一回,目击者中有数人选择了报警求助。而且就在警方出动之前,被掳走的两名女孩,居然已经被救出来了。</p>
根据她们的描述,救人者是一个头戴纸袋的神秘男子,身材不算高大,但行动却相当“威猛”。他三拳两脚就把劫持者们全部放倒,中途还被人在手臂上扎了一刀,但却一声没吭,显然是个硬汉。</p>
只是被他打倒的那几个人……伤势似乎严重了些。其中一人颅内出血,差点儿没能救回来。</p>
另外这家伙还做了两件奇怪的事。</p>
第一件,是掏出一张鬼画符般的纸,询问那几个劫持者有没有见过纸上画的女孩。天可怜见,其中一个人哭丧着脸说,他还以为上面画的是个小火箭。</p>
第二件,是他在临走之前,似乎对搁在桌面上的一只蝙蝠侠头套产生了浓郁的兴趣,顺手把它捎走了。</p>
呃……好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虽然引起了一时的讨论,但警方毕竟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没时间理会那个路过的假面骑士,随他去吧。</p>
然后,在二十天前……</p>
有人举报,印染厂附近的一间小仓库中发生了严重暴力伤害事件。目击者声称,打人者戴着一只蝙蝠侠头套,身中数刀依然毫发无损,甚至还有余裕从仓库中搜出一套干净衣物替换掉自己被划破的衣服。</p>
进一步调查表明,被殴打的数人是一个小型人口贩卖团伙,案发两小时前,其中一名团伙成员刚刚从桃源村诱拐了一名三岁男童。不过相比起上一起案件那几个差点被打到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这一次的数名——呃,我们姑且称之为“受害人”——伤势明显较轻些。</p>
他们的供词与上一次事件别无二致。在施暴之后,蝙蝠侠拿出一副画功极其糟糕的画像让他们辨认,在离开前似乎又看中了仓库窗户上的黑色窗帘,于是一把扯下带走了。警方试图从蝙蝠侠换下的衣物中获取指纹信息,然而却一无所获。</p>
再然后,就是十天前的那起绑架案……</p>
“以暴制暴的私刑者啊……”刘警官合上笔记,“跟真正的蝙蝠侠确有几分相似,只不过……”</p>
蝙蝠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对诱拐者、人贩子、绑架犯们如此执着?他现在在哪?为什么他明明没什么搏击手段却特别能打?为什么他能够抗下刀伤枪伤?为什么他明明没有戴手套,却不会留下指纹?</p>
数不清的问题困扰着他。</p>
现在,关于这个蝙蝠侠的相关事件还没有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仅有网络上的几个帖子,一点风声,大部分还都是在本地论坛。但刘警官可以想见,如果他继续出现的话,迟早会被大众所知。到了那个时候,警方的麻烦可就不只是一点半点了……</p>
一个不受约束不守规矩不明身份的暴力人士,警察不能就这么任由他逍遥法外,然后对民众说声“不知道”了事。</p>
刘警官把笔记推到一边,捡起桌上的橡皮砸向他的得意弟子。魏学兵正在跟一名女同事打情骂俏,被砸到脑袋“嗷呜”叫唤了一嗓子,满脸幽怨地望向这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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