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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藉公权力,行使个人的私欲啊?”
说来奇怪,自从莱夏这个学期转学过来,与雾刃相遇的那一刻起,这两人就结下了不浅的梁子。
起初雾刃不放在心上,这种爱他就要骂他的人可多了,不过在莱夏走后门,拿到风纪委员的头衔的瞬间,这样的理论瞬间被推翻。
“这个菜户。”
顺带一提,这所学校有两个人不会对雾刃的帅动情,一个是未末,另一个便是这条母狗了。
“神——无——雾——刃——!你真的很让人火大,谁是菜户啊!”
看来有场硬仗要打了。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4条,若在校发现学生或师长有不当异性之举动,违者将被记处一支小过,而且留校察看一周。”
莱夏带着自信搬出学生手册,还特意翻到了校规第14条的那一页,以此证明所无虚假。
“根据校规第25条,因家里因素遇到困难,可以向学校或政府提出申请,只要级任师长签名同意,即能获许核准资格。”
雾刃从抽屉抽出刚刚未末签署的核准同意书,除了未末的亲笔签字,未末的拇指印和教师印章也令影响力更牢固。
莱夏看到眼球都要脱窗,但大概是雾刃的反击太过高端,一介凡夫俗子的她一问三不知,开始胡说八道: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7条,当伪造文书或考试舞弊之情况发生,视情况轻重者,最多可以判一支大过、为校劳动服务一周,以及留校察看四周。”
明明是隔壁页的东西,莱夏硬要将那一页放在雾刃的正前方。
“根据校规第39条,校内禁止公然场合打架、闹事与言论指控,尤其是不实指控,若经查准将由校方亲自出面处理,严重者可以退学论。”
雾刃再次指了未末的签字,强调这张纸的一分一文都具有绝对的价值,结果莱夏死不服输地说: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6条,勒索、威胁或与黑道纠纷的学生,校方将不会出面,而是交由学生会或风纪委员会投票表决,最严重可以直接移送法办。”
校规的地理位置越来越近,使得莱夏的举止更尤得碍眼。
“根据校规第54条,在校人人平等,无论是学生或老师,只要没有涉及妨碍,均享有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当妨碍他人或以权力压人之行为出现,违者将被剥夺现有职权或职责;无职权者则停学一周。”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71条,校内全力提倡男女平等主义,若有不良风纪、妨碍性自主权或造成他人对性的认知误解,将处以口头警告,屡犯者则会记两支警告至一支小过不等处分。”
这女人的计较程度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疯狂猛翻学生手册,直到出现第71条为止。
“根据校规第69条,本校注重道德、人伦与知识的教育,请勿以公权力或上课时段,向学生或教师宣传政治、宗教或神学,特别是学生会选举的近期,将自身的承诺或政见以含蓄的方式发表,视情况可以永远褫夺其参选的机会。”
学生会选举好像是下个月吧?雾刃若有似无地从抽屉抽出那张莱夏自制的选举海报。
虽然有四名候选人,独独莱夏的照片与兑选承诺,是特别加工制成的。
“根据校规第84条,仪容的清洁与管理,男性刘海不得与眉间保持低于三公分的距离、鬓角必须贴齐耳根;女性头发长度不得超出双肩,违反之学生将提出口头警告与劳动服务三天。”
啊?她在语无伦次些什么?雾刃不遑多让,反正要闹大家一起闹:
“根据校规第62条,因每个人的审美观或判断基准的不同,倘若对他人的服装评比、仪容整洁提出质疑,一律以审核通过者的意见为主。判断者不在场、不在检查时限范围之情况,任何的抗议呼声皆不算数,有问题请找训导主任或教官面谈。”
“唔————!根据校规第56条,学生间的纠纷教师若不能方便出面处理,允许在不打架、闹事或斗殴等肢体暴力方面,进行私下调解或商量!”
“根据校规第56条(备注),校内强调良性竞争,若有人私自滥用校规第56条,擅自私下处理,形成某种程度的霸凌行为,可以当面通报师长。”
雾刃抬头望向台上看傻了眼的国文老师,她就是见证人。从头到尾亲证这场无聊到爆,还能战得天昏地暗的校规pk赛。
其实班上的所有人也是目击者,可惜他们没有公权力,目前派不上用场,有望未来的某一天能为雾刃尽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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