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二章 山脚下的白色动物(第一更),李小烽林秀英,林叟,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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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大院子,他才能把自己的本事全部发挥出来,现在的家里太狭窄了,一牛一马加俩狗就已经没多少活动空间了,实在是逼仄的不行。</p>

不仅如此,盖了大院子以后,他和英子也能有更多的私人空间。</p>

到时候......</p>

想到这里,李小烽顿时就嘿嘿一笑,嘴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意。</p>

不过随即他就立刻收敛了笑容。</p>

账肯定是不能这么算的,想想得了。</p>

自己这是运气好,才能接二连三的打到猎物,事实上猎人们在山上逛个好几天,都不一定能找到一根儿猪毛。</p>

这才是狩猎的常态。</p>

“还是得慢慢来,戒骄戒躁。”</p>

李小烽舒口气,轻声道。</p>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稍微休息了一会儿后,李小烽把麻袋往肩膀上一扛,带着俩狗直接往山下走去。</p>

这时候尚还不到九点,回去喊上小胖,手脚麻利点儿,赶在晌午饭前,他俩就能把这两头分好的野猪全部弄回屯子里。</p>

左手提骨头,右肩扛野猪肉,李小烽哼着小曲儿,脚步走的十分轻快。</p>

连肉带骨头一百来斤重的东西,此刻在他的肩膀上,竟仿若无物一般。</p>

不是他力气有多大,主要是心里头高兴。</p>

这人啊,只要一高兴,那身上的劲儿就跟使不完似的,蹭蹭蹭往外冒。</p>

“小喜鹊儿造新房,小蜜蜂儿采蜜糖~”</p>

“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p>

伴随着自己那老公鸭一般荒腔走调的“歌声”,李小烽优哉游哉的出了松柏树林。</p>

……</p>

出了松柏树林,李小烽歇都没歇,直接就一头进了莽林子里。</p>

莽林子就要比松柏树林好走许多了,坡度都要平缓上不少,李小烽背着一百来斤重的东西,一口气走了快半个小时,方才停下来歇脚。</p>

“还是不如老爹和老妈啊~”</p>

李小烽揉了揉手腕肩膀,感慨不已。</p>

他记得小时候去集上卖东西,老爹肩膀上挑一百多斤的粮食,脖子上还架着自己,一走就是一两个钟头,都不带喘气儿的。</p>

老娘则是经常挑俩箩筐的白菜,大哥二哥跟那年画里的娃娃似的,一边儿坐一个,不带停的就直接走到集市去了。</p>

到了以后,老娘甚至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跟旁边儿的大婶子抢摊位,骂架那更是一次没虚过~</p>

跟他们比起来,自己真啥都不是。</p>

只是从那以后,老爹和老娘俩人的背,就越来越驼了......</p>

李小烽轻叹口气,眼里闪过一丝温柔,遥遥望向家所在的方向。</p>

目光扫过一片绿油油的苞米地时,他的目光忽的一凝。</p>

那是一只白色的小东西,正在探头探脑的朝着苞米地里头张望,看起来很是谨慎。</p>

“这是......”</p>

李小烽下意识的屏息凝视,待看清楚那东西的模样后,心脏顿时就不由自主的砰砰砰猛烈跳动了起来!</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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