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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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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事要告诉你。”

-

夜风湛然,吹得红杉气须如水藻般游晃。

在沈昼叶话音落地的那一瞬间,他们旁边有几个新生在拍篮球,似乎是准备去球场打一场,而篮球正好砸在了陈啸之的身上。

沈昼叶的坦白被打断,而一无所知的陈啸之笑了起来,将球给他们扔了回去,那几个新生见他个子高,动作敏捷,便邀这不像教授的faculty一起打球。

陈啸之爽朗一笑道:“sorry,i'mwithmygirlfriend。”

说着还让了一下,露出他身后的昼叶。

那些新生了然一笑,不打扰正约会的情侣,抱着球互相推搡着走了。

陈啸之目送着他们离开,又转过来,心情颇好地道:“你说吧。”

“……”

沈昼叶看着他,卡了壳。

那些痛苦又灿烂的过往在沈昼叶喉间转了一圈,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可是终于化为了喉头的缄默。

下次吧,沈昼叶想,下次一定告诉他。

怎么老是这样?上次想告诉他真相的时候车爆了胎,这次人被球砸,就好像有人存心不想让陈啸之知道似的……

……而且两次都是陈啸之倒霉……

沈昼叶一摇头,将那些无根无凭的推测甩出去,遂望着陈啸之笑道:“他们会知道你其实是老师吗?”

陈啸之看看那群新兵蛋子的背影,半晌得意道:“他们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们刚刚经过了一个毕业论文发在prl上的人——沈昼叶我看上去年轻吧?”

沈昼叶严谨地答道:“问出这句话就说明你老了。”

陈啸之:“……”

这对男女朋友牵着手沉默着往前走了一会儿,在走到灯火通明的路口时,男朋友和善开口:“沈昼叶,我刚刚忍住了掐死你的心。”

女朋友谦和地回答:“我也经常要忍一下的。”

然后他们手拉手过了马路。

“……但是年轻真好啊,”沈昼叶有点憧憬地道:“我看着他们都有点想回去念大学了,这么热烈又年轻,十七八岁。”

“只有你是十七岁上的大学,沈昼叶。”陈啸之漫不经心地说:“——我比你晚一年。”

沈昼叶认真地:“嗯。”

陈啸之抬起眼,找碴地看着她道:“你不知道吧?”

沈昼叶一愣:“……唔?”

那一瞬间,沈昼叶突然意识到他们对话,有一种错乱的感觉。

在沈昼叶的观念中——虽不愿承认,但陈啸之地位仅次于她的父母血亲,与她的人生密不可分,尤其是复合后。他们的人生几乎是从一开始就缠绕在一起,像是为彼此而生。

但是,她如今却在和青梅竹马的恋人交流最基本的人生经历。

——那空白的十年。

“……”

暮色渐暗,牵着她的手的陈啸之慢吞吞地说:“我就不问你为什么和我分手了,我怕我知道了要抽你。”

沈昼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刚哼完,就被陈啸之一把捏住鼻尖儿,使劲拧了拧。

沈昼叶:“……???”

“哼什么哼,就你对我一无所知——”陈啸揪着沈昼叶的小鼻尖儿恨恨道:“不准看他们了,小心我打你。”

沈昼叶被捏的鼻音都出来了:“……??凭什么?”

陈啸之没回答,只是发狠地揪了下沈昼叶的鼻尖儿,像是拧小孩似的,将阿十揪得都懵了——沈昼叶懵懵地觉得觉得陈啸之是真的在发狠。可是他一点儿都没舍得用力。

然后陈啸之手一松,牵起了沈昼叶的手指,赌气似的将她的手指握在了手心。

沈昼叶:“……”

长风如云涌来,东天一轮麦穗样的月亮。

静默又一次在他们中间流淌,而在他们穿过物理a栋外的长街时候,陈啸之忽而打破了那片缄默。

“沈昼叶,”陈啸之带着不甘心问:“——你有没有后悔过?”

