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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聂淡定地待在东京家里,平日只去东京大学,集中精力忙活着鳍式晶体管实验验证的事情。
实验的进程已经推进到关键阶段,有不少要攻关的地方,姚小聂每天除了跑实验室,就是待在家里休息。
关于案件的新闻舆论持续发酵着,在东瀛社会形成非常大的反响。
很好,这事情发酵得越厉害越好,有利于吸引灯塔国方面的关注。
两个星期之后,孙立忍回来了,他带回来一大堆的信息和资料。
孙立忍一到华盛顿就去灯塔国贸易部找他在斯坦福法学院的导师,导师对于东瀛发生的这个事情很感兴趣,因为打压东瀛的经济是灯塔国贸易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孙立忍带来的这个事情虽说规模不大,但对东瀛经济也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打击。
导师立即在灯塔国贸易部内部运作此事,孙立忍很快就被召入贸易部说明情况,贸易部的官员经过和孙立忍沟通,给了孙立忍灯塔国贸易部对于此事的书面意见,另外表态灯塔国贸易部会介入此事。
孙立忍又找了灯塔国的外交部,还有几家主要的媒体反映这件事情。
这时候东瀛的经济风头太盛,灯塔国的舆论和民心都对东瀛怀有敌意,所以孙立忍对灯塔国各方面提出这个事情,基本都得到足够的兴趣和关注。
孙立忍拿到灯塔国驻东瀛大使馆的表态,灯塔国会发动“足够的力量”介入此事。
姚小聂看着孙立忍带回来的材料,看着灯塔国外交部、贸易部都表态介入,而且此事随着灯塔国媒体的传播,在灯塔国国内也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
姚小聂笑笑,说道“等待三菱那边的反应吧。”
就在孙立忍回到东瀛两天后,距离中审开庭还有十来天的时间,三菱地所再次主动联系孙立忍,请孙立忍面谈,将赔偿的金额提高到15亿日元。
显然,三菱得知灯塔国介入的消息,知道局势突转,结局可能对他们不利。
孙立忍依然一口回绝。
过了两天,三菱地所又联系孙立忍,这次一口气将赔偿金额提高4亿日元,这笔钱相当于一百多万美金,属于相当可观的赔偿金。
在三菱地所的角度,歌舞伎町的繁荣完全是东瀛方面发展起来的,不应让华夏人白得这份利益。
三菱地所坚定地说,他们赔偿4亿日元,已经仁至义尽,如果孙立忍这边还不接受,他们只能“兵刃相见”。
三菱地所做出了明显的威胁,作为东瀛最强大的财阀集团,三菱地所的能力绝对不局限于“法律层面”,他们完全可能动用地下的势力。
孙立忍仍然表态不接受。
于是双方不再接触,但是三菱地所必然在东瀛上层展开密集的活动,力图在中审胜诉。
时间来到8月1日。
中审如期开庭。
姚小聂和整个班子团队来到位于港区的东京高级裁判所。
中审的法庭比初审大很多,法庭里面挤满媒体记者,能容纳上百人的现场挤得密密麻麻。
中审的流程和初审一样,法官现场调解,双方都不接受条件。
法官随即做出宣判。
陈作义胜诉。
按照陈作义的诉求,三菱地所要赔偿三十七年的租金、使用权承包费用总计12亿日元,并将土地产权及使用权归还陈作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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