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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眼虽然本领高强,但其实他不过就是个普通人,面对这种数量的齐塔锐人,他也没有战胜的可能。
就在此时,忽然从基地的内部,一道耀眼的金光,从平地升起,笔直的往大门这边冲过来,齐塔锐人的阵营内,突然发生剧烈的爆炸,只见金光中是一个人影,此人一头金发,穿着一身金色的制服,连眼睛都是金色的,他在齐塔锐人的队伍中横冲直撞。
齐塔锐人以悍不畏死著称,女王以下可以任意牺牲,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他们如何进攻,都没有办法伤到金色人影的一根头发,这种战斗力上的巨大差距,就像是一群刚会端起枪的蝼蚁,在拼命的攻击一条神龙,不管如何努力,也无法伤到对方的分毫,没有别的原因,主要是次元不同而已。
“我的天啊,这是什么鬼啊?这....这也太厉害了,厉害!简直无敌了!”靶眼双眼连连放光,像个孩子一样大喊大叫着。
靶眼当然不是一个孩子,他是纽约市地狱厨房土生土长的人,对于他的父母,谁也不知道,从他三岁时,就已经是一个孤儿了,是金并收养了他,从靶眼懂事的时候起,就已经参与各种暗杀活动,是金并手上一张王牌,纽约市从来都是一个动荡的大都会。
在纽约市,从来就不缺那些有超能力的人,从蜘蛛侠到超胆侠,再到神力侠,形形色色的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你方唱罢我登场,靶眼见多识广,什么样的英雄反派没见过,但是像这个金色英雄,这般威力无穷,如同天神一般的男人,靶眼生平第一次见到,他浑身颤抖着,天生杀手的本能,让他在此人的面前,忍不住的浑身发抖,这个人危险到了极致。
“哈哈哈....好样的!”士兵高声喝彩道。
金色英雄把所有的齐塔锐人杀光之后,他转身往基地西方飞去,在经过士兵的上空时,他轻松的挥手致意,让这个年轻的士兵大为兴奋。
“请问这位朋友,”靶眼自问生平从来没有对人这么客气过,如果是一个小时前,有人敢说他怕了,靶眼立刻就会把一把螺丝射入那人的喉咙里,但是现在他真的知道怕了,“刚才那位大英雄,到底是谁啊?”
“那是我们的无敌哨兵!是天下无敌的大英雄,外界那些所谓的超级英雄,只配给他提鞋。”士兵非常自豪的说道。
这口气可不小,然而靶眼信服,他看过最强壮的英雄,一个是红坦克,一个是绿巨人浩克,但是这两个巨汉所表现出来的力量,与哨兵相差甚远,但这并不是最让靶眼胆寒的,靶眼到后来才明白,他真正恐惧的是什么——哨兵明明可以轻易的把这些齐塔锐人杀了,只要哨兵一拳下去,仅仅是冲击波就能够把这群齐塔锐人都杀了,然而他却偏偏选择手撕,哨兵当时是一个又一个的这些齐塔锐人撕成两半,当时哨兵的眼中没有任何感情,那样子就像一个撕纸的熊孩子,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喜欢撕而已。
而根据靶眼这么多年的经历,一个喜欢手撕人的家伙,不管是手撕外星人,还是其他的什么人,这个人绝对不正常,完全的不正常。
但是,此时的靶眼,他的任务很简单,根据金并提供的情报,在这个叫做欢乐丘的鬼地方,诺曼.奥斯本,就是与这个叫做哨兵的人,关押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哨兵宁愿过着与世隔绝的自我囚禁生活,任由其惊天撼地的强大力量荒废掉,也不愿意出山。
不过这个原因,靶眼已经猜到了,哨兵体内有个野兽,是不是的展露峥嵘,尤其是在战斗的时候最为明显,所以哨兵才选择自我放逐,但是他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到头了,因为金并盯上了这里,金并的命令是,把诺曼.奥斯本救出来,让其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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