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再去卧底
爱吃番茄酱的胖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1章 再去卧底,四合院:都穿越了谁还当老实人啊,爱吃番茄酱的胖子,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湾仔警署。</p>
重案组。</p>
曹达华快乐的在办公室摸鱼。</p>
最近他靠于素秋的关系,从别的警署调来几个人。</p>
其中一个叫李文彬的年轻人,办事能力非常强。</p>
曹达华不是贪权的上司,下属这么能干,自然把工作一股脑交给李文彬去做。</p>
美其名曰为了锻炼手下。</p>
当然,若是出了差错,李文彬自己去顶。</p>
他以前最痛恨争功诿过的黄炳耀,现在自己坐上领导的位置,不自觉开始跟黄炳耀学。</p>
这就是屁股决定脑袋!</p>
“头儿,旺角警署的人来了。”李文彬推开门道。</p>
一听到此话,曹达华眉头一皱。</p>
当初丁孝蟹四兄弟在医院失踪,曹达华为了推卸责任,认定丁孝蟹他们是自己主动离开医院。</p>
但是昨天四兄弟跟老爹丁蟹一起惨死,戳破了这个谎言。</p>
好在曹达华有于素秋撑腰,并没有受到批评。</p>
“请他们进来。”曹达华整理了一下衣服。</p>
很快,李文彬出去把黄志诚三人带进来。</p>
“曹sir,你好,久仰您‘重案组之虎’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黄志诚一上来就拍马屁。</p>
曹达华本来想给黄志诚一个下马威,现在看他说话诚恳的份上,笑眯眯站了起来,走过来跟黄志诚握了一下手。</p>
“你们的来意署长已经跟我说了,听说你们找到了嫌疑人?具体什么情况?”</p>
“是的,这是关于嫌疑人的资料。”黄志诚从身后同事手中拿过资料递了过去。</p>
“曹—越?!”</p>
曹达华接过一扫,不由瞪大了双眼。</p>
“曹sir,你认识他吗?”</p>
黄志诚瞧着曹达华表情太过惊讶,试探的问道。</p>
“不认识,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他的消息。”</p>
曹达华急忙否认,收敛了自己的表情。</p>
低头继续看资料,嘴巴慢慢张的老大,抬起头来失声问道:</p>
“曹越竟然一个人独闯黑帮老巢,还打伤四十多名黑帮帮众?他有那么能打吗?”</p>
在曹达华的印象里,曹越就是个小白脸。</p>
即使发了财,也摆脱不了这个印记。</p>
现在一下子成了超级猛男,曹达华有点接受不了。</p>
同样是吃软饭的,为什么对方那么优秀?</p>
黄志诚表情凝重:“曹sir,这个曹越比想象中的厉害,我审讯过忠青帮的人,他们一起围攻曹越,结果全部重伤,而曹越毫发无损。”</p>
“这个人非常可怕,一般人都会被他的外表迷惑。”</p>
曹达华低头盯着资料上曹越的相片看了又看,最后确认这就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曹越。</p>
这小子竟然这么能打!</p>
见鬼了!</p>
“你们需要我们湾仔警署的人配合去抓人?”</p>
曹达华觉得这个案子很棘手,打算让旺角警署的人出头,自己则带人躲在后面。</p>
有功平分。</p>
有过嘛……</p>
就让这个假洋鬼子自己扛。</p>
黄志诚是人精,自然看出曹达华的顾虑,解释道:</p>
“我们署长说了,曹越是名人,不能随便抓人。”</p>
“若他真是凶手,不可能一个人作案,背后肯定还有同伙。”</p>
“因此我计划先派人跟踪他,查清他跟什么人联络。”</p>
“等证据确凿,再把他抓起来审问。”</p>
曹达华觉得这样做稳妥,自然不会拒绝。</p>
……</p>
曹越开着红色的法拉利,阮梅好奇的打量车内装饰,娇柔的问道:“这辆车真漂亮!花了多少钱?”</p>
“好像三十多万。”</p>
具体价格曹越也不知道。</p>
“三十万!!”阮梅咋舌不已。</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