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终流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零七章 有人捡我的骨头,种菜骷髅的异域开荒,情终流水,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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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背着竹筐,一瘸一拐沿着十几天前剑士们开辟出来的林中小道,钻进了树林里,采摘着各种野果,野菜,野菇,还顺手布置了几个捕小兽的陷阱,如果运气好,明天可能就有小兽肉吃了。
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最近这些年,粮食越来越少,动不动就闹饥荒,哪有多余的粮食养牲畜,靠捕猎而来的动物数量稀少,有也轮不到老约翰这种破产农民。
幸亏年轻的时候,跟着一支佣兵团四处游荡过一段时间,学会了不少捕猎的小技巧,偶尔能捕到一两只小鸟小兽,日子过得比别人要自由一点。
可惜啊,如果再年轻十年,如果脚上没有伤,老约翰一定把自己那点破家当全烧了,然后找个佣兵团混日子,老死在外面不回来了。
贫民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连他这样算有见识的人,都成了破产者,年轻时候攒下的钱买的几亩地,全变成贵族老爷家的了。
现在的他,只能采点野果野菜,有一天活一天,毕竟再落魄的佣兵团,也不会收一个老瘸子。
这里拔拉一下,那里拔拉一下,在一处树丛里,老约翰发现了一具灰不溜丢的骸骨。
“唉,异乡的苦命人。”老约翰见怪不怪,也不害怕,反而叹了口气:“帮你找个安息之所吧,希望你灵魂安宁。”
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老约翰听说过一个宗教,叫不死神殿,里面的神能永生不死,并赐予信徒永生,灵魂安宁就是他们最常用祭语。
老约翰根本看不到,随着他的话,自己体内涌出了一缕魂焰,没入了眼前这堆骨头里。
正常的信徒奉献魂焰都是一道一道的,这个老约翰只有一缕,可见是信念毫不坚定的泛信者。
不过就因为这缕魂焰,骨架的头颅里刚要燃起的火焰硬生生停下了,否则下一刻,这堆骨头可能就会跳起来,用镰刀砍人了。
老约翰喃喃说着灵魂安宁,然后放下了背筐,把这堆骨头捡进筐里,再次背上,一瘸一拐的往树林外走去。
从村林到村庄会有一个路口,此刻,一个新设的关卡拦在路上,村庄的治安官和手下正在那里盘查来往的旅人。
与其说是盘查,如果是衣着奢华的贵族老爷,看都不看就放行,如果是平民百姓,就百般叼难,如果是年轻妇人,还会上下其手一番。
如果有经验,赶紧给两个小钱打点,就能顺顺利利被检查,如果没有经验或者语气太硬,不管拉什么东西都会逐一粗暴掀开拆散,洒满一地。
就算什么都没查到,货物也差不会全毁了。
老约翰一瘸一拐的来到关卡前,治安官显然认识老约翰,看了一眼他的背筐,厌恶的说到:“又捡这东西,恶不恶心。”
“能肥田的东西,不比你恶心。”老约翰嗤道。
“滚滚滚。”治安官挥手赶人,打开了关卡,让他赶紧过去。
治安官有一个手下是镇上派来的新人,不认识老约翰,忍不住问到:“大人,这就放他过去吗?”
“不放怎么办?一个老瘸子榨不出什么东西,浪费时间。”治安官没好气的说到。
“呃,他捡那东西做什么?”背筐没有盖,而且是缕空的,所有人都能看到里面的那具灰白骸骨。
“他说是拿回去肥田,但他哪里还有田,哦,还有屋前屋后那两块地,上面种了点药材,说是接骨木,说要把瘸脚接回来。哈哈,接骨木这种药材,连那些药剂师都种不出来了,就凭他一个老瘸子?”治安官哈哈大笑。
新人手下也跟着大笑,然后抱着在新上司面前表现的心态说到:“可是他对大人您这么不客气,不该给他点教训?”
治安官笑到:“这个简单,他整天捡这些恶心的东西,就说他信奉不死生物,祭拜骷髅,你们谁,去报告给镇上的牧师,去。”
手下的人都兴奋起来了,其中一个自告奋勇说到:“我去。”马上跑得不见影了。
一群人拿一个老瘸子取乐,哪有半分怜悯和疚愧。
老约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上祸事了,回到家里就开始挖坑,把捡来的骨架埋下去,边埋边喃喃道:
“客死异乡的旅人啊,给你找个安息之所,祝你灵魂安宁,希望你能前往不死的国度,永享无尽的寿命,再无饥饿与痛苦。”
埋完后,他也不树什么墓碑之类的,只拿了一根接骨木插上,他对外号称种接骨木,但那种药剂师都种不出来的药材,哪是他这种老瘸子能种的,不过是一个借口,每块地下,都有一具尸骸。
这是他的一个执念,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做,全因年轻时的一件事。事情太过凄惨了,他都不忍心去回忆,从哪以后,只有碰上横死路边的尸骸,他都尽力去掩埋。
叹了口气,正准备站起,刚埋下骨架的地方,一只灰白的手骨突然从地里插出来,吓得老约翰一屁股坐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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