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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住一起了?”沈烁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她的话,忽而想到了什么似的,偏头笑了下。

林染觉得他莫名其妙,下意识问,“你笑什么?”

沈烁勾唇轻笑了下,踱步靠近她几步,“上周在南城的时候,不是说要跟闻家二公子结婚了?怎么这会儿又跟他早就住一起了?”

林染:“……”

谎言,果然是容易被拆穿的东西。

林染一时说不上话来,收紧了下手中的狗绳,带着十一疾步往小区里面走。

沈烁自然不会放她走,立即追了上去,伸手想要拉住她,“染染……”

然而,还不等他触碰到林染,林染身边的狗就突然转过身来,冲他吠叫一声,“汪!”

沈烁脚步一滞,低头望着它。

十一见他不敢动了,大概以为自己威震四方,更有自信地吠叫起来,越叫越凶,“汪汪汪……”

顿时,整个小区都萦绕着连绵不绝的狗叫声。

沈烁:“……”

林染怕被投诉扰民,摸了摸十一的脑袋,“十一乖,我们不叫了,回家。”

十一这才收了声,转身踏着小碎步,跟着林染快步往小区里面走。

程煜拎着早点,从他面前经过时,扫他一眼,眼神里多少有些幸灾乐祸。

沈烁攥了下拳头,怀里的玫瑰花被他抓紧,包装纸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低头一看,才记起自己过来的目的。

他迈开腿,跟着他们大步往里面走,可没走几步,又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

他站在原地,望着两人一狗消失在转角,薄唇紧抿成线,泄气地将怀里的玫瑰花扔给保安。

**

中午,林染带着狗和程煜回了爸妈家。

往常的每个周末都是这样,只要不出意外,她都会带上程煜一起回爸妈家吃饭。毕竟她工作日经常到他那蹭饭吃,这样也算礼尚往来,不至于欠他太多人情。

人一闲下来就容易变懒,林染吃了午饭就想到房间睡午觉。

程煜说他还约了人谈事情,便带上车钥匙开车走了。

二十分钟后,程煜驱车来到一家清吧。

周末的清吧人还挺多的,大多是年轻人,或情侣或朋友,约着过来喝一杯。

他进去后环顾了一圈,找到了靠窗而坐的沈烁。

沈烁手里捏着一杯酒,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眼睛望着窗外,留给门口这边一张立体的侧颜。

程煜踱步上前,在他对面坐下。

沈烁眼皮轻抬,转头瞥了他一眼,端起桌上酒杯啜了一口,“想说什么?”

他浑身戾气,似没有耐心陪他坐下去。

服务生殷勤主动地走过来,程煜一会儿还要开车,而且也没打算跟沈烁坐多久,摇了下头,示意自己不要。

服务生识趣地走开,程煜收回视线,落在沈烁身上。

两个人都省去了那些弯弯绕绕,他开门见山道:“你跟她,都已经分手了,过去了,你又何必回来,抓着她不放?”

沈烁抬了下眸,眼眸微眯地盯着他,冷笑了声,“你喜欢她?”

程煜稍稍一愣,后有些被戳破的慌张,别开了头。

只听到沈烁又是一声冷笑,蹙着眉,讽刺地问他,“所以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想要我放手,好给你腾位置,成全你,是吗?”

程煜放在膝上的手,紧紧攥着车钥匙。

几秒过后,他的手又缓缓松开,反正话已至此,他也不再隐瞒了。

“我比你更早遇到她。”他对上沈烁的眼睛,目光坚毅,“也比你更早喜欢她!”

对于这一点,沈烁丝毫不感到意外。

准确地说,他早有察觉。

他和林染谈恋爱那会儿,他就察觉到了。

此时此刻,听到程煜亲口承认这一点,沈烁仍是不免嗤笑了声,用力捏着手里的酒杯,骨节因为过分用力而泛白,手背青筋暴起,杯子随时都有被他捏碎的危险。

他盯着程煜,眉眼轻挑了一下,语气嚣张,“但是,我比你更早追她!”

“哦。”程煜心平气和到有些面无表情,“现在还不是沦为了前任?”

沈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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