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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大清早,沈擎宇被司机接上一起来到纪锦小区,没多久,戴着鸭舌帽、墨镜、口罩的纪锦从楼上下来了。
钻进车里,纪锦摘掉墨镜和口罩,对司机报上4s店的地址。他一回头,发现沈擎宇正看着他。
“阿锦,你昨天没休息好吗?”沈擎宇问。纪锦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眼睛虽是明亮的,但眼底有很多红血丝。
“还行吧。”纪锦翘着二郎腿往后一靠,“昨天晚上正好有灵感,你走了以后我把编曲也做完了,所以就睡了两三个小时。”
“那你不累吗?”沈擎宇有点担心纪锦的身体。从他出任保镖到现在,除了粟安花好大力气才把纪锦叫醒的那一天之外,似乎纪锦每天都睡得很少。
“不累,习惯了,我一天睡三个小时就够了。”
沈擎宇皱眉。三小时?工作量这么大还睡这么少,实在太不健康了。
他们上路的时候已经过了早高峰,路上不算很堵,没多久就到4s店了。纪锦重新戴好口罩和墨镜下车,对着司机挥挥手,司机就把车开走了。
进店后沈擎宇一直跟在纪锦身后,纪锦把车的证件拿给店员看,店员将他们领到店后空旷的停车场,很快在那里找到了纪锦的爱驾——那是一辆流光紫色的兰博基尼跑车,车身由几何立体切面构成,车漆的光泽如同珍珠般奢华炫目。这种嚣张跋扈至极的跑车沈擎宇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
纪锦围着车身转了两圈,仔细检查过原本撞坏的地方,又钻进驾驶座试了一下车的各项性能,确定车已经修好了,于是他跳下车把钥匙丢给沈擎宇:“你来开。”
沈擎宇捧着车钥匙如同捧着一个烫手山芋:“这,我不会开啊。”
“你不会?”纪锦皱眉,“你不是有驾照吗?”
“有是有,可我一年已经多没开过了……”更重要的是,他就没开过价值五万以上的车。而这辆车看起来价格要在五万后面多加两个零都不止。
“无所谓,”纪锦直接拉开副驾的门坐了上去,“一年没开又不是十年没开,你还能忘了油门刹车怎么踩吗?赶紧开走吧。”
沈擎宇
被赶鸭子上架,只能钻进驾驶座。
上车后,他迟迟不发动车子,反而在方向盘边上摸索了半天。纪锦看得莫名其妙:“你找什么呢?”
沈擎宇抓钥匙的手心里都是汗:“钥匙往哪儿插啊?”
“你想干嘛?”
沈擎宇俨然像个傻白甜:“不插钥匙,怎么发动车?”
“……”纪锦欲言又止,伸手按下一键启动钮。旋即只听发动机传来轰轰的声响,车子发动了。
沈擎宇感觉自己就是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笑也不是,哭也不是。他双手捧着钥匙递到纪锦面前,无比恳切地认怂:“要不还是你开吧。我以前只开过二手的桑塔纳2000,这车我真的开不了。”
纪锦似乎也没料到会是这个结果,眉头拧得要打结。他目光在那把钥匙上停留了片刻,最后还是没伸手接。
“我也不能开。”他撇开视线。
“为什么?”
“我驾照弄丢了。”
沈擎宇一怔。驾照丢了?这是什么奇怪的理由?
“那么烂的车你都能驾驭,好车只会更容易开。我教你怎么用这辆车,你慢慢开回去就是。”纪锦先往他脚下指,“刹车,油门,分得清吗?”又摸了摸中控台,“这是手刹,这是档位,每个档位什么意思不用我介绍吧?”
沈擎宇:“……”
“这是转向灯,这是雨刷,这是双闪,这是空调。调节后视镜按这个,调座椅的开关在下面。会用这几个就能开车了,其他多媒体功能不会用都无所谓,我都没研究透呢。还有别的问题吗?”
沈擎宇:“……”
虽说他心里仍然紧张,但他不是推脱怕事的性格。加之年轻男人对机械产品本就没有太大抵抗力,他咬了咬牙,也就硬着头皮上了。他先把纪锦教的功能全部试了一遍,发现确实很好上手。于是他系上安全带,做了个深呼吸,慢慢把车开出去了。
上路后,沈擎宇伊始开得非常慢,为求安全至上,他愣是把超跑开出了黄包车的速度。因为开得慢,他担心后面的车会不耐烦地按他喇叭,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多了——马路上所有车都避着他走,
任谁看见这么一辆价值一套房的豪车谁都得避,毕竟擦掉一块漆都不是闹着玩的。
沈擎宇看着前前后后不断给他让道的车辆,忽然生出一个疑惑来。
“阿锦,”他用不经意的口吻问道,“这车之前是怎么撞的?严重吗?”
“被人追尾了,不严重。”
被人追尾?肇事司机是喝多了还是睡着了,居然敢追兰博基尼的尾?又或者,是故意的?
“那,这辆车的修理费应该很贵吧?撞你的人赔得起吗?”
纪锦原本正在研究车上的多媒体面板——他有时间开这辆车的机会也不多——听到沈擎宇的问题,他的动作停下了。
“赔不起,超出保险的部分没让他赔。”纪锦脸上的肌肉轻轻抽动了一下,纤长的睫毛挡住他的目光,“我自己出呗,反正对我来说就一场商演的钱。”
纪锦没有主动说明详情的打算,沈擎宇担心自己问得太多会越界,只能恢复缄默。
“反正我驾照也丢了,以后不想自己开车了,万一出点事故麻烦得要死。老让公司给我安排车也麻烦。”纪锦抱怨,“你赶紧把车技练好,以后我要出门就让你开。”
见识过私生粉的疯狂,又看到这么名贵的豪车都能被人碰了,沈擎宇也不放心纪锦自己开车了。他认真点头:“好,我会练的。”
纪锦看向沈擎宇。他出道到现在私人助理已经换过三五个了,公司派给他用过的临时助理更是少说也有几十个。在这一行混的人很容易变“油”,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让人摸不清到底哪句真的哪句假的。沈擎宇虽然话不多,但他真的很可靠,他说“好”,那就是他真的记住了,并且会照做。
想当初粟安拿了一堆照片让他来挑保镖的时候,他挑中沈擎宇并不只是因为沈擎宇长得帅。事实上陆明送来的其他照片里也有好看的人,但难免都让人觉得具有攻击性。唯有沈擎宇的照片他盯着看了半分钟,心里未产生任何排斥感。
谢天谢地,他“以貌取人”的感觉没有错。和沈擎宇待在一起,会让他觉得很舒服——是的,就是舒服,没有比这更贴切的描述了。
纪锦忽然觉得一阵欢喜萦绕心头,但单纯的情绪变化反而让他感到空虚,于是他很想做点什么把这腔欢喜落到实处。
当沈擎宇在红灯前停车的时候,纪锦忽然取下了他放在固定支架上的手机,退出原本设定的导航路线,输入了一个新的地址。在沈擎宇诧异的目光中,他把手机重新架好。
“掉头,去恒隆广场。”
“恒隆广场?是要去商场?”
“对,最近一直忙工作。很久没逛过街了,我想去买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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