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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朱对生物行为没有什么研究,但也知道,一般而言,他们如果愿意向你展示腹部等没有鳞甲保护的部位,那就表示信任。
对于纣这种仰面朝天四劈八叉任由自己抚摸的反应,她不敢说他已开始信任自己,但至少说明一点,他感到放松和愉悦,这就是好的开始。
到这个世界的第二个晚上,比起昨夜的恐惧和忐忑,今晚的一切,显得都顺利了许多。
第二天的清早,甄朱醒来,纣不在身边。
她出了洞穴,站在洞口眺望四周。
太阳已经升起来了,这片超级大陆的景色,壮观无比,但周围并没看见他的身影,甄朱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因为内急,就去了昨天方便过的地方,解决后来到溪边,低头正在洗脸,忽然听到对面草丛里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以为是纣,抬头,却发现那里有几只脑袋上顶着鸡冠似的小型恐龙,虽然个子小,只有袋鼠大小,但牙齿尖利,显然属于食肉龙。
鸡冠龙盯着甄朱,探头探脑,显然不怀好意,甄朱没有防备,急忙从水边起身后退,鸡冠龙很快确定她是猎物,显得十分兴奋,几只龙短促地相互叫了一声,立刻向她包抄过来,甄朱掉头就跑,脚底的旧伤还没好,又踩在了一块有棱角的石头上,一阵疼痛,腿一软,尖叫一声,人就重重摔在了地上,回头看见鸡冠龙正在淌水追来,惊恐万分,就在这时,纣的身影从旁边的树林里出现了,飞快跑到她的身旁,目射凶光,冲着那几只鸡冠龙怒吼了一声,声音震彻山谷,鸡冠龙吓的立刻掉头四散逃跑,纣显然十分愤怒,不肯放过,一个纵身越过了溪流,扑倒那只落在了后面的鸡冠龙,抓住脖颈,咔嚓一声,那条鸡冠龙的脖子就折了,悲鸣着倒在了地上。
甄朱松了一口气,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坐地上检查腿,发现自己那双可怜的本来就伤痕累累的腿又多了一处伤口,这回不但脚底又出血,连膝盖也破了皮,血流了出来,火辣辣地疼。
她压下心中不可遏制涌出的伤感和无奈,忍着疼痛,正想先到水边再洗洗,纣已经带着那只还没死透的鸡冠龙啪嗒啪嗒地跑了回来,卖好似的在她面前晃着入侵者,忽然仿佛留意到了她正在流血的伤口,立刻一口甩掉了鸡冠龙,像只巨狗一样地趴了下来,伸出舌头,轻轻舔她正在流血的膝盖,舔完了膝,又去舔她脚底的伤口,两只看起来残忍又狡黠的小眼睛盯着她,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仿佛在安慰她。
他的舌头异常的柔软,像是一片长了肉刺的软刷,湿哒哒的,这么一下一下地舔着她的脚底,纵然甄朱心情有些郁闷,忍不住也因为那种又酥又麻的发痒之感,吃吃地笑了起来,急忙缩回了脚。
笑大概真的是无形的通用语言,即便对方只是一个无法用语言沟通的异世的巨大野人。
纣看到她终于笑了,仿佛受到了鼓舞,干脆用似乎可以无限拉伸的舌将她整只脚都包裹了起来,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的尖利牙齿碰到她,一路就这样吧嗒吧嗒地继续舔了上去,舔的她整条腿都湿乎乎的,沾满了他的口水。
甄朱一边躲,一边哈哈大笑:“够了够了,不要舔了——”话说口,忽然意识到他根本就听不懂,于是用手去推他坚硬的脑袋,终于从口水中拔出了自己的腿,纣却仿佛有点不满,顺势又用舌头裹住了她的手。
他的舌虽然柔软,但韧力却出乎意料地大,被他裹住,要是他不放,甄朱很难自己□□,于是哎呦了一声,佯装生气,皱眉。他仿佛接收到了她的意思,眨了下小眼睛,看起来有点扫兴,但终于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了舌头。
甄朱一瘸一拐地到了水边,洗干净手脚,纣也跟了过来,蹲在一边等着,她洗完,站起来,蜷起脚趾,慢慢地想回到洞穴里去,纣忽然抓住了她的腰,轻而易举地把她扛了起来,飞奔着送回到了洞穴里,这回不再像前天那样噗通一下松开,而是轻轻放在了地上。
接下来的几天,因为脚疼,加上对这个未知世界的隐隐恐惧,甄朱哪里也没去,一直待在洞穴里,纣除了必要的外出猎食,一直就在边上陪她。要是不得已外出去较远的地方,临走前必定不忘吭哧吭哧地用大石头堆洞口,也不知道他是继续防范自己的小东西逃跑还是怕她再遇到像那天早上的事情,反正只要他不在,堵住洞口就对了。
再又一次向她贡献肥糯鲜美的肠脏却遭到无情拒绝后,纣终于放弃了强迫小东西吃肉的打算。虽然他觉得她很可惜,没法像自己一样享受这世界上最好吃的美味。他也怀着蔑视的心情,终于将她彻底归入了呆头呆脑的食草龙的行列,回来的时候,顺便总会给她带他认为的她喜欢吃的东西,除了各种野果子,还有很多鲜嫩的野草,因为他知道很多食草龙一天到晚不停地吃这种草,觉得她应该也会喜欢。
甄朱把大堆大堆的野草洗干净,晒干,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晚上睡觉的时候,后背总算没那么硌的慌了。
自从发现自己舔这小东西的脚底她就会发出他喜欢听的那种很好听的笑声后,纣最近几天就迷上了这种新发现的娱乐活动,有事没事就趴在甄朱脚前舔她,乐此不疲,有时半夜,睡着睡着,她也被一阵来自脚底的发痒给弄醒,睁开眼睛,就会看到漆黑夜色里,两只绿幽幽的眼睛跟电筒似的飘在自己的脚跟那头,见惯不怪,翻个身就继续睡觉。
应该是他的口水有一种治愈的功能,过了几天,甄朱腿脚上的伤口就结疤好了,终于可以再次无碍地走路。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溪流边找了一块形状像是刀片的薄石,稍加打磨,准备给自己做一双能保护脚的鞋,材料随手可得,就是纣猎回来的那些食草龙的龙皮。
那天那只被纣杀死的鸡冠龙,虽然个子不大,但皮却很厚,而且非常坚韧,正适合用来做鞋。他的肉可能有点粗,挑嘴的纣根本就不吃,咬死他就丢在那里不管了,甄朱将他拖到水边,用打磨出来的石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整整一天的功夫,终于将皮和肉分离出来,刮干净皮上面的残肉,用沙子再磨一遍,洗干净,晒干,然后用石刀慢慢切割成两片,再用自己磨出来的一枚粗糙至极的骨针,将皮包在脚上,照着尺寸,缝出了一双长及小腿的靴子,自然了,样子丑的不得了,歪歪扭扭,毫无美观可言,但他能保护她娇嫩的双脚在行走时不至于那么容易就受伤,这就够了。
为了得到这双鞋,连上之前的准备,甄朱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代价是一双被磨出了水泡的手,虽然很疼,但套上龙皮鞋的那一刻,她的心情好的不得了,简直恨不得在原地跳上一段舞,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她现在的喜悦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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