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才不稀罕有妹妹》
闪闪胖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章 《我才不稀罕有妹妹》,小可怜是万人嫌,反派们带她发疯,闪闪胖橘,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于曦也愣了愣。</p>
慕乐之虽然黑了点,但长相却还是不错的,实在没办法和王八精联系到一起。</p>
“那哥哥你的手疼不疼?”</p>
她忙拉住钟弦的手看看,王八壳可硬了,可别弄伤钟弦了。</p>
“不疼不疼。”</p>
钟弦瞬间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去了。</p>
【哎呦~小曦儿关心我,小曦儿只关心我!哎呦哎呦,要死了要死了,要不要再揍慕乐之一顿让小曦儿更关心我一些啊?】</p>
【不行不行,再揍一顿哪里够,再揍十顿!】</p>
慕乐之突然背后泛凉,他摸了摸自己脑袋上的包,无语的看向这兄妹两个,很快伸出手道:</p>
“小家伙,把你的手给我一下。”</p>
于曦听话的伸出手。</p>
慕乐之就着她的手一路向上,又捏了捏她的胳膊,很快确定了最适合她现在情况的剑该是什么样。</p>
“你急不急?”他收回手道:“不急的话,大概需要五个月的时间能铸好。”</p>
于曦想了一下,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我要去寒霜秘境。”</p>
慕乐之拧眉,“你要带她去秘境?”</p>
“我能带她出去自然能保证她的安全。”钟弦冷哼道:“不然把她留在这谁能照顾她?你吗?”</p>
他是真的怕霁止那个傻子隔天就把于曦煮了吃。</p>
“还有这种好事?”</p>
慕乐之一锤手心:“好主意,就把她留在我这儿!你不在,我来当她哥哥!”</p>
钟弦:?</p>
失策,这混蛋顺着杆儿就往上爬了!</p>
不过话是这么说,两人都知道火山这里并不适合于曦生活,就是钟弦都不喜欢在这里久待。</p>
“你什么时候出发?”慕乐之率先问钟弦。</p>
钟弦道:“寒霜秘境大概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开启。”</p>
一个月的时间慕乐之无法铸好剑,他只能思索道:“这小家伙身上还有没有什么别的武器?我这边可以改良,会比新制造一把武器快得多。”</p>
于曦要去秘境,拿一件趁手的武器关键时刻是能保命的。</p>
“师父给了她一条裂骨鞭。”</p>
“魔尊给她裂骨鞭?”慕乐之表情有些奇怪。</p>
裂骨鞭是罕见的神器,价值不菲,也被列为顶级的凶器之一。</p>
给这么小的孩子这么危险的东西真的没问题吗!</p>
钟弦已经露出一副满足的模样,笑笑道:“恩,是专门拿来抽我的。”</p>
慕乐之:???</p>
于曦:“……”</p>
她默默从储物戒里取出鞭子。</p>
慕乐之确定这条鞭子真的是裂骨鞭,表情更加古怪,但还是认真道:“我可以将它的重量减轻一些,改得更趁手,但伤害不会弱,一个月后你们再来取。”</p>
“行吧。”钟弦答应的很勉强,“你再帮我给小曦儿练几件衣服,都要冬暖夏凉的,还要刀枪不入,水火不侵。”</p>
“行。”</p>
慕乐之答应的很痛快,练衣服他在行,几件衣服而已,几天就能完成。</p>
然后他就看着钟弦从储物戒里取出两坨堆得比他都高的衣服。</p>
“不是说几件?”</p>
“啊?这不是几件吗?”</p>
“……”</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