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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看自己媳妇儿拿着一张请柬愁眉苦脸的,过来从她手里拿开,看了看又放到了一边,他大后天说不定又要出任务了,还想跟媳妇儿多相处呢,可不想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给搅和了。
“这个还值得你愁眉苦脸的,作为新郎还有新娘的同事,他们的婚礼,大家都去,你也去就是了。”
“我不是怕在婚礼上,李文珺闹幺蛾子吗?”
“那是她的婚礼,她都不怕婚礼办砸丢人,你怕什么!”
也是哦,她怕什么,怕的应该是李文珺怕她才对,想通了沈琳把请柬一扔,便准备去给罗老将军织毛衣,罗泽的棉袄棉裤都做好了,小家伙儿穿上后特别的合身,别提有多高兴了。
腾开了手,她便开始给罗老将军织起毛衣来,就当罗老将军给她那件军大衣的回礼了,而林浩看着媳妇儿织的男式的毛衣,嘴角翘得高高的,哎呀,媳妇儿最近咋就对他这么好,已经给他织了一身毛衣毛裤了,又给他织,这么多衣服他怎么穿得过来啊。
“林大哥,你觉得这件毛衣颜色怎样,适不适合老人穿?我打算织成开衫的,这样罗爷爷穿的时候也方便。”
嗖地一刀插到了林浩的胸口上,原来毛衣不是他的,是给罗老将军织的,他挑剔地看了看深蓝色的毛衣,哼,这个色虽然耐脏,但是没有他身上的毛衣毛裤洋气,这个颜色一看就显老气。他的毛衣穿到部队,不是被多少人夸了呢,那帮小兔崽子,竟然还嚷嚷着照他的毛衣样式来来一件,他的毛衣毛裤可是自己媳妇儿织的,他们去哪里找这么手巧的人,就算他们的毛衣照他的样子织出来,也没有他身上穿的这件洋气。
“不错,适合老人穿,年轻人穿上就显得老气了。”
沈琳一心在手里的毛衣上,根本没有注意林浩的情绪变化,不过就算注意到了,又能咋的,她给罗老将军织毛衣是还人情,再说虽然两家还没有正式认干亲,但是也快了,罗老将军打算在过年的时候,大家都有空闲的时候,再宣布自己认了林浩当干孙子的事情。
认了干亲后,罗老将军就跟自己家亲爷爷也差不离了,孙媳妇的一件毛衣他还是穿得起的,所以林浩虽然不高兴媳妇儿的时间被占用,但是也没有说反对的话来。
反而坐在媳妇儿身边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不过随着时间过去他也越来越没有耐心了,坐在媳妇儿身边,她身上好闻的香气一直往他鼻孔里钻,虽然这些天日子过得没羞没躁的,但是却更是让他食髓知味,一把把媳妇儿抱了起来,忍不了就不忍了,起身就要往卧室走,又要去出任务了,怎么也得把肉吃个够本才行。
林浩要去出任务,她也舍不得啊,只能够舍命陪着了,就是可怜了自己的老腰啊,运动过后沈琳昏睡过去,不过在半夜里由于口干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拖着酸软的身体起来喝了水,重新躺回床上睡的时候,突然间想到了一件事。
上次林浩出任务的时候,她给他准备的云南白药粉,因为他出发走得急,还在空间里放着呢,这次说什么也得给他带上,她从空间里把药度出来后,放到了卧室里的床头柜上,打算明天一早就拿给林浩,省得他再一次紧急出发而来不及给他。
林浩第二天起床就看到了云南白药的瓶子,他拿起来看了看瓶子上沾的自己媳妇手写的用药注意事项,还有用药的方法,眼里立马染上了温柔,低头在还睡着的媳妇儿的脸上亲了亲,把药给放到了自己的兜里。
这药一看就不是这两天刚买的,他猜想大概是他上次出任务的时候买的,也不知道是出任务之前买的,还是之后,但是这些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媳妇儿惦记着自己。
林浩春光满面地去了部队,那副荡漾的样子,让许子杰看着想揍他,欺负他这个光棍没有老婆怎么的,哼,他已经决定接受家里安排的相看了,说不定今年年底就会结婚了,部队里旁边的日化厂建得好啊,听说他们部队能够安排军嫂们的工作,他们部队的小伙子们各个身价百倍上涨,现在可抢手了呢,他摸了摸自己的荷包,可是这礼钱也不老少啊。所以啊,赶紧结婚吧,要不然一直随份子的,老婆本都要随完了。
沈琳在林浩走后也醒了,看了看床头柜上空了,她笑了,这次总算拿走了药品,有她特地掺和了空间灵泉水的云南白药在,她也能放心点儿。
拿起床头柜的手表看了看时间,一看都六点半了,赶紧起床洗漱,然后又打仗似的给双胞胎把尿、喂奶、换衣服,等一切都安生下来,她看了看时间,都有七点多了,她这是没时间做早饭了。
她还得一早去日化厂和去参加李文珺婚礼的同事汇合,然后一起去首都呢,这次李文珺的婚礼是在国营饭店办的,听说规模还不小,在饭店订了十几桌呢。
