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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这操作老奶奶都会,不就是这样然后那样吗?
“肯定不好吃!”弗兰德的眼神发生了变化,质疑变成了不屑。
就这还敢跟自己的欧式烤乳猪相比?
开什么玩笑!
“叶轩,你不会真的做的就是猪肉炖粉条吧?”萌小团感受到周围人的质疑小声扯了扯叶轩的衣角。
“是啊!”
叶轩理所当然的说道。
“猪肉炖粉条叫做漫天金玉?”
“我说它是就是!”
萌小团:“”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弗兰德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叶,你确定这很好吃?可能是我目光狭隘了,我从未见过这种烹饪方式。当然,我也曾经和你们华夏的大厨交流过,他们做的东西往往操作复杂,至于你?”弗兰德用着嫌弃的目光。
萌小团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废话,你都和华夏顶尖厨师交流了,人家顶尖厨师会做猪肉炖粉条这种家常菜给你看?
看着叶轩自信满满的表情,萌小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最后一步,将粉丝扔进锅里关火焖两分钟即可。
“布里斯,我做的可能很难吃,还请你不要介意。”叶轩想了想还是给布里斯打个预防针。
这东西太普遍了,可短暂的时间叶轩也想不到什么豪华的大餐。
“叶轩先生,你谦虚了,很少看到你这么谦虚的年轻人。”布里斯娴熟的从保镖手中接过一双筷子。
叶轩:“???”
妈蛋,我说的是实话啊!
众人的注视下,叶轩将锅里的东西盛进盘子中,金黄色的汤汁顺着流出来宛如黄金瀑布。
这波操作让众人啧啧称奇。
倒也配得上漫天金玉这个菜名!
对于筷子,在场的外国人可能用的不多,唯独布里斯用的很是娴熟,架起一块猪肉毫不犹豫的吃了起来。
“一如既往的美味!”布里斯对着叶轩竖起了大拇指。
让布里斯有些失望的是,这道菜的猪肉跟那道水煮白菜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
但很符合他的胃口。
“这是什么?”布里斯指了指粉丝询问道。
“这是粉条,这是我们华夏的特产,宋朝就发明出来了,并不是意大利面。”萌小团尽可能的对布里斯解释道。
“哦,那我要试试了。”
布里斯一边笑着说道一边用筷子夹起来粉条。
“这东西看起来像意大利面的缩小版。”布里斯调侃完后不再犹豫。
几十秒过去了。
“怎么样?”弗兰德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可以试试!”
布里斯将筷子递给了弗兰德。
“这”弗兰德先是用筷子怎么都夹不起来,直接拿着刀叉试吃起来。
叶轩很坦然,他压根就没有想着跟弗兰德在厨师的领域一教高下,只是布里斯都那么说了,叶轩也不好意思拒绝。
难道不好吃?
叶轩瞥了眼弗兰德和布里斯。
不应该啊!
这道菜不能说好吃,但也绝对不能说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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