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终流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八十一章 活下去的价值,钢骨之王,情终流水,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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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圣光的味道。”大贤者一进到隐蔽空间,就肯定的说到。</p>

“圣光还能有味道?”罗骱心中暗道,然后一跳下去,果然感应到一股怪怪的气息,怎么形容呢?就像被福尔马林泡久了一样。</p>

当然,这只是罗骱和大贤者这些不死生物的感觉,梅丽沙下来转一圈,说到:“很干净的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净化了。”</p>

看来人类和不死生物,对圣光是感觉是截然不同的。</p>

“这间房子是谁的?”罗骱问到,莱恩哈特赶紧找人问了一圈,很快就问出来了:“是菲米斯的,一个二十几岁的人类,是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从他的曾祖父开始就一直住在蔷薇镇了。”</p>

“平常没有接触过什么奇怪的人吗?”罗骱问到。</p>

几个平时与菲米斯接触得比较多的镇民被抓了过来,准备搜魂查记忆,不过被罗骱制止了。</p>

“别这么粗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别扩大到无辜人的身上。”罗骱训了莫巴克一嘴。</p>

莱恩哈特暗暗松了口气,他的镇子里发现了光明教会余孽的踪迹,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大到钢骨之王把整个镇子屠光了都不意外。</p>

他当然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但又没有立场说什么,幸好钢骨之王不是那种暴虐的人。</p>

其实也不是暴虐,而是观念不同,让一群不死生物敬畏死亡很难,不过罗骱又不是原装的不死生物。</p>

几位捡了一命的人类,一股脑的把关于菲米斯的所有情况都倒了出来。</p>

“从没离开过蔷薇镇,几代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潜伏得好深呀。”罗骱感叹到。</p>

根据调查的情况,这个菲米斯是土生土长的蔷薇镇人,包括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没有离开过蔷薇镇,只有曾祖父那一辈了从外面迁来的。</p>

理论上,他们一家是接触不到光明教会的,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曾祖父的那一辈就已经是虔诚的信徒,信仰通过家庭内部流传了下来。</p>

这就意味着,菲米斯一家是从几十年甚至一百年前就潜伏下来的探子。</p>

一百年对不死生物而言,转眼即逝,但对人类而言,却是几代人的坚守,用几代人的一生在蔷薇镇扎根,他们到底想得到什么?</p>

“得到我的最新动向就够了。”罗骱喃喃道:“我在修路,改建蔷薇镇和卖书的事情,估计都知道了。这个菲米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间?”</p>

“四天前?顺利的话现在已经穿过荆棘荒原,再追也追不上了,算了,不理他了,让商队加快速度,把书卖出去,莫巴克,你亲自带队。”</p>

罗骱对这个光明教会探子的事情没太在意,只要自己的书能卖出去,光明教会的名声注定会臭不可闻,任何阴谋诡计都阻挡不了这种趋势。</p>

但为了防止他们狗急跳墙,罗骱将定把莫巴克派出去,再配合一位巫妖王,有两位魔导师级别的强者坐镇商队,应该没有什么势力能捍动商队的安全。</p>

“遵命,陛下。”莫巴克施礼后退了下去,没多久,商会的车队就准备完毕,由一百多匹骨马拖着,风驰电掣的驶入了荒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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