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四章 项链
相思如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五四章 项链,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相思如风,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小萝莉让自己准备用品的好消息犹如一只巨大的大饼,燕行被砸得晕头转向,笑得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直到一团白色兜头盖脸的扑来,他才从傻笑中回神,眼疾手快,伸手接住飞来的白色团,一把抱在怀里。
抱着了小萝莉抛来的披风,再看时小萝莉已经走向东侧间的门,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他看着披着一头黑瀑布似头发的小萝莉从视野里消失,听到了轻微的声响,转而书房里的光芒越来越暗,随着“吱”的一声轻响,门关闭,中堂又漆黑如墨。
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燕行静静的坐着,轻轻抚摸怀里抱着的披风,披风的面料很好,柔软光滑,内部的毛摸起来手感极好,暖暖的。
闻不到皮毛的任何膻味,只有小萝莉的体香味道。
燕行也辩不着披风是什么毛料,猜着不是狐毛就是貂毛,小萝莉手里的物品皆是一等一的好,所以嘛,她喜欢用的披风必定价值不菲。
抱着披风坐了一阵,轻手轻脚的拾起手电筒拧亮,提起背包,起身,蹑手蹑脚的去了挂有“小廊嬛”的小书房,开了电灯,再把背包放罗汉榻上。
再展开披风,仔细的研究。
披风连带着一个暖帽,那只帽子也是可以拆下来的独立体。
就着电灯的光,披风的毛料闪烁着光泽。
又摸又嗅的研究了好久,燕行也研究出点眉目,初步判定披风是狐狸毛,还是最上等品,狐毛长短一致,绒毛丰厚,健康而富有光泽。
从毛色看,披风用料应该是生活在寒冷地带的白狐。
狐那种动物适合寒冷地带,越冷的地方,其狐狸毛越好,越柔软,越往北,其狐皮的品质越高。
因皮毛太珍贵,因此地球上的狐狸而引来杀身之祸,沦为猎杀对象,每年有大量狐狸惨遭毒手,造成区域性绝迹。
小萝莉不是动物的狂热保护者,也不是滥杀之辈,可以确定她手里的皮草不是地球之物,应该是她从秘境里带出来的物品之一。
尤其是小萝莉的披风皮料比他所见过的最好的北极狐的皮毛更优质,毛色更纯净,更富有光泽,更加说明它不是地球之物。
小萝莉很神秘,哪怕她搬出一座金山,燕行也不觉得奇怪,她有珍贵的白狐皮披风也是很正常的小事。
小萝莉身娇体巧,披风相对他而言显得很小。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
燕行关了灯,爬上罗汉榻躺下,把披风盖在身上,只盖住了脖子下到膝盖上的部位,但是,他却觉得比蒙了几床被子还暖和。
小萝莉的披风有着她的味道。
在那种淡淡馨香里,燕行很快就睡着了,嘴角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乐韵借出了披风,再懒得管燕吃货,返回卧室倒下睡觉,因为燕饭缸后半夜没有再梦魇,她也睡得很香。
睡到生物钟自然醒,坐在贝壳床上打坐,她晨炼了约半个多钟,也听到了书房传来轻微的细响——燕吃货他起床了。
美美睡了一觉的燕行,睡到自然醒,嗅着披风上的味道,心头暖洋洋的,他又躺了几分钟才蹑手蹑脚的下榻,开了“小嫏嬛”书房的门,到走廊再穿鞋。
他先去洗涮,再开了四合院的门,又去厨房做早饭。
小萝莉不挑食,哪怕她手里握有大量珍贵食材,她在吃途上都不讲究,不管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皆食之如饴。
小萝莉不挑食,但是,燕行并不想敷衍,找出葛仙米,煲了一个葛仙米粥,加热了十几个包子,再开酸菜坛,做了两酸两素的开胃小菜。
他的最后一个菜还没出炉,小萝莉起床洗涮好,翩然进厨房坐等早餐,之后,容易害羞的傅哥才到东厨报道。
傅哥进得厨房,看到小萝莉也在座,顿时拘谨得像个毛头小伙子,坐下手腰杆挺得笔直。
小萝莉仍然是窄袖的蓝色袄裙汉服,外面套一件红色禙子,头发没有绾,只在脑后扎了一下,戴着一条镶有宝石的绯色抹额,颇有几分男子的英气。
看她不绾头发,就知她没准备外出,准备窝在乐园当宅神。
傅哥面对女神级的小萝莉,总是情不自禁的紧张,因此,也不敢乱瞄,直到队长头儿燕少做好了早餐,他有理由活动了,才放松了心神,跳起来帮忙跑腿。
燕行是不知傅哥内心戏多,摆好餐,他亲手帮小萝莉盛了一碗粥递给她,又给她用碟子装了一个包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