沈昼叶:“……”

——「你和我分手,有没有后悔过?」

浓成一团的黑夜里,陈啸之问完也没期待答案,只带着她穿过花圃,路过冬天前最后一簇月季花。而他们身前,异国的月坠落于地。

“……,”沈昼叶看着天上月答道:“后悔过。”

陈啸之一僵。

——那是他从未期待过的回答。

沈昼叶笑了下,道:“不过我平时生活也太忙了,高中我全力准备竞赛,你说放弃就放弃的名额……我必须拼尽全力去争取,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想不起你来。”

陈啸之听了这句话却没恼,只是看着沈昼叶。

沈昼叶眉眼微微一弯,莞尔道:“可是……有时候还是会的。”

陈啸之看着她。

“好多年了……高二那年我去曼谷的时候,登机之前,一个国家队的学长在前面给女朋友打电话。”沈昼叶说:“他女朋友好像快考试了,估计也就是雅思托福一类的,焦虑得要命。飞机都快起飞了,他觉得上飞机就得关手机,不能和女朋友打电话,就拖着行李箱走在最后面……”

陈啸之嗯了一声。

沈昼叶笑了下,低声说:“我还记得那学长通话时说的一句话……他说你不用怕,考不好也没关系,总还有下一次,我会陪你一起克服难关。”

“那个学长是湖北人,平时跟我们说话爱用方言,”沈昼叶笑道:“通话也用了武汉话,很好笑的。”

陈啸之抿起了唇。

“但是我总忘不掉他和她女朋友通话的样子……”沈昼叶道:“我那时候特别紧张,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可能最后一次机会了,谁戳我我都能哭出来……带队老师说我没问题,但是我总怕我关键时候掉链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嘛。”

“……,”沈昼叶笑了下:“我那时候真的有点想你。”

陈啸之声音都发了抖:“你——你哪怕……哪怕给我……哪怕……”

“我想,”沈昼叶莞尔一笑,打断他道:“……我想,你如果在的话,绝对不会让我在那地方哭出来。”

陈啸之眼眶霎时红了,颤抖着别开了脸。

沈昼叶感到鼻尖疼痛,像是泪水盈入眼眶的前兆。

“……”

她想起自己在那一班飞往曼谷的飞机上,藏在毯子里头偷偷啜泣。飞机上的毯子带着一股阳光味儿,松软温暖,她的泪水滚进去的时候却十分孤独。

“……我大多数时候是不后悔的,”二十五岁的沈昼叶笑了笑道:“可是有时候我控制不住自己,你别嘲笑我。”

陈啸之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沈昼叶的手。

沈昼叶跟着陈啸之跑了两步,笑道:“——说实话本科的时候我也有过。我早上排不到农园的饭,其实我早上很想喝香菇鸡汤的……但是我起不早,每次去都卖完了。”

陈啸之没看她,却拉着她加快了步伐。

长街凉风吹过,树叶簌簌作响,沈昼叶外套被吹了起来。她跟着陈啸之跑了两步,温暖笑道:“我们班上有个男生每天都排队给女朋友买早饭,有的小朋友可以喝熬得浓浓的鸡汤,有的小朋友只能啃超市买的隔夜面包……”

“我那时候也挺想你的,”

陈啸之:“……”

沈昼叶跟着他跑进楼里,与他十指相扣,开玩笑道:“不过事实证——”

下一秒,陈啸之一把将女孩儿按在了门后。

陈教授粗鲁地握着姑娘家的手腕,迫使她抬起头,看着自己泛起血丝的眼睛。

秋夜笼罩异国疆土,门下有风穿过,落叶簌簌作响。

被按在门上的女孩儿:“……?”

她的卷发有点乱了,陈啸之想,眼瞳黑白分明,无辜而浪漫,眼里是熵增无序的宇宙,唇却成为了万叶绽放的春。

“不就是个早饭,”陈啸之把沈昼叶按在小空间里,刻薄嘲道:“就这他妈也值得你念叨这么久?以后每天包你早饭不就行了?有话不会直说,非得拐弯抹角。”

姑娘家被曲解,气得脸都鼓了,怼他:“我根本不是这意思,陈啸之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

陈啸之连听的打算都没有,蛮横无理地亲吻自己怀中的姑娘。

……

风与花一同入秋,物理楼前姑娘与他呼吸交缠,卷卷绕绕的黑发抵在玻璃门上。

陈啸之扣着她的细腰,秋夜与呼吸一同覆盖上来。许久后唇分,他凝视沈昼叶眼里的水光。

“不能。”

他摩挲着沈昼叶如花瓣的口唇,很凶地道:

“垃圾沈昼叶,你不配我听完。”

“……”

沈昼叶好奇地问:“我一直很想问,陈啸之,口嗨好玩吗?”

