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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五点,本区的某餐厅内,钱绍峰带着三位室友过来,约了女朋友金莎莎及其闺蜜,在此会面聚餐。
金莎莎长得很漂亮,旁边的女孩也是青春靓丽,让人眼前一亮。
其中那个叫何文的娇俏玲珑,王玉娇珠圆玉润,还有个周云漫最为惹眼,肤白貌美大长腿,也有点傲气。
钱绍峰跟女友说了,自己这些室友为人很不错,希望能够促成他们和莎莎的闺蜜们相恋,皆大欢喜。
汉州戏剧学院表演系的男生,颜值肯定够用,最起码五官端正,身材不错,胡乐和余小海就是这样的心想,加之刻意打扮一番,换上了新衣服,看着很精神。
相比之下,林阳还是白天那身地摊货,显得有点掉价,不过,好在模样帅气,个头也是最高,有点玉树临风的气质。
金莎莎本着对闺蜜负责的态度,眸中目光在三位男生身上掠过,心里有了约莫,开始安排座位。
首先,她让林阳和周云漫挨着坐下,然后是何文和余小海,王玉娇和胡乐,在她看来应该是比较般配的,可谓煞费苦心。
众人落座,周云漫目光瞥着林阳,单看长相和身材,她觉得还不错,对得起高大英俊这个形容词。
可是,眼神落在对方廉价的卫衣上,简直不想看第二眼,这家伙穿的什么呀,衣服都起球了,估计不会超过五十块钱,太寒酸了。
瞬间内,周云漫大失所望,觉得白来一趟,没什么意思。
毕竟她理想的男朋友是高富帅,能够负担她买化妆品,名牌服侍和包包,经常带着她出入高级餐厅和酒吧,过上一种上流社会的生活。
在周云漫看来,金莎莎的运气很不错,钱绍峰长相儒雅出手阔绰,正适合做男友。
就连对面的两个男的,至少穿着体面,估计家庭条件不会差了,也比自己身边的吊丝强啊!一时间,周云漫甚至觉得金莎莎故意的,把最次的男生留给她,应该是妒忌她长得更漂亮吧。
其实,她冤枉闺蜜了。
金莎莎眼光独到,一眼就看出来了,林阳绝对是个有潜力的男生,所以,把最好的介绍给周云漫,却没想到,人家并不领情。
一帮人边吃边聊,胡乐和余小海很会来事,对着身边的女伴大献殷勤,不时地夹菜倒饮料,显得体贴入微。
林阳却是默不作声,没有任何关怀的举动,本身就是敷衍着过来而已,又觉察到身边女孩鄙视的眼神,何必呢。
看到他不为所动,钱绍峰连忙使眼色,笑道:“林阳,你这护花使者当的不够资格呀,快点问问云漫喜欢吃什么,给她夹菜呀。”
没等林阳回应,周云漫板着脸道:“别白费力气了,我知道你们两口子什么意思,不就是想要促成我们吗?
根本没必要,我看不上他。”
没有一点拐弯抹角,这妮子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毫不留情面,让一桌人都觉得尴尬。
金莎莎忙说:“云漫,这才刚接触而已,没有深入了解呢,你先别太早下定论。”
不料,周云漫冷哼道:“不用了,看他这身穿着就知道了,不是我要找的人,也没资格和我恋爱。”
林阳已然看透了,这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以为然的笑了下,“她说的很对,我没钱,还是单身比较好。”
周云漫眼神轻蔑的道:“你晓得了就好,算你有自知之明,我可不想找个吊丝,连个像样点的礼物都都送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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