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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都吃撑了,撑的大半夜睡不着觉,可今天早上,他们却依然对骨头汤情有独钟。</p>
李逍今天没去喝骨头汤,他只端了碗小米粥慢慢的喝着。</p>
那骨头汤,是用昨天啃完吸完的排骨再重新回炉加工的,不是那位厨子老何黑心。他刚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本来想发火,可后来赵先生等人都说老何没做错。</p>
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浪费就是犯罪,尤其是浪费食物是绝对不被许可的。骨头昨天虽然炖过萝卜吃过了,但骨子里还是有骨髓的啊,再放锅里炖一炖,还是能出一锅好汤的。</p>
至于骨头已经被啃过之类的,是否会卫生,这个根本没有人考虑过。一直以来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啊,哪家的骨头不得反复炖上三四回啊,谁家骨头炖回汤就扔啊,那是败家子,会被打断腿的。</p>
李逍很想反驳说这样真的不卫生,还想拿薛五这样的人家做例子,薛家就肯定不会吃这样的回锅骨,只不过后来还是算了。</p>
他不能阻止大家对骨头回锅的热情,自己不去吃就是了。</p>
看着大院里,上到赵先生、杨大眼,下到彪子、铁柱他们,一个个端着汤碗喝的那个美味的样子,李逍也只能当做没看到。</p>
本来李逍觉得骨头多炖几次也没关系,关键还是在于这些骨头都已经被分到大家碗里送进嘴里啃过了的。要是不把骨头从汤锅里拿出来,只是舀汤喝,然后把骨头继续炖几回都没事的,不过大家还是比较习惯一边喝汤一边啃骨头吃肉,然后再把啃干净的骨头放回锅里再炖个几回。</p>
李贞也端了碗小米粥蹲在李逍的旁边。</p>
“你不吃骨头汤啊?”</p>
“我只吃第一遍的骨头汤。”三娘嘻嘻一笑。</p>
看她这调皮的样子,李逍也笑笑。这个妹妹,小小年纪就吃了许多苦,虽说也是地主家的千金,可现在却没有几分千金的样子。大早上的,也一样的端着碗粥跟李逍一样蹲在墙角,边晒太阳边喝粥。</p>
虽说大户人家看了会瞧不上,觉得她没家教少礼仪,但李逍倒不觉得有什么。自家的妹妹随意点也好,何必那么累呢。本来嘛,她今年也才十三,这年纪的孩子,本来也不过是天真无邪的中学生呢。</p>
“快点吃,吃完了你也要跟着杨先生读书。我都跟杨先生说好了,你有些基础,所以到时就指派你做班长,带其它孩子们好好读书,要以身做则,可不能第一天就迟到。”</p>
李贞嘟起嘴,“哥,我都这么大了,还跟那群小娃一起读书,多不好意思啊。再说了,就我一个女孩,不方便。”</p>
“有什么不方便的,学堂就在我们家院里,杨先生也不是外人,你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跟着好好读读书。”</p>
李贞以前读过点书,不过没读多少,家道就变故中落了。李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根本是不成立的,女孩子读点书怎么了,不求李贞将来做个女才子,但多读点书总也是好的。</p>
让她当班长,还能协助下杨大眼管下孩子们呢。</p>
“我不去可不可以嘛?”李贞哭丧着脸,撒起娇来。</p>
“不许讨价还价。”</p>
饭还没吃完,陆续又有人赶到李家大院。</p>
最先赶到的是赵录事,昨天吃的半醉而归,今天大早的带着几个衙役赶来,却是来给李逍送几份文书的。第一份,是那十一个奴仆的奴契文书,已经过户好了,从现在开始,他们就正式转为李家的奴隶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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