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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曼还种了大白菜,可是这大白菜到了冬天以后,部队会用卡车拖着来发啊,好多家庭粮本子上面都是三百斤五百斤的,有些人干脆都不会买完。

但是白菜在春天会抽牙子,这个白菜牙子是南方人爱吃的,叫菜心,韩景瑜老家新源县那一带的菜心才好吃,当地人都喜欢,也不知道西北地区能不能抽出来白菜心。

不行,跟进小赵的步伐才有新鲜菜吃。

“妈妈,咱们中午真的要吃羊杂汤吗?”大娃还是不死心,可是妈妈还说了,羊肉可以做很多好吃的。

在韩家,不做饭的人没有发言权,这已经是铁律了。

他憋住,不敢说话。

“当然羊都在这里,早上咱们切出来一下,明天再涮肉吃,羊头可以卤来吃,放老多大料卤,等我忙完再整,嫂子你家的羊头要是想要处理,就一起拿过来。”反正开了卤,一个两个都是一样呢。

孙来娣自然是感激不尽,关键是她觉得赵曼做出来肯定好吃,肯定贼靠谱。

韩家的男人能干还不打女人打孩子,韩家的孩子们也贼懂事,孙来娣这一进门就感觉到了。

赵曼能使唤孩子做事,还能使唤动。

每天孩子们都在外面洗自己衣裳,家里的衣服啥的都是各人洗自己的。

孙来娣就觉得人家小赵□□男人跟孩子有一套,这不是自己的孩子都能带亲的人,还有啥大事儿干不成器的。

她还能在冬天种蔬菜,在夏天弄杏皮水。

万能小赵啊。

“羊杂汤也好吃啊,你别这种表情。”赵曼笑着摸摸大娃的脑袋。

去了几次哈萨克老爷爷的帐篷,这孩子对羊肉的印象可不好哦。

“妈妈,我不喜欢吃羊肉。”这孩子难得任性一回。

“羊肉很好吃的,妈妈做的羊肉就很好吃。”毕竟是吃过各种羊肉的现代穿越者,赵曼对羊肉的印象,绝对不是阿里汗老人清汤寡水炖煮出来的羊肉:“有手抓羊肉,黄焖羊肉,羊腿锅子,你们老家的羊蝎子,涮羊肉......”

孙来娣都听蒙了。

这都是什么什么什么,她这是白活了,什么都没吃过。

大娃顿时觉得人生有了点希望,涮羊肉这词儿,一听就知道是个好吃的东西,于是鞍前马后效力上了,帮妈妈洗羊杂啦,帮妈妈切大葱啦,还让二娃带着三娃远点去,他也想看看妈妈是怎么做羊杂汤的。

万一好吃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真是忙糊涂了,之前没有说发多少个红包,就在这章发吧,明天早上9点我更新前会给这章发红包的,12小时内留言的2分评都发。

我是吃过哈族人的羊肉,那味道我终身记得,他们炒土豆丝都用羊油,冷了以后味道一言难尽,只能说我个人不喜欢,还有人专门喜欢吃那种原汁原味2333.

之前一个预收改了一下,是本美食文,你们看看咋样,喜欢的收一下,我是勤劳的小猪猪,希望茫茫人海你别弄丢了我。

《锅铲她成精了》

文案:

尝遍世间百味,曾经当过御厨、国宴大厨的锅铲精方舒经过了几百年,终于化形成精。

谁知道一睁开眼,穿到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成为书中女主的傻堂妹,

全家经营一家餐馆,却不料作为大厨的爸爸失踪了,小方家被大伯扫地出门,只能摆个小摊子维持生计,

看着对面那家现在属于大伯家的大餐馆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自家的小饭馆惨淡经营,

方舒幽幽的叹了口气,抄起了她最爱的锅铲曾孙孙.....

有人说镇子里数小方家最穷,运气最背,还自不量力的在大方家对面开个小饭馆,拿着鸡蛋碰石头,可后来:

——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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