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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头之后,感觉又来了,真是怎么打怎么有。董璋就像是战神一般,在魏博乡勇之中纵横来回,几无一合之敌。
“废物!就这点本事,还想抗拒天兵?”董璋脚踩着一具尸体,极尽嘲讽之能事。
有人受不得激,当下也不跑了,聚集了十余人,大喊一声便围了上来。
“嚼嚼”马蹄声响起,数骑直冲而至,直接将贼人撞得东倒西歪。
城门口已经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充兵已追奔而来。魏人放弃了抵抗,四散奔逃。
董璋碎了一口,哈哈大笑。
其实他心中明白,魏博武人的抵抗意志算可以了。连番失败之下,还能抵抗到这份上,超过了天下大部分藩镇,至少比淄青镇那帮家伙强。
三千充州兵,他带来了一千五。老实说,他们的战斗欲望和素养强不到哪去,毕竟拿的粮饷还不到衙兵一半,装备和训练也不如他们,战斗经验更不用谈了,很多是新兵。这些新兵的本领,甚至还不如魏博普通的乡勇,今日能赢,完全是靠计谋埋伏,以及关键时刻老兵的示范作用。
不过,赢了就行!
大量步兵的涌入是两个时辰后的事情了。
董璋斜倚在一头石狮子上面,让医官给他裹伤,嘴里还在吹嘘着:“想当年攻邪州、青州,我身先士卒,战后裹伤,挖出了十余枚箭头,连殿下见了都夸赞我的武勇,当场把纳入府中的姬妾赏我了。
医官听了大为赞叹,时不时捧上两句,挠到董璋痒处时,又放声大笑。
他也就欺负医官是新从州学来的,不懂战场罢了。事实上只要上阵时间长了,武夫们身上都一堆箭伤,挖出十余枚箭头真算不了什么一一符存审从小兵做起,冲锋陷阵,年老后教育孩子,说自己出身寒微,不得不用命来博取富贵,一生共从身上取下一百多枚箭头,攻云州时先登,鲜血充满了衣袖,晋王亲自为他裹伤,而他还是幸运的,更多的人已经悄无声息死在了战场上。
这就是九死一生的战争。
对面万箭齐发之时,避无可避,到底是什么在支撑着你奋勇前行?难道真不怕死吗?
或许是吧。武夫们为了富贵,没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哪怕是命。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很难理解。
王郊步行进了城,身上还披着重甲。
董璋看了一眼,明智地闭上了嘴巴,不再吹嘘了。
这是个“牲口”,骑术好,射箭准,会使马巢,还有一手投矛的绝技,不得不服。
“全城大索,抓人!凡参加过州县兵、民团的丁壮,尽数捕拿,交由殿下发落。”身为游奕讨击使的王郊当场下令。
如狼似虎的军士立刻领命。他们手执利刃,挨家挨户搜捕,遇到反抗的就一刀斩下。
其实根本弄不清楚谁参加过什么部队了。魏博幕府批发官帽,拉队伍的人太多,却连军服都没有,很多民团看起来就和百姓无异,如果你忽略他们手里的武器的话。
这会也只能靠俘虏指认了。定然有冤枉,也有遗漏,但无所谓,他们要的就是捕拿、斩杀更多的魏博武人。
若非殿下不允许他们屠城的话,这会怕是已经动手了一一屠城,很多人闻之色变,但对军士们而言,其实诱惑力很大,可以抢劫财物,可以尽情发泄欲望,事后一把火烧了,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杀贼好!杀贼好!”董璋一把推开医官,主动领命而去。
看他嗜血残忍的模样,(本章未完!)
第六十四章 前程
估计不会有什么好事。
不一会儿,野利克成也策马赶至。王郊立刻上前见礼。
他武艺卓绝,但人不笨,善于笼络部下,也善于和人打交道。董璋那个粗坯,只懂打打杀杀,王郊懒得和他一般见识,但野利克成不一样,与他结好,对前途极有帮助。
王郊,可不甘心一辈子在州军里厮混。
“王都头,拿下高唐后,咱们不要闲着,先收集粮草,镇压乱民,然后再想办法多攻占一些地方,你看如何?”野利克成也很敬重这个既有武勇,又很有头脑的军将,提议道。
“咱们这般酷烈行事,已经与魏博不死不休了。”王郊沉吟了一下,道:“昔年魏博不过四十余万户,却有八万兵,亲党胶固,关系复杂。咱们在城内外斩杀了那么多贼兵,他们亦有亲友,事情怕是没那么简单,离彻底扫平高唐还早呢。野利将军切勿急躁,还是得缓缓图之。”
“也是。”野利克成一笑,没直接反驳,不过很快又低声说道:“我听闻殿下欲整编第八支禁军。此番攻魏博,谁功劳大,战后整编之时,机会就越大。”
王郊沉默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不住,问道:“如何个整编法?”
“龙骧、龙武、捧日、捧圣、拱宸诸军在围攻临准,我猜战后整编之时,定然会抽调一两支部伍。你曾经当过天雄军左厢的步军指挥使,这次如果表现出色,机会很大。”野利克成说道:“一厢兵马使之职,未必没有可能。”
王郊怀然心动。不到三十岁的禁军兵马使,这是何等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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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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