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三十二章 陈哥,你带泳裤了吗?,人到中年,火烧风,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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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谢谢你!”凌娜由衷地开口。

后续的时间,我帮凌娜在红肿的地方使用的喷雾,接着冰敷,最后才是贴上膏药,我相信没多久,凌娜就可以自由活动了。

“你这套房子是租的吗?我记得你不是本地人吧?”我问道。

“我是警校分配过来的,不过房子是我家里买的。”凌娜开口道。

“哦?”我惊讶道。

“我爸妈给我付了首付,余下的我自己还贷款,这房子别看才六十平,除了公积金贷款,我还有商贷,我还款压力可大了。”凌娜开口道。

“这不是挺好的嘛,起码不需要租房子。”我笑道。

“是呀,算是在滨江扎根了,我感觉挺好的。”凌娜说道。

据我所知,凌娜的工资应该不会太高,看来是她家里首付比较多,不然还真的挺吃力的。

参观了一下凌娜的房子,我有了告辞之意。

“对了陈哥,当初报警的柳小姐还和你有联系吗?”凌娜忙问道。

“柳小姐?你是说柳芸?她报的警?”我忙说道。

“对呀,虎崖大桥那晚,是她报的警。”凌娜解释道。

一趟这话,我单手托着下巴,开始思量起来。

当初我和柳芸、张雷、林强四人,是为了从李嘉豪那边拿到一笔钱补偿,而那时候柳芸说要分一杯羹所以才参与进来的,但是那时候当我赶到的时候,柳芸她们已经被抓住,柳芸已经没有报警的可能性,最后关头警察来的那么及时,难道是柳芸提前报警的吗?她那时候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将李嘉豪和两个混蛋绳之以法?

要知道当初我们都是为了钱,不管是我还是张雷或者是林强,而我们也觉得柳芸也是为了钱。

现在想起来,当初那件事疑点重重,柳芸是早有打算,是要报警,不是图着钱去的。

“我和柳芸没有联系了。”我尴尬一笑。

“哦哦,我还以为你们一直在联系,你说离婚了,以为你未婚妻是她,毕竟那时候医院里是她陪着你的,你还昏迷了。”凌娜继续道。

“没,我未婚妻不是她。”我解释道。

气氛有些尴尬,我们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和凌娜告别前,凌娜说以后有空可以一起去健身。

离开凌娜家里,我开车回到了自己小区。

晚上躺在床上,我开始回忆当初发生的事情,思来想去,我突然发现我根本就不了解柳芸。

上次在魔都见到柳芸,是无声的凝望,那时候我和周若云在一起,而她不知道在魔都干嘛,她不告而别,而我有了周若云,我们本就不该再有什么交集,只是今天凌娜提起,我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就在我想这些事的时候,沈冰兰给我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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