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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没有《风情》卖?”
“靓仔,你来迟啦,昨夜收摊最后一本卖走,下周五再来啦。”
“搞咩啊!居然卖光了,要不要这么火?”
报摊佬意气风发,道:“那可是全港第一份咸.湿杂志,知不知道什么叫第一份啊?我都才进八本,卖爆也理所当然啦。
我挑!早知这么好卖,就该进他个二十本、三十本,我才亏大了。”
“咦!?那不就是嘛?”
伪装成客人的占米指着摊位角落上一本崭新的杂志喜道,上面那个已经家喻户晓的美艳女郎让他都感觉有些心痒难搔,对于峻哥挑人的眼光不由佩服万分。
报摊佬一脸猥琐:“这个的确是《风情》,可是不卖。这本是我自留的,塑料封面都拆啦。昨天太忙,我自己都未有时间看。”
占米一脸急切道:“卖我啦老板,我出双倍价!”
报摊佬一愣,心下暗骂,我靠,你们这些咸.湿佬是有多饥渴,都已经拆封了,还双倍价买?
“不卖,不卖。”报摊佬直摇头,“都跟你讲啦,这本是我自留,还未有时间看呢。”
占米一咬牙道:“那我出三倍价钱,不,四倍价,怎么样?”
嘶!
报摊佬深呼吸一口气,惊讶的看着占米。
“五倍!就五倍价,不二话!”
占米摇了摇头,一副要走的姿态,不爽道,“你不卖,大不了我再多跑一段路,五十块一本,四十块都有的赚啊,怎么都有人卖!”
报摊佬一把抓住占米胳膊,斩钉截铁道:“卖!我卖!!五十块拿来,这书就是你的!”
十块的杂志五十块买,傻子才不卖!
占米喜滋滋地给报摊佬五十块,拿着杂志就像是一块金子,小心翼翼擦去并不存在的灰尘,看得报摊佬嘴角直抽,简直要怀疑人生。
草,要不要这么疯狂?
报摊佬收起钱,吐槽道:“靓仔,就一本咸.湿杂志而已,你用得着这样么?”
“切!”
占米冲报摊佬翻了个白眼,取下背包,亮出两本保存完好的《风情》,又将这本放进去,看得报摊佬瞠目结舌。
这才得意地解释道:“你知道咩呀,全港咸.湿大作首刊,制作精良,放上几个月,十倍价钱都有人收啊!我要再放几年,一本两千都不愁卖,你信不信?”
说罢,不理会目瞪口呆的报摊佬,转身就跑,继续高价回收杂志。
类似的情况,同样在其他几个地方上演,《风情》首刊价值热度渐渐炒了起来。
谁都不傻,这玩意儿有人信,也有人不信,甚至某些聪明人还猜出是有一双黑手在幕后推波助澜,但没关系,霍文峻要的就是这个。
你信不信不重要,注意力集中在《风情》杂志比较重要,记得《风情》周五上市就更重要。
若用后世的话来讲,这不是别的,就是流量。
傍晚时分,占米等人返回,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明日再战。
接下来几天,他们四处出击,将卖出去的首刊回收了相当一部分。
甚至他们还发现了有不少跟他们一样的人,同样在跟风回收《风情》。
对此,霍文峻并没有阻止,因为这样反而有助于热度的增长。
一时间,《风情》杂志颇有一种洛阳纸贵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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