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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瑾珩又交代了一通后,给每人发了五百文的月钱后,让几人先走,最后单独留下了元二。
元二是几人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已十六有余。准确来说,他算不上乞儿。
傅瑾珩收下他,是一次意外。
元二是从北边逃难而来的,只是父母妹妹都在逃难中病逝了,最后只有元二与大他一岁的姐姐活了下来。
可是到安阳县后没多久,他姐姐也病了,他身上的盘缠早已经花光了。为了给姐姐治病,无奈之下,他只能自插稻草到街边卖身。
哪想却有恶霸看中了她姐姐的美色,不顾其在病中,要强占了她,傅瑾珩路过,顺手救下了两人,后来又拿钱给他,治好了其姐的病。
自此,元二便忠心耿耿地跟着傅瑾珩了。
傅瑾珩拿了两百两银子给他,让他拿着钱去府城安置,然后像他一样收拢一批人来……
安排好后,傅瑾珩便去了书院。
“哟,傅大公子今儿竟来上学了?”刚进学堂,就响起一个揶揄的声音。
傅瑾珩只淡淡地看了那人一眼,并未加理会,不想那人却不肯就此作罢,拦着他调笑道“哎呀!我说傅大公子,你都靠着媳妇发财了,还装模作样地来读什么书!”
说话的人叫于庆,他同傅瑾珩一样,都是家境贫寒的学子。
一直在暗地里与傅瑾珩较着劲。却不想,后来傅瑾珩娶了县令家的女儿,家里的条件也跟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其实傅瑾珩在学堂里非常地低调,但无奈,七里香在安阳县的名气太大了,再加上开业的时候,傅瑾珩又在铺子里帮过忙,慢慢地学堂里,大伙都知道傅瑾珩家在城里开了铺子的事了。
至于那铺子是谁出的钱,怎么开起来的,只要稍微打听一下,便知道是他媳妇的功劳了。
看着七里香生意那般好,而傅瑾珩虽然经常请假,但却并没有耽误学业,有人佩服傅瑾珩的能力,有的人却眼红妒嫉。
于庆便是其中一员。
特别是林萱嫁给傅瑾珩之后,并不像传言那样,刁蛮跋扈,相反的,聪明又能干,关键是,人还长得漂亮。
这样的女人,谁不喜欢?
想着文会那日的事……其实自己也是有机会的,于庆心里便更扭曲了,觉得是傅瑾珩抢了他的机缘,对傅瑾珩尤为地不满。
傅瑾珩淡淡地看着他,甚至轻笑了一下,“怎么?我靠着媳妇发了财,你羡慕嫉妒了?也想有个这么能干的媳妇?”
“我呸!”于庆被他一语说中心思,顿时心虚又脸红,激动道“靠着一个女人吃软饭,你还骄傲了?我们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傅瑾珩挑了一下眉,轻飘飘地朝他飞刀,“总比你想吃软饭吃不上的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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