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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勾刑沉思的时间里,我就着月光研究他的长相,虽然我只熟识我师父和勾刑两个男人,但这依旧不妨碍我的审美观纵向发展,我相信就算翻遍了云州城,也难以找出比勾刑更平凡的男人了,尤其是在别云州面前,任何男人都很容易暗淡失色。
一个美男的塑造是需要时间和物资做基础的,没有强大的背景和人文教育,美男就有可能是祸水,是草包,是小官。可是云州城统治者的遗传基因太强大了,优生优育,有钱有权,有情操有思想,有政治手腕有爱民之心,若是能一路发扬光大,可谓是一代明君,唯一的美中不足便是情关难过,情根深种,但这一点也被世人转化成了优点,因为重情重义的明君实在太稀有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平凡普通的勾刑,存在感却并不输给别云州。
“不会的。”
我正沉浸从男人的相貌得出的感想中,轻轻的三个字便将我拉回现实。
勾刑一脸笃定的看着我,笑容不改。
我问:“什么不会的?难道重情重义的明君很多么?”
勾刑先是一愣,然后蹙眉道:“你方才不是问我你会不会就是胭脂么?”
我恍然了一下,还来不及细想便问:“哦,对,可你为什么说不会?”
勾刑眼底含笑,一本正经道:“因为传说胭脂是位绝代佳人。”
这句话的后果便是,我失眠了一整夜,因为被迫受辱,于是对着屋内的铜镜反复审视自己的脸,眉毛略浓,眼睛略挑,鼻头略圆,嘴巴略小,若是严格来讲,这是一张清秀却极有个人特色的脸,但就是不太像城主夫人的脸。
自古美女皆命薄,长得美的多半沦入花楼,没有沦入花楼的多半沦为达官显贵的小妾,没有沦为小妾的多半沦为贫民家的主妇,就算是命好的当上大家的长房太太,也多半会克夫并劳碌一生,再好命点的,诚如胭脂,不但克夫,还克小叔子,那就真是薄命中的薄命了。
这么一想,我心里顿觉舒畅。
直至天蒙蒙亮时,鸟儿在窗外啼叫,我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听到阿阮在外提醒要启程了。
走出门去,勾刑盯着我的脸,凉凉道:“你怎么跟个鬼似地。”
我白了他一眼:“你见过鬼么?”
他说:“没有,但我见过亦庄里的死人。”
我没理他,自昨夜受辱后,绝代佳人和死人于我,也并无不同了。
再度登上马车后,别云州也被我的脸色吓了一跳,微微一皱眉,说要帮我请个大夫。
我抿抿嘴,装作漫不经心的转移话题道:“我能问城主一个问题么?是不是所有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都要以英雄救美为基础?”
别云州尚没答话,勾刑插嘴说,那是自然的,看上任云州城的城主,再看明日城的城主,不都是如此么?虽然都是悲剧结尾,但只有这样才能让世人记住,广为流传。
我一愣,问道:“明日城城主?他怎么了?”
勾刑顿了一下,意味不明的瞅了我一眼,说:“你不知道么,上任明日城城主夫妇死于一次大规模的刺杀行动,现在的城主年仅七岁,是上任城主的儿子,由上任城主的妹妹明月公主辅佐……”
别云州也感叹的插嘴:“哎,他们能够同年同月同日死,这也是个不错的结局,听说那位城主夫人也是位绝代佳人。”
我无比憎恨“绝代佳人”四个字,咬牙切齿道:“你们又没见过,怎么知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人死了,死无对证了,所以活着的人便可为了加强故事的感人度而做夸张的艺术加工,就算那位城主夫人是个丑八怪,也会被形容的举世无双,因为老百姓只接受美男美女的爱情故事,这样的爱情故事才有销路,说书人才有噱头,听众才肯花银子。”
我这一番愤恨不平的言论终于换来马车内久违的平静,别云州和勾刑都无言的望着我,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我想,这应该是因为我的话太有哲理了。
良久,勾刑才淡淡道:“你真像是个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怨妇。”
长得像女鬼说话像怨妇的我,一路都很沉默,拒绝将目光投向勾刑,这是一种宣战的姿态,直到马车来到启城脚下,我们顺利通了关,勾刑走下马车拿行李的时候,他对我说道:“来帮忙,你都闲了一路了。”
这场冷战,最后以我和勾刑拿着行李在前面开路,别云州闲闲跟在后面而告终,我们在云州城的管辖范围内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租下三间上房,又听说这家客栈难得一大清早便客满,来往的人都长着大人物的脸,许是要发生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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