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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在。”

“我相信你不是我爸那样的人,”钟意看着腰上温暖精壮的手臂,“但是我怕成为第二个我妈。”

她转身抱住牧鸿舟的脖子,脸贴着他的胸膛,声音烫在他心口,“你一定要好好对我,不要让我变成我妈好不好?”

骄傲如钟意,当年家里出了事她对他只字不提,如今却愿意把所有不堪的过往撕开给他看。牧鸿舟不知道她独自咽下了多少苦才重新对他敞开心扉,但是他知道,以后不能让钟意再受一点点委屈。

他声线紧绷,很认真地说:“好。”

“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一定要告诉我。”钟意吸了吸鼻子,攥着他的肩膀,“如果你出轨了,我一定会杀了你。”

牧鸿舟眼眶发烫,“好。”

再多海誓山盟华丽词藻都显得空洞,钟意对他提出要求,他无条件答应,无条件以身相许,无条件爱她一辈子,她只要听到他说一句好,就够了。

钟意在他胸口蹭来蹭去,眼泪鼻涕全蹭在他价格不菲的衬衫上,瓮声瓮气地:“你别动。”

牧鸿舟就没动了,等她蹭够了,红着眼睛抬起头,她说:“换件衣服,我们来拍照吧。”

他们在一起的三年拍了不少照片,不过都是互相拍对方的单人照。牧鸿舟不知道分手后钟意有没有把那些照片删掉,但是他没有,他三年换了两部手机,所有有关钟意的照片都备份了。

照片专门放在一个相册里,他对着系统自动弹出的命名编辑框怔了很久,翻遍中华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能够形容钟意的词。她天真又心机,娇气却不骄纵,人生信条是浪漫和自由,可当身陷囹圄时,她比任何人都要冷静周全。

最后他把相册命名为《小意》。

小意,一个灵光乍现脱口而出的昵称,把牧鸿舟的一生都困在这里。

他们不是第一次拍合照,却是第一次双方都这样认真。从前总是钟意胁迫,如今急切紧张的反而成了牧鸿舟。

他把三脚架支好,调好镜头参数,视野内外落落大方,他们身后恰好对着钟意卧室的窗户。

拍了三套合照,钟意换了三套衣服。一套是她以前最喜欢穿的款式,红色束腰吊带连衣裙,肤白胜雪曲线妖娆,美得艳丽张扬;一套是她在英国时惯常的风格,白底红棕格纹衬裙,对着镜头微微颔首笑着,温婉绰约,像油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

牧鸿舟跟着她一起,她换一套衣服他就也找一套风格类似的,最后钟意穿着她高中的校服出来,牧鸿舟愣住,看直了眼的同时竟不知道他应该穿什么。

钟意从她的行李箱里翻出一件球衣扔给他,“你穿这个。”

牧鸿舟拿起一看觉得眼熟,这是他大三参加校篮球决赛时穿的。那是他在篮球队的最后一年,但他当时全然没有想到那会是钟意来看他的最后一场篮球赛。

后来钟意走了,他从大四开始忙事业,辞去队长职务,连带着也退出了篮球队。很多人对他投以鲜花掌声,但他却没有了可以献花的人。

“想什么呢?”钟意催他快点,她的上衣有点小了,尤其是胸那里闷得慌。

牧鸿舟三两下换好衣服出来,闻着面料上专属于钟意的淡淡香味,“这件衣服怎么会在你那里?”

“因为我是牛郎呀,对你见色起意,把你衣服偷了,”钟意点了点他的下巴,弯着眼角,“你就是我的啦。”

牛郎被织女摁着亲到快断气。

钟意细细地喘着,把额角冒的汗擦了,亲掉的口红补回去,对着镜头比了一个很土的剪刀手,还要牧鸿舟和她一样也做剪刀手。

牧鸿舟觉得太土了,有点抗拒,钟意瞪着他,“我上高中的时候剪刀手很流行的好吗?你小时候拍照没有比过v?”

“没有。”牧鸿舟说。他小时候对拍照的印象就是一张凳子一块背景布,拍完了交钱过两天去取,取完了往表上一贴,就升学了。

“那你还说土,明明你最土。”钟意抓着他的手强行掰出食指和中指,“给我比!”

最后拍出来的照片里,钟意的长发扎成高马尾,鹅蛋脸,桃花眼,红润的嘴角翘着,细白胳膊紧紧环着牧鸿舟肌线流畅的手臂。

牧鸿舟坐在雕花木椅上,漂亮的喉结下方是锁骨的凹陷与凸起,起伏平整,他正襟危坐,有一种端正挺拔的性感。

他屈起手肘,拿手背对着镜头,在胸口至锁骨的地方比划出一个修长的“v”,表情有点无奈,但是又很认真,头往钟意那边略微偏过去一点,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高中生少女靠在篮球少年的肩上,笑容明艳,两根细长手指像一把剪刀,白亮亮地在颊边晃着。

她笑得那么开心幸福,十年时光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痕迹,她还是十七岁的模样,灵泛烂漫,被爱包裹着,她的世界里有理想有花香,没有衰老和烦恼。

她的世界在二十四岁那年遭逢剧变支离破碎,但是三年后,有人把废墟一点一点拼凑回去,重新为她建立起一个理想国。

他们拍了快一天,钟意拍照一向龟毛事多,到后来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特别烦,牧鸿舟第无数遍调好参数问她,这样可以吗?

三套合照,将近一千张照片,钟意揉着酸疼僵硬的笑肌,挑出了几百张觉得满意的洗出来做成相册,想了很久,在崭新的相册封面上写着——

《从校服到婚纱》。

她为自己的不要脸小小地窃喜了一把。

她高中时很喜欢一个球星,第一次见牧鸿舟打篮球时觉得他三分上篮的侧影有点像那个球星,后来看久了觉得不对,应该是那个球星像他。

如果她高中的时候遇见牧鸿舟,她会比喜欢球星更喜欢他,别人花几万块去看现场比赛,而她晃着校服裙摆,在篮球场为名不见经传的小学弟送上一瓶水,看他喝水比得到签名篮球还要开心一万倍。

钟意在书房里鼓捣了一晚上,牧鸿舟来找她,看见她捧着他的照片一脸花痴。

牧鸿舟好气又好笑地走过去,他本人就在这里,对着照片睹物思春是什么毛病?

“你懂什么?”钟意把照片抢回来,“我要记住你年轻时候的模样,以后老成骨头渣了,靠着这层滤镜我勉强还能凑合过。”

牧鸿舟笑了,“想和我白头偕老过一辈子呀?”

钟意红着脸白着眼,“你得意什么,你以为你老了很好看吗?”

她睁着眼睛开始说瞎话:“实话告诉你,你已经比三年前丑了。”

一向迟钝的牧鸿舟突然开了窍,琢磨出她的意思,愣了一下,疾步上前抱住她,声音涩哑,“我们结婚好不好?小意,我们明天就回s市登记结婚。”

钟意的白眼翻不动了,脸却越来越红。她梗着脖子,在牧鸿舟专注认真的视线中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头。

牧鸿舟慢慢地单膝跪下,没有钻戒,来不及准备钻戒,只有一颗不掺杂质的真心,亮晶晶地捧到她的手心。

牧鸿舟原本计划好的求婚顺序一下子被打乱,钟意的口不择言让她的内心自然流露,原来这样想的不只他,钟意也做好了和他共度一生的准备,并期待着有一张证明为这段尘埃落定的关系盖上一个大红章。

牧鸿舟亲了亲她的手背,抬起头满目热忱,“小意,你愿意娶我回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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