陈啸之更凶地说:“谁他妈口嗨了?”

他说完就将沈昼叶的手牢牢地握在了手中,带着她上楼——斯坦福的物理楼有些老旧,一楼楼梯包边翘起一块,踩上去滑滑的。

“明天我去找后勤,”陈啸之示意沈昼叶走另一侧,细心道:“破楼,小心点儿别摔了。”

沈昼叶顺从地跳上那层楼梯。

“……那时候真好啊。”

沈昼叶声音轻得像鸿毛。

那些本属于他们的年少气盛的年岁,本该属于他们的清晨。本被十五岁的他们所承诺的,拥挤明亮的教室,大地尽头初升朝阳,宿舍下细散青烟——于二十五岁的他们而言,终于成为了无法回返的过往。

对沈昼叶而言,承认「后悔分手」有一种输了的意味,仿佛在对他说‘其实我更爱你’,输了情侣间漫长的博弈。

可是在加州的深夜里,沈昼叶仍然小声说:“可是我们错过了。”

陈啸之:“……”

“我每次想起来,”沈昼叶声音细若蚊呐,避开陈啸之的眼神。

“……都会有种很酸很疼的感觉。”

陈啸之没有回答。

他只是用力握紧了沈昼叶的手,摩挲着女孩指尖细茧,然后与她扣紧十指。

风刮尽秋夜的云,南方群星隐入月后。

-

……

东天一轮朝日,长庚星并入晨昏,大地金红。

红杉树林间冷风吹过,沈昼叶踏着露水向小利兰农场的方向慢跑。

晨光里她套着件保暖的连帽衫,穿着跑鞋,微卷头发一扎,现出白皙纤长的脖颈,看上去聪慧伶俐,耳朵里塞了耳机,蹲下来系鞋带。

沈昼叶现在是那栋小楼里起床最早的人。人心里有了挂念便难以入睡,有了必行之事就愿意迎接黎明——她系完鞋带,朝着红杉林的方向跑去。

可能这就是切不断的缘分,沈昼叶忍不住笑着想。无论怎么样都是在大学里漂泊……可能这就是大学教职工子女的宿命吧。小时候住得非常近,晚上经常去学校找爸爸,后来还偶尔会跟去上课,长大了,换了环境也没能离开。

……现在连男朋友都一副要在大学里待到退休的模样。

老教职工子女顿时陷入迷茫,感觉自己陷入了大学的泥淖怪圈,这辈子都无法挣脱了。

她边慢跑边迷迷糊糊思考和陈啸之分手找个小奶狗的可能性,小奶狗可能都喜欢大姐姐,自己没有半分御姐气质……

……而且就算找了小奶狗也不一定来电……命运让她吊在这棵树上。

可能会有人觉得她有病,可是沈昼叶却觉得不坏。

女孩子一脑子有的没的,将手机往兜里一揣,稀里糊涂地走回了办公室。

物理a栋,窗畔树影婆娑,金光洒落地砖。有通宵做实验的人揉着微长的头发,皱巴巴的白大褂,胡子拉碴且沧桑地拿着口杯从洗手间里出来——实验狗见到沈昼叶,和她友好地打了个招呼。

沈昼叶与对方微笑着点头致意,然后推开了陈啸之办公室的门。

陈啸之的办公室里往日一股咖啡味,夹杂点他给沈昼叶带的吃饭味道,总体苦而涩,十分提神,又不怎么有人味儿。

可是那天早晨,那办公室里的鸡汤的香味都要满溢出来了,那是一种连骨头都炖得发酥的鲜香,佐以少许提味的黑胡椒,一闻就知道炖了多久。

沈昼叶讶然,扯下耳机问:“你还真做了鸡汤?炖了多久?”

陈啸之拧开保温桶盖,漠然道:“速冻。”

沈昼叶将耳机塞进充电盒,愣愣地问他:“超市里有速冻披萨,原来还有速冻鸡汤?”

英明神武的陈博士眼皮都没眨一下,盛了一碗姓沈的蠢蛋眼馋了七八年的、砂锅炖煮,汤色澄清鲜美、肉酥骨软的清晨鸡汤,面无表情地扯了第二个谎:

“华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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