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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回到家里,程林夕给苏忆南递了一颗褪黑素,看着她睡下后,程林夕才悄悄走出苏忆南的房间。
外面客厅,陆时玉还坐在沙发上。程林夕出来时,他正在看手机。
程林夕走到他跟前,想了想说道:“今晚谢谢你。”
要是没有陆时玉带着警察过来,她和苏忆南怕是扛不住沈太太的刁难。
不过,程林夕又很好奇,问道:“你怎么这么巧,出现在我们家里,还刚好带着警察?”
陆时玉冲她晃晃手机:“之前给你发了信息,你一直没回。”
程林夕这才反应过来,一拍脑门,赶紧跑到门口的置物柜旁边,从包里找出手机。
手机上果然躺着陆时玉的信息
——在家吗?有话跟你说。
——不要赌气,重要事情。
——苏忆南的男朋友有问题,我现在去找你。
之后的事,程林夕就知道了。
陆时玉过来找她,结果发现沈太太已经先他一步上门,于是直接带了警察上门处理。
程林夕坐到他对面的沙发,揉了揉脑袋,低声道:“你怎么知道苏忆南的事?”
陆时玉目光如水地看着她,说道:“郝致远告诉我苏忆南给人做小三,”他看到程林夕两眼一瞪,眼中迸发出的怒火倏地投到他脸上,他连忙补上一句,“我对此很怀疑,所以趁这次出差,顺便去澳洲几个老朋友那里拜访一圈,打听了一下沈敬文这个人。”
程林夕这才想起来,之前钱圆圆告诉她,赵助理跟着陆时玉在加拿大拿下项目后,又跟着陆时玉转去澳洲私人旅行。
当时她们还私下调侃陆时玉终于想通了,却原来,他是跑去调查沈敬文了。
程林夕顿时感觉胸腔子里有一股热流在涌动,但她马上想起之前聚餐,在洗手间看到的那一幕。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问陆时玉:“你干嘛管苏忆南的事?”
陆时玉视线落在她脸上,丝毫没有挪开。他几乎是盯着她的眼睛,视线变得无比灼热:“因为苏忆南是你的闺蜜。”
“我的闺蜜管你什么事?”程林夕轻哼了一声。
陆时玉沉下脸,嘴角抿成一条直线。默了默,他才再次开口:“程林夕,你真的不明白?”
程林夕被他的眼神灼烧得心慌意乱,却仍然梗了梗脖子说道:“不明白。”
陆时玉沉沉地吐出一口气,他脸上闪过一丝怒意。程林夕下意识地挪了挪脚尖,生怕他突然跟她动手,她好随时逃跑。
下一秒,陆时玉却又耐下性子对程林夕说:“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
程林夕噘着嘴,没吭声。
陆时玉缓缓说道:“你可以选择喜欢我或者不喜欢我,而我却只能选择爱你或更爱你。如果上帝可以让我陪在你的身边,哪怕一分一秒,我也会将这一分一秒变成永恒。”
程林夕听着,一开始没有反应,但很快,随着陆时玉低沉的嗓音,这些缠绵的字眼一下一下跳进她的耳中,她惊得差点从沙发上跳起来。
这不是当年她给陆时玉写的那封倒霉情书吗?!
陆时玉看着她:“明白没?”
程林夕从沙发上站起来:“你不是不记得吗?”
陆时玉垂了垂眸子,又很快看向她:“你不是也不记得了吗?”
程林夕别开脸,愤愤道:“倒打一耙。”
陆时玉说:“那封情书你们托人交给郝致远,通过郝致远递给我。可事实上,情书根本连郝致远手里都没经过,直接就上了学校论坛。”
当时他在论坛上看到了这封情书,一下就懵了。懵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被幸运女神眷顾,原来他喜欢的人,也喜欢着他。
程林夕想到当时那封情书引发的盛况,那时只觉得丢脸,从此“陆时玉”三个字就成了她的禁忌。可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那段青春岁月无比珍贵,无比的令人怀念。
可她看着眼前这个能把她的情书背出来的男人,又觉得不甘起来:“既然你什么都知道,为什么不来找我?”
陆时玉惨淡地笑了一下,摇着头垂下脸去。他声音低低地说道:“那时候你是富家千金,而我一穷二白,我拿什么去找你?”
程林夕脱口而出:“拿爱啊。”
陆时玉却说:“没有面包的爱情是一盘散沙。”
程林夕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如果是家里没破产以前,她一定会据理力争,爱情就是爱情,高尚纯粹的爱情,有情饮水饱,只要有爱,没钱又怎样?
可现在,经历过家庭动荡和生活的正面洗涤之后,她才意识到,爱情和面包,是一个多么现实的主题。就像她努力工作,不也是为了有面包的支撑,可以自由地追求爱情吗?
程林夕轻飘飘地哼了一声,她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陆时玉说:“第一次见面。”
程林夕眼睛亮了一下:“捡到你的足球那次?”
陆时玉摇摇头:“不,应该是你军训献血那次。”
程林夕回想起来,那时她刚满十八周岁,像是完成一个成|人仪式似的,她看到学校门口停了一辆献血车,就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
记忆中,是有一个个子高高的学长,在她抽完血后送上了一盒牛奶和一块巧克力。
程林夕又问:“那之后呢?”
陆时玉道:“之后我毕业创业,想着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成功再去找你。可那时已经找不到你了,直到你机缘巧合来到凌志工作。”
“那之后,你对我的照顾……”
“因为喜欢。”
“在宠物医院,我的嘴巴被蚊子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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