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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清的直觉告诉她,明唐和皮优会相处得很好,果不其然,没过两天,皮优就已经成了明唐的小跟班了,屁颠颠地跟在人家后面,每天各种彩虹屁能把明唐吹上天。
“我唐哥啊,那可是人中翘楚,你瞧瞧这性感的单眼皮,多么富有灵气,一看就知道是个创作者!……再看看这脸蛋儿,哎呀我一个男的都忍不住心动呢!!!又白又嫩能掐出水跟嫩白菜似的。”
“唉我唐哥就是那种市面上特流行的小奶狗,哎呀这奶狗气质真是绝了,看我们唐哥的这浓眉大眼,丝毫未减其奶狗气质,反倒多了几分狼狗的暴躁。”
拥有狼狗暴躁的奶狗抬头:“?”
皮优手里切菜的动作没停,手起刀落,菜板上的土豆刷刷被切成细丝:“我们唐哥那就是这个时代的男神啊!一米八四长得还像我唐哥这么好看的男人真是不多啦!啊对,我们唐哥还会弹钢琴啊,这简直就是时代的男神世界的宠儿啊……”
时代的男神世界的宠儿叹气:“……”
如果不是外头冷风呼呼地刮,宋元清真想下楼掀块砖头砸爆这个虚伪的老狗的头。
宋元清新家是二手房,原来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妻,儿子在澳洲定居,这才卖了房子,跟随了儿子的脚步。
搬家的时候竖起来有一人高的麦穗油画依旧挂在墙上,明唐支着下巴站在墙前仔细地瞅着这幅画,这画的笔法不算生涩,能看出来不是新手所画,画这幅画的人,一定是有功底的。
色彩的过渡和搭配都是很讲究的。
把这幅画仔细地扫视一遍之后,明唐在右下角发现了模糊的署名,上次搬家匆忙,没有来得及去看,他走到跟前,从手指按着上头的连笔写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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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明唐敛了敛眸子中泛起的波澜,回头回应宋元清吃饭的邀请:“——来了。”
宋元清这个经纪人当得很用心,把明唐所有的事宜都考虑地很周到,他吃什么不吃什么、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喜欢什么样的衣服、包括他的生物钟,宋元清都一清二楚。
做饭的时候还热闹地很,等坐到饭桌上三个人突然就沉默了。
皮优看看宋元清,朝她使了个眼色:【说呀!元宝姐,你说呀!】
宋元清眼一瞪:【凭什么我说!】
两个人僵持了一段时间后,最后以皮优的一声哀嚎为终结。
宋元清动作优雅地把自己的脚从皮优的脚背上拿下来,冲着皮优狡黠一笑。
“那个,唐哥,今天那么开心,不如晚上去个酒吧?”感觉到明唐即将拒绝的皮优有点慌,“酒吧里还有好多好看的小姑娘,要是有幸能与之结缘,那也是极好的呢。”
宋元清内心:【我现在下去拎个转头可还来得及?】
最后还是得她来救场,宋元清一巴掌拍到皮优脑袋上:“小姐姐小姐姐!就知道小姐姐!没谈过恋爱?!”
皮优捂着脑袋一脸委屈:“还真没谈过恋爱……
宋元清:“……”
明唐估摸着晚上去酒吧是有事儿,也没多问,只点头答应。
宋元清笑了。
她了解到关于明唐家里的一些事情,和他说的一样,家里希望他去当个医生,但是他却很排斥,学钢琴是家里同意的,但是学吉他却是他偷偷学的,用明父的话来说:吉他是不入流的乐器,别给我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明唐喜欢吉他,喜欢音乐,随着他年龄的增长,他对音乐也逐渐进入痴迷状态,但是家庭对他走上音乐之路的反对声却越来越大,他不得不和父母商议,给他一次机会,如果能成功,就不反对他做音乐,如果失败,就听从家里的话,稳定地过一辈子。
他带着希望站上舞台的感觉到现在他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他第一次用这么好的话筒,第一次见到音乐界的前辈,第一次站上这样的舞台,色彩斑斓的灯从头顶上方打下来,整个人都被笼在灯光的余晕里,有点不太适应,但是还好,他还能控制住自己,还能稳定住抑制不住抖动的双腿,可以让它们可以稳稳地扎根在舞台,音乐一响,他拿起那支漆黑镶金边的话筒——
全场都屏住呼吸,等待他的歌声。
一秒、两秒、三秒……
舞台立体环绕的只有音乐的伴奏声,站在舞台中央的那个男孩,他根本没唱!
他张张嘴,拼命地想要发出声音,但是第一个音却是嘶哑地以麦克风无数倍的放大声回荡在整个演播厅。
他第一次憎恨起了话筒,第一次憎恨起了舞台,第一次憎恨起了自己。
怎么可以这么不争气!
明明机会只有一次,明明上台前都还好好的,一切都好好的,却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掉了链子。
下台之后,他没有任何表情,脸上一如既往地冷漠,背上自己的吉他默默地离开。
走到楼下,看着熟悉的窗子,他站了两个小时,从天亮站到天黑,里面的灯被打开,光从窗子透出来,照在他的身上,他握紧肩上吉他的黑色带子,转头走了。
背影一如眼神坚定。
——————
宋元清找的这家酒吧是个清吧,刚进去的时候人还不多,稀稀拉拉的人,空空荡荡的桌,侍者来回走动把各桌点的东西一一放置好,又客气礼貌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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