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月影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55章 最终章:十年报一仇,陌路柔情,江心月影,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光阴流转,花谢花飞,转眼十五年过去。
这天,英国某处乡下小镇的一处农庄里,迎来了一位中国来的客人,他是奉了一位太太的吩咐,过来接太太的继女回国奔丧的,得知父亲死讯的女孩儿并没有哭泣,亦没有感到丝毫的伤心,她暗暗地捏紧拳头,心里在琢磨着,如何将父亲的财产弄到手,不能便宜了林雪漫和父亲外面的儿子。
北方冷雨潇潇的秋天,郊外公墓处,房产大享,莫子谦的衣冠冢,落下第一坯土,莫太太便已经哭倒在坟前。
半个月前,莫子谦出国公干,回来时遇到空难,机上一百多名乘客与那架飞机一起消失在这个世界。
所有人尸骨无寻,莫家在找寻了半个月之后,为莫子谦立下这个衣冠冢。
莫子谦的女儿思思,被人从英国乡下接了回来,这个十五年前,被她父亲送到国外,再未见面的女儿,被她继母接了回来,参加父亲的葬礼。
她心头并无半分难过,却两眼含着泪,嘴唇发抖,身上发抖,看起来悲伤不已。
葬礼结束,莫太太被人搀扶着离开,她又跪在坟前,嘴里喃喃有词,不知说了些什么,起身离开的时候,脚下湿滑,她狠狠打了个趔趄。
“小心!”
有一道坚实的手臂将她扶住,思思扭头,潇潇暮雨中,她看到一张男子干净帅气的脸。男子漂亮的眼睛闪动着一抹关切,“你没事吧?”
思思怔了一下,她在英国的乡下长大,见到的都是高鼻深目的外国大男孩儿,与中国男子如此近距离接触还是第一次。
“谢谢。”
思思淡淡地回了一句,并没有理睬这个男子,而是顾自撑着黑色雨伞向墓园外走去。
刚刚看到父亲在外面的儿子了,那个胆小怯弱的男孩儿,已经长成了英俊的青年,在他父母和妹妹的陪伴下,已经匆匆离开。
她现在特别想知道的是,父亲的遗产,是怎么分配的,是不是都给了林雪漫或者那个男孩儿。
可是她从墓园出来才看到,家里的车子都已经开走了,十几年过去,早已没有人把她当做莫家大小姐,更没有人认得她。
思思撑着伞,站在潇潇雨雾中,心头的恨意越发浓烈。
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缓缓开了过来,在她身边停下,副驾驶的车门被推开了,她看到里面一张男子俊秀的面庞。
“上车吧,我送你回去。”男子温润的声音在这个冷雨天很是让人舒服。
思思用半分疑惑的眼神看看那男子,选择收起雨伞坐了进去。
车门关上,车子徐徐滑动,在雨雾中前行,男子低而温和的声音开口:“莫家的车子都走了吗?他们怎么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儿,真是太不象话了。”
思思蹙眉,心里头也是大为光火的,但莫家并不由她掌控,她除了生气,什么办法都没有。
“你是什么人?”
她问。
男子:“我爸爸是你爸爸的朋友,我叫詹森。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的话,可以打电话给我。”
詹森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思思。
思思接过看了看,名片上写着一串的法文字,思思不认识,但想来这男人,也不会是一个普通人,她把那名片收进了包里,嘴里说了声谢谢。
詹森把思思送到了莫家大宅的门外,又客气而绅士地下车帮她开了车门,思思下车后,对他说:“我会记得你的。”
说完,她就径自向大宅里走去。
但是她并没能如愿踏进莫家别墅的大厅,就被一个佣人拦住了,“小姐,你住的地方在那边。”
佣人用眼神指了指旁边的一处小房子。
思思捏紧了拳头,目露凶光,“我是这里的大小姐,我要住也是住这里!”
思思愤怒地向大厅里面指了指。
佣人满脸不屑一顾,“抱歉,太太有吩咐,这里不能让你进来。”
佣人啪的一声将大厅的门关上了,并且咯吱上了锁。
被关在外面的思思捏着拳头,气的满面通红,心跳加速,可是她毫无办法,只能在几分钟后,气愤地扭头,冲进雨雾中。
她自然不会去那个小房子住,那种地方,只有佣人和狗才会住。
她拿出詹森给她的名片,照着上面的号码打了过去,“你能过来一趟吗?我需要你帮忙!”
自小被丢到国外,她在国内已没有朋友,即便在国外,她的生活也是相当闭塞,朋友根本没有几个,她也想像别的女孩儿一样出席各种各样的社交场合,可是她的父亲根本没有给过她余钱。
她很多时候,甚至要自己打工赚取生活费。
这个詹森,说不定会成为她的助力。
詹森很快开着他的奔驰车过来接她了,思思上了车,心里仍然气愤难平,小脸绷得紧紧的。
詹森问:“你怎么了?他们欺负你了吗?”
思思:“他们不让我进门,让我住狗屋。”
詹森扭头看了她一眼,眼中充满同情,“真是太不像话了。莫叔叔才刚刚去世而已,她们就这样对你,这样吧,如果不嫌弃的话,你住到我那边去吧。”
詹森把车子开到了另一所别墅区,思思跟着他进了那幢白色的小洋楼。
“这地方就只我一个人住,你住楼上,我住楼下。”
詹森开口。
思思:“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詹森一怔,“我只是在尽朋友的情谊。你是我爸爸朋友的女儿,应该也算是我妹妹了吧?我对你好不是应该的吗?”
思思没说什么,径自上楼去了。
转天,詹森将一份资产报告单递给思思,“这是我弄到的,你爸爸的资产,或许远不止这个数。除去你养母,养母的女儿,你弟弟,你至少可以拿到其中四分之一的财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