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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林德尔去读大学然后研究妖精生态学好了。”
詹姆斯开玩笑:“或者当个小说家,毕竟什么东西都能被你说得像真的一样。”
史蒂夫也没把他的话当真:“虽然妖精说不定有办法治疗哮喘,但是‘证明妖精确实存在并且找到它们’就已经是大难题了吧。”
或许会有父母愿意给孩子一个圣诞节会迎来圣诞老人的梦,但是这种美梦不属于北布鲁克林的他们,虽然史蒂夫和詹姆斯的家境都不算糟糕,但是在经济萧条的时代,孩子们往往都超越年龄的懂事。
妖精的故事和圣诞老人基本上处在同一条水平线上,他们在故事当中往往会给主人公提供各种各样的助力或者带来阻碍,比如《尼伯龙根的指环》当中莱茵河妖精们所镇守的黄金,又比仙女湖的妖精们提供给了亚瑟王那把著名的誓约胜利之剑。
“只有主人公才会遇到妖精嘛。”
史蒂夫放下素描本:“像我这样的人……”
他个子矮,体型瘦削,很难参加集体活动,还患有哮喘,大概只会成为被闪闪发亮的主角所拯救的普罗大众之一吧。
“说不定你也会成为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哦?”
詹姆斯非常乐观地用胳膊肘敲了敲自己朋友的手臂:“写成一本罗杰斯历险记之类的?”
史蒂夫也被这个提议成功带偏:“那你呢?你扮演什么角色?”
“在你惹祸之后帮忙收场的家伙吧,应该也是很酷的形象。”
巴基得意洋洋地挺胸:“那么,林德尔就是——”
“……我不太想参与这个。”
林德尔露出敬谢不敏的表情。伟大的冒险家亚瑟王,帮忙收拾残局的骑士凯,这个三人组里剩下的唯一一个空位就是妖精梅林了……这个位置说什么他都不愿意去当。
“也对,你大概对冒险之类的事情都没什么兴趣……”
巴基了然地说道:“干脆就去当个作家,把我们的冒险故事记录下来好了。”
“——别这么自说自话啊。”
史蒂夫不禁掩面:“说起来,林德尔,周末咱们街区艾琳的婚礼在教堂举行,大家都要去帮忙,你们家……”
“克劳利和亚茨拉斐尔都不会去。”
林德尔道:“如果无论如何每家人都要派代表的话,我会出席的。”
*
众所周知,亚茨拉斐尔和克劳利两人从来不去教堂。
他们不做礼拜,不会在餐前感谢上帝,不做一切虔诚的基督徒会做的事情——当然,考虑到两个男人领养了一个孩子,他们倒确实有充分的、不去教堂的理由。
只不过没人会因为这种事情来为难他们两个:亚茨拉斐尔先生攒足了好人缘,而摆平不那么友善的家伙似乎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克劳利的工作。无论晴雨都戴着大墨镜的男人在北布鲁克林的贫民窟当中混得如鱼得水,三周之内就发展出了一连串的小弟。对于这点,好脾气的书店店主一直都颇有微词,但最终没有阻止对方的放飞自我。
——毕竟,如果只是把情绪发泄在自家植物身上的话,他总觉得那些可怜的鹤望兰会有朝一日抑郁而亡。
直到婚礼前两天,一切平静。
母亲作为结核病医院的护士一直都工作繁忙,史蒂夫照惯例揣着菜钱出门买东西,在抄小道的过程中,戏剧性地遇到了几个拦路抢劫的劫匪。
这年头不是所有人都有学上的,附近的贫民窟里一直不乏流浪的失学少年,只是没想到这群人会把手伸到这些街区来……
史蒂夫警觉地捂住自己的口袋,倒退了两步,他今天真不该抄近道。
也不可能让这群混蛋就这么抢钱……对方比他大不了几岁,但少年人几岁的差距就已经足够唬人。史蒂夫咬了咬牙,撸起袖子露出两条细窄的手臂,结果这个动作反倒让对方前仰后合地大笑了起来。
“哈哈,看他的样子还想打我们呢。”
为首的那一个按着史蒂夫的肩膀把他蹂到地上:“换个地方果然没错,要不是原本那片区域都成了那个墨镜佬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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