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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界,清水河畔,清水城边,儿童嬉戏声把柔软的柳枝都晃得打颤。

“陶山长。”

清俊绝伦的男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在河畔浣洗衣物的年轻姑娘红着脸迎上去。

明明是狭窄的路,宽肩强壮的男人却成功避开来,没沾上一点布料。

青年目不斜视的离开,留下年轻姑娘在原地痴痴回望。

“别看了别看了。人家有主的,看了也是痴心妄想。”

年轻的夫子叫陶言,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言,听名字就是天生做夫子的料。

对方考取了功名,可惜因为长得太好,被公主看上,只得到他们这么个小地方来教书。

陶言来这里的时候,几乎让全城的女子都春心荡漾,可惜他是个痴情的,对女子避而远之,要是有人做的过分了,他还会出手打人,一点也不温文尔雅。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都传陶言如此,是因为有个善妒的河东狮,结果后来从他的住处走出来个女子,才没人再打陶言的主意。

陶言的眼神只停留在他妻子身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的妻子,程先生,简直就是个天仙。

两个人站在一起啊,那是男俊女美,天作之合,一般漂亮的姑娘,在这国色天香跟前,都从喇叭花被衬托成了狗尾巴草。

陶言上了山上的书院,一到门,一个闪身,就出现在了书院里

程喜放下书册:“今天吃什么?”

陶言笑盈盈:“明炉烧鸭和鲈鱼豆腐。”

陶言正是落岩魔君,落岩是他的封号,他便自己取了个名字,对称着程喜,叫陶厌。

只是名字队妖魔来说,是很重要的存在,在人间行走的时候,他便改动一字,称自己为陶言。

两个人当然没有成亲,只是人类实在是热情,在他们以兄妹相称的时候,总会有一群人试图上门做媒。

虽说人类无法奈何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可每次都要多费口水,未免也太过折腾,而且夫妻店远远要比兄妹店好做的多。

陶言提出假装夫妻的时候,程喜也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下来。

她走了这么多地方,相处的最舒服的便是陶厌了。

虽然是个魔,可是他竟然没多少野心,没有整天想着打打杀杀,脾气也挺好。

当然这个脾气好,仅仅限于对她,在外头陶厌还是凶的很。

魔族自带煞气,命格过于霸道,人族在他身边,会被带的很衰。

那些迷恋他皮囊的女人,实在是太脆弱了,根本禁不起魔族瞎闹。

别看现在程喜和陶厌关系好,她当初也一样被这个家伙“粗暴”对待,人类的小身板鼓捣两下,可能骨头直接就散了架,秤砣,或者说,维持天道平衡的天平,就算是魔的筋骨在硬,两两一碰撞,一定会头破血流,陶厌头破,陶厌血流。

程喜觉得,真要说陶厌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一个字:贱!

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付出习惯了,就会一直付出。

当然,程喜也不是那种不懂回报的人,陶厌这个家伙,命格实在是有点差,她出了很多次手,让他运气变得好一点。

大概是尝到了甜头,他才会一直不撒手。

“甜吗?”

妖魔用筷子夹起一块鲈鱼的肉,程喜自然的张嘴抿了一口:“甜。”

“这个季节的鱼肉最好吃,你多吃点。”

“嗯,这边也生活的差不多了,我们一个月之后换地方吧。”

他们是不会老的,所以在人间不能待很久,隔个两三百年,等认识他们的人都死光了,就可以出来一次。

说起来,不知不觉,程喜和陶厌相伴都快数千年了?

程喜要去六界,妖魔便随她去六界。

她看过很多天界的藏书,看了一本就拓印了一本,但直到亲自去到那些作物生长的地方,她才能够知道书中的谬误,感受那些作物的神奇。

积少成多,一路走过来,她亲笔记载的书籍已经从小小的书架变成了浩瀚的博物馆。

除了魔界之外,程喜在人间待的时间最长。

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感情太丰富,只需要用很少的时间就能看尽世间悲欢。

在采集这些讯息的时候,程喜顺带着修正了一些不会有大影响的天道规则,填补天道的漏洞。

在漫长的时间内,神界和仙界都发生了很多变化。

上古的大妖相继陨落,有的神仙为了避免陨落,又降临到人间渡劫。

有的天之骄子吃了太多苦头,临飞升的时候人间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曾经在程喜面前耀武扬威的一些仙族,譬如孔雀族,也成了落难的凤凰,混得甚至还不如山鸡。

人族受到天道偏爱,发展的越来越多,但这个时候的人类还是十分蒙昧的,茹毛饮血,常年处在混乱的秩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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