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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农户按照每石折银一两交赋税,但是等到开支时,县官只用了0.8两就买到一石粮食,这0.2两就是赢余。</p>
其实常平仓也有这个赢余,但是大明官员们杀鸡取卵,搞得常平仓空空如也,这项收入就不见了踪影。</p>
还有杂税、地方商税、黄册费等等,不过这些就是小收入了。</p>
海瑞对此也有记载,他做县令,不贪污不受贿,每年灰色收入大概在2700两,当然海刚峰肯定不会收的。</p>
至于那些不合法的,当然要砍掉,何廷枢也没必要再讲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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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由检有些愣神,收礼居然是合法收入?</p>
其实何止是收礼,贪污公款在大明官员的观念中,也是游离于非法与合法之间的。</p>
比如以前说过的马士英拿5000两公款四处送礼被弹劾,就有不少官员为其鸣冤说是惯例。</p>
还有万历时的李三才,被指控在查抄大太监陈增时匿藏贪墨了大量钱财,结果《万历野获编》里就堂而皇之的记载着‘以此酬庸,有何不可。’</p>
贪污有理!</p>
大明官员士子对贪墨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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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行!</p>
一项项的说:“节礼不能归公,不但不能归公,一旦被朕发现了就严惩,没有商议的余地。”</p>
何廷枢据理力争:“陛下,除非当事人出首,这事很难发现。</p>
既然如此,就不如干脆定下一个数额收归公中了。”</p>
朱由检冷笑:“这银子是从哪里来的?</p>
还不是搜刮民财,朕要是准了,只怕睡觉时心里也不安稳。</p>
现在朕是很难发现,将来可未必。”</p>
咬牙狠狠的道:“如果被朕发现,他最好安排好后事!”</p>
何廷枢听皇帝说的严重,仔细琢磨半响,心里咯噔一下,皇帝这话里有话,以后大明官员们怕是有的罪受了。</p>
不过他作为皇帝的干将、急先锋,自然不会多嘴说什么:“节礼就照陛下的意思办。”</p>
“火耗可以归公,你拟定个数额报给朕,朕的意思是不超过两成。”</p>
何廷枢沉吟片刻:“有些县,两成可能不够,或者可以在一府内调剂。”</p>
“先生自行拟定章程报告朕,到时候众人一起参详。</p>
还有盐规也要取消。”</p>
何廷枢不同意:“盐规合理合法,不能取消。”</p>
“收多少陋规,盐商就增加多少负担。”</p>
“不然,陛下须知,盐乃取自大海,可以说无穷无尽。</p>
些许盐规,多取一些就有了。”</p>
何廷枢的看法很正常,大明官员的看法就是田地产出是有限的,下手需要谨慎。</p>
除此之外拿一些心安理得。</p>
朱由检也懒得再争,几年内他就会放开盐商资格,到时候想收也没得收。</p>
“就依先生之意。”</p>
赋税赢余没得说,必须归公。</p>
地方商税,有些犹豫。</p>
虽然现在不多,也就是一些门面税等,可如果以后对商税动手了,这可是大项。</p>
也只是略犹豫,先这样吧。</p>
杂税,比如交易契税牙行执照费等,也没异议。</p>
黄册费取消,按照规定州县每年都要重新编撰一次黄册,就是户口册。</p>
这也是个坑货,每年人口都是照抄上一年,可收费却不少收。</p>
费用按里分摊,银子又不多,又给了衙役勒索的机会,犯不着。</p>
都是小额无关痛痒,何廷枢自然不会多事。</p>
再与何廷枢商议一些细节,刚说起摊丁入亩,何廷枢就提出了要求:“陛下,臣请将皇庄、皇店归还地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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