林卫东新调来的首都,李文珺在首都也没有啥亲戚朋友的,定了这么多桌,来的人是谁的朋友一目了然,全是林卫东的女婿,彭家的小儿子彭程的面子。
而沈琳心中一直有个疑问,那就是林雅丽怎么就愿意自己的父亲,娶李文珺这样搅家精,联系李文珺对于驱蚊水方子的关注,她不得不在心中做一个猜想,难道李文珺打驱蚊水方子的背后是彭家。
今天她倒是要去观察观察,看看能不能发现些什么,顺便再在中间挑拨挑拨,看看能不能让李文珺后院失火。
她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老腰,自从解了禁后,她还没有早起过呢,每天都会睡过头,基本上都是让林浩从部队食堂里给她带早饭,唉,男人果然是不能够憋的。
等吃过林浩带回来的早饭,送走双胞胎后,沈琳专门打开自己的衣柜,找出一件用粗布做成的掐腰棉袄,这件棉袄她特地方长到膝盖上面,扣子用的是盘扣,特别有复古的气息,腰间还用了几层布手缝了腰带,而且棉袄她还特别染成了雾霾蓝,这个颜色又特别的显肤色,她穿上身上别提多精神了。
穿好衣服,沈琳照了照镜子,又从空间里拿出来化妆品,仔仔细细地化了个妆,再把头发盘成了蓬松点的花苞头。
又从空间里拿了一面镜子,前前后后地照了照,这才非常满意地背上自己的包包出门,要是别人的婚礼,她或许还不会这么仔细打扮,就怕抢了新娘的风头,李文珺的婚礼她可不怕的,她还嫌弃自己打扮的不够呢,就像李文珺孜孜不倦地给她添堵一样,她也非常乐意给她添点堵呢。
到了日化厂后,沈琳的打扮果然被女性同事们夸了又夸,不仅仅是衣服好看,她们也总觉得今天的沈琳特别的漂亮呢,眼睛大了不说还特别有神,沈琳对于她们的夸奖只是笑了笑,她能告诉她们自己化了淡妆吗。
齐红莲也在被邀请的人当中,她对于沈琳今天的打扮嗤之以鼻,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地围上去看,她心里可是认定了自己是李文珺那边的人呢,怎么会去巴结讨好李文珺的仇人,今天的她特别的得意,她可是车间里唯一一个收到厂长结婚请柬的工人呢。
自从李文珺到了车间后,齐红莲就一门心思地巴结她,她们有个一样讨厌看不惯的人沈琳,俩人的友谊就这样急聚生温,齐红莲这才有了李文珺的婚礼请柬。
对于这俩人能够走在一起,沈琳一点也不奇怪,两人都看她不顺眼,齐红莲想往上走巴结李文珺这个厂长夫人,李文珺有需要一个在家属院里的人,注意沈琳的一举一动,顺便帮她留意车间里的工人们,俩人各取所需走到一起并不奇怪。
他们到了首都李文珺她们定的那个国营饭店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而且饭店里面差不多已经坐满了人,男人个个都是中山装大背头的干部样,女人也是穿戴整齐打扮利索的人,沈琳扫了下全场,她想自己的猜测对了,这些人还真都是林卫东女婿的面子啊。
“祝林厂长和李同志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齐红莲的大嗓门这么一说,沈琳这才注意到了林卫东和李文珺这对神似父女的新郎新娘,刚才进门的时候,她还真没有看见他们呢。
和他们站在一起的是一对中年夫妻,男的有四十来岁,女的二十五六岁,而且女的面容上还和林卫东有几分相似,沈琳很快就猜出了她的身份,林卫东的大闺女,彭家的小儿媳妇儿林雅丽,那么她旁边的那位就是彭家在政府工作的小儿子了。
沈琳着重看了他一眼,虽然四十多岁了,但是由于保养得当的关系,显得比较年轻,看着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而且长相上不说多好,但是身为上位者,身上总会有些官威,生生地把新郎官,自己的岳父衬成了背景板。
偏偏这时候办婚礼,不像后世那样能够穿得喜庆点,就算今天结婚,林卫东和李文珺还是分别穿着中山装还有列宁装,如果不熟悉的人,还真能够把女婿和作为新郎官的老丈人给认错了的。
而且来参加婚礼的人除了日化厂的人,几乎都是彭家小儿子彭程的人,因此人来了后,首先跟彭程和他妻子林雅丽寒暄,然后再不痛不痒地跟林卫东和李文珺道喜,本来属于自己的婚礼,却硬生生被衬成了充数的,怪不得李文珺和林卫东脸色僵硬啊,活该,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只简单地办办,不搞这么大的场面的话,他们的婚礼也不会如此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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