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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d="er_ip"><b></b>晚上,渠勒国国王维塔禄组织了一场盛大的欢迎宴席。
欢迎来自吐蕃的班曲丹增小王子。
这个班曲丹增还真有其人,据隐藏在吐蕃城的那位密探说起,他是之前吐蕃皇帝的五弟的小儿子,是一个小王子。
不过或许是因为近亲结婚的缘故,有点痴呆,二十多岁了还没有成家,一天到晚只在府上玩耍。
对于维塔禄来说,他根本不晓得吐蕃有没有这位班曲丹增小王子,他只知道来的这批吐蕃人没有什么恶意,而且携带了大量的大康贵重商品,来西域这里做生意。
虽然他吃不下多少东西,但如果能分一杯羹,让班曲丹增小王子以后都通过这片区域来出货,那就是最好的利益。
由不得他怀疑。
人家一上手就是一瓶花香精油,然后又是一包白糖,还有一包大白兔奶糖,品尝使用了一番过后,维塔禄毫不迟疑的跪了。
这样的好东西,如果不赚钱,简直是天理难容!
任何一个男人和女人,都不会放过这些美妙的商品。
当然前提条件是要有钱。
连一块在大康京城只是售卖一两银子的肥皂,在西域这里就可以换五匹骏马,虽然这差价大得惊人,但别人又不可能去大康进货,所以只能忍痛挨宰。
班曲丹增小王子的封地是在靠近大康的洛波城,这里有河流直达南诏,然后又可以和大康相通,因此南来北往的商人们,都愿意从这里路过。
由此班曲丹增小王子可以拿到不少大康的宝贝商品,价格还不贵。
比如按照他所说,肥皂他可以用二十两银子一块的价格卖给维塔禄,一年可以提供上万块。
金巴别科买一块肥皂是五十两银子,但因为这里是渠勒国,如果在繁华的丝绸之路主路上面卖的话,应该二十多两就能买一块。
维塔禄可不傻,他为什么要去那些地方卖呢?
他去别的偏远的地方卖,我卖三十两一块不算贵吧?
凡是用过肥皂的人都知道,它对于去污的效果有多好——今年过年的时候,金巴别科曾经把用得所剩不多的肥皂拿给维塔禄用了一次,让他直到现在都还在回味,自己真是从来没有那么白过。
他恨不得自己、自己的王妃和其她嫔妃们,全都能用上肥皂。
五十两确实太贵了,但三十两的话,还是可以咬牙买几块的。
如此一来,除去一切成本,一万块肥皂,我赚个五六万两不过分吧?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开始。
倘若以后班曲丹增小王子手里,再漏那么一点点出来,那我一年挣个二三十万两白银的,真是神仙来了都不换啊!
正是出于这种心态,维塔禄今天才花了血本,组织了一个歌舞团,宰杀了几头羊、几头牛、搞了一些山珍野味,还有端了几坛子美酒上来,款待柳铭璟等人。
说起来这位国王还真是惨啊,宫里连歌舞团都没有,还得去城里的几家青楼里面借。
说是王宫,实际上他住的就是一个稍微大一点的五进五出的院子,王宫卫士也才一百多人而已——实在是不敢养多了,他根本没那么多钱啊。
在渠勒国说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样的话,那就有点开玩笑了。
在这里,国王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贵族,底下的其余贵族、大臣们可都有自己的实力,大家就像是凑在一起过日子一样,没有什么绝对的统治权和服从。
当然了,像是什么山里野味的,渠勒国却是很多的。
比如雪灵芝、羚羊、雪鸡、野驴、鼠兔……等等,许多都是大康都没有见过的,让柳铭淇他们吃得是满嘴流油,大声称赞。
相比之下他们的葡萄酒就要弱一些了,跟喝饮料一样。
总的说来,这么一场欢迎晚宴可谓是宾主尽欢。
在这个过程之中,维塔禄他们察觉到了,柳铭璟虽然地位尊贵,但对于具体的经商和买卖不怎么熟悉,反而是他的那个军师松布玛,掌管着生意上的事务。
于是宴会结束过后,金巴别科就请了柳铭淇去自家的府里喝茶。
金巴别科的府邸就在王宫旁边,四进四出的院子,论富裕的程度,还比王宫要好一些。
王宫的另一边,则是渠勒国将军费力丁的府邸,他们便是渠勒国最有权势的三人,正好也挨在一起,算是守护相望吧。
“松布玛大人……”
在茶屋坐下之后,金巴别科就笑着道“您今天也听到了,看到了,我渠勒国确实是国家穷迫,人民困顿。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小王子路过,想要去西域做生意,我等化外小民也是渴望着跟着小王子喝点汤啊!”
“有这样的想法是很正常的。”柳铭淇喝着雪莲花泡的茶,别说,还真有点清香扑鼻,“不过你们倘若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东西,或者是资本的话,恐怕也做不成生意啊!我们这么远走过来,可不是来帮衬谁的!小王子也想挣大钱,回去之后继承王位呢!”
“我明白,我明白!”金巴别科在旁边拿了一个比脑袋还大一点的盒子过来,递到了他的跟前,“还请松布玛大人指点指点,我感激不尽,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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