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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想,试图安慰陆时玉:“换个角度想,阿大也还算幸运,至少出来遇到像陆总你这么好的老板,只要好好干就能升职加薪,工作也算有发展前景,很不错了!”
陆时玉闻言,笑看着她。
他不知道这个曾经的富家女,能不能真正理解这种人间疾苦。只不过,她这番话还是让他心里一阵熨帖。
程林夕见他笑而不语的样子,担心他又在怀疑自己拍马屁,连忙说:“陆总,我今天这些话可都是真心的,一点没吹彩虹屁!”
陆时玉挑眉,有点好奇:“彩虹屁?”
这个不上网的老年人……
程林夕思考怎么跟他解释,想了想才说:“就是拍马屁,闭着眼睛吹嘘赞美的意思。”
小姑娘一边说,一边两只手也不闲着,在空中胡乱比划。
陆时玉见她手舞足蹈的样子,忍不住牵起嘴角,又像是怕被她发现,不由别过头去,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程林夕抬头看着他,见他忽然转过头,不禁也跟着踮起脚尖,抻着脖子去捕捉他的表情。
车间外面的空地上种了几株樱桃树,青绿色枝叶间,零星挂了几颗浅红色的樱桃。
日光穿过树叶落在陆时玉的脸上,金色光影雕刻出他线条分明的面部轮廓。
程林夕踮着脚尖偷看他一会儿,又默默地站直。
陆时玉这时回过头朝她一扬下巴,一边往综合办公楼走,一边说:“等下跟小赵去车上把行李拿下来,下午找孙厂登记花名册,然后到仓库领工作服,明天正式上流水线。”
“哦!”程林夕应了一声,快步跟在他身后。他的背影修长挺拔,一件简单的浅蓝色衬衫就让他气质卓然。
程林夕忍不住双手背到身后,跟着他的脚步,在阳光下踩着他的影子,一蹦一跳地走。
呼吸间,她仿佛闻到了樱桃的清香,就像回到了大学里那个捡到他踢过来的足球的早晨。
到了傍晚车间放工,程林夕才知道工厂里不止阿大一个从山区出来的孩子。
两人一起吃过晚饭,阿大尽职地带程林夕参观工厂整个园区,程林夕找机会问他:“你好像很崇拜陆总哦?”
说起陆时玉,阿大立刻眉飞色舞:“那当然,陆总又有本事,人又好。尤其对我们这些穷山沟里出来的,不知道帮了我们多少忙!”
程林夕疑惑:“工厂里还有很多……嗯,山里来的?”
她没敢说“穷山沟”三个字,因为她怕阿大觉得她不尊重他们。
阿大倒是一点不在意,告诉她:“对啊,本来也没几个,后来陆总定了一个贫困员工补助的制度,大家就叫上家里的亲戚一起来给陆总打工了。”他神色带着感恩,“我们能有饭吃,还能赚到钱,全靠陆总给机会,大家就死心塌地给陆总干活。”
程林夕没说话了,她突然发现,陆时玉在她心里的形象越发高大立体起来。与残存心中的那个阳光帅气的少年相比,此时的陆时玉,已经变成了一个挺拔坚硬的男人。
他有肩膀、有担当;他发展事业努力赚钱,但也没忘记善良。
最后,阿大又把程林夕带到食堂,准确来说,应该是食堂后面的小菜园。
这时的阿大脸上又流露出几分半大孩子的调皮,他招呼程林夕到菜园旁边的一个半人高的小木屋,然后悄悄对她说:“你看,这里面有只小狗。”他说着,叹了口气,“大狗前两天跑出去被车撞死了,这只小狗,厂里也没人专门照顾它。”
程林夕从小木屋拱门里面望进去,果然看见一只黑色的小奶狗,奶里奶气地呜呜叫着。像是听到动静,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朝她看来。
对上小狗视线的那一刻,程林夕顿时感觉心都化了。
她一脸心疼地把小狗抱出来,像抱娃娃一样,在怀里哄了几下,结果小狗咂了咂嘴,直接在她怀里闭上眼睛睡了。
程林夕快被它萌化了,想了想说:“那没人要的话,我就抱走了哦?”
阿大乐了:“那正好,免得没人看它,它也跟它妈似的跑出去被车撞死。”
程林夕抱着小狗跟阿大告别,独自往宿舍走去。
宿舍楼下,一道徘徊着的熟悉身影吸引了她的目光。程林夕走过去打招呼:“陆总!”
陆时玉转身看向她,正要说话,目光却被她怀里的小东西吸引:“哪来的小狗?”
程林夕告诉他:“阿大给我的。”
陆时玉一扯嘴角:“你跟阿大相处得不错?”
程林夕连忙点头:“对啊,这小孩人挺好,又善良又朴实。”
陆时玉没忍住笑了一声,阿大今年十九,程林夕只比他大三岁,她却张口说人家是小孩。
程林夕见他笑,有点摸不着头脑,歪头看他:“陆总?”
陆时玉把目光转到她怀里的小狗上,带着点劝阻:“自己都养不活,还养一只狗?”
程林夕摸摸小狗脑袋,一脸倔强地看着陆时玉:“什么呀,只要有我一口饭吃,就有它一口汤喝,只要我没饿死,它就能活下去。”
陆时玉见她一脸认真的样子,不敢再给她泼冷水,只提醒她:“宿舍条件不太好,这么小的狗,怕是难养活。”
程林夕回想下午进去过的宿舍,说条件不好还是客气的,那简直就是个……蜗居里的蜗居,只放得下一张床。
她看着小狗,满心的不舍。过了会儿,她眼珠子一转,抬头对陆时玉说:“陆总,你家条件不是挺好的吗?”
陆时玉一挑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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