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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大曲,一生光阴,于乐伎而言,这样的光阴,注定走在一条刀刃之上,左面是牡丹盛世的旖旎风光,右面是芸芸人世的辛酸苦辣。

神龙元年,扬州的一处青楼里,两个婴儿呱呱坠地,一个是暖香阁头牌姑娘的儿子,名六,一个是厨头的遗腹子,名七。

六子打小滚在脂粉里,这个吃一口,那个摸一下,养得皮肉细嫩,眸子水灵,又被老鸨灌了多年的葛根汤,揉捏出一身的媚骨,那一颦一笑,比女子还更妖娆。

七子截然相反,从小满街撒野,三天两头鼻青脸肿,最喜欢偷别家小孩的吃穿玩物,拿去给隔壁的六子献宝,末了老鸨来查,还毫不脸红地栽赃给六子。

年幼,六子为养牙口,从来不敢吃甜,怕挨打,七子哪里信这邪,就去厨房含来一口蔗浆,骗着哄着,用嘴喂了六子。六子食髓知味,从此以后天天要,而七子觉得,那厢房的软床比厨房的草床舒服多了,就夜夜爬窗户来喂六子,顺便占个便宜,和六子滚在一处睡。

两个人比来比去,又笑又闹,却是粘着不分开了,六子嫌弃七子身上有一股盐巴味,七子就说六子长得和小姑娘一样,白白净净的,连毛都没有。

如此吵着,六子的胆子有些长进,七子便带他去看上元花灯,千百盏莲花灯,照得两张小脸红扑扑的,叫他们心里大动,誓为兄弟,和和美美的,不吵架了。

却是一年后,他们才体会到,其实世上的兄弟没有不吵架的。先是六子的阿娘病死,葬于乱坟,七子没有陪他哭,反而往坟头吐一口唾沫,踩了两脚,后是七子的阿娘也死了,六子恶毒地说是报应。两个人就有了隔阂,再不往来。

直到十岁,一天夜里,七子听见六子哭,冲上楼撞开门,看见一个壮汉死死揪着六子的头发,那粗糙的手掌正要往六子细嫩的脸上掴,七子大叫一声,抓起剪刀往壮汉的脖子扎,一瞬间,污血喷了六子一脸。

于是,七子被赶出青楼,亡命天涯,再无回头,在一个破庙里被杂耍班子的师父捡去,改头换面,从艺习舞,练出一身闯荡的绝活,闭着眼睛都能知道路,一路,闯到长安。

而七子走后,六子被一大户人家挑去做娈童,白天沐浴香药,夜里为老太爷暖床,又被送入教坊,叫几个师兄轮流抱在怀里□□,方才学成琵琶,跟定一位官爷,跟到长安。

十五岁,二人在长安东市相逢。六子坐于官爷的马车上,看见七子在街头踩钢刀。七子闭着眼睛,刀上为舞,却听到瓷碗“叮”一声,落入几枚通宝钱。

一只戴着玉镯的手,伸在七子面前:“我有一个弟弟,若是还在世,该和你一般大。”七子画了脸,六子没认出。七子张了口,又活生生吞下泪,抓钱就走。

官爷对六子倒真算有恩情,包吃包住养过他两年,临终前派人去太乐署给他谋了一份长役的乐工,还花重金为他买来一个良户名字,叫林蓁蓁。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六子从此摇身一变,变成身世得体的林蓁蓁,学习宫廷礼仪,学习各类乐艺,三年后,凭借琵琶曲《斗百草》出人头地,风光一时。

只是好景不长,那日,林蓁蓁去东市买花针,遇见一个赖子,赖子威胁他交钱,否则就要把他的身世告诉太乐丞崔立,让他生不如死。

无奈之下,林蓁蓁只好服从,赖子要吃要穿,他给养着,赖子要嫖要赌,他给供着,直到有一次,他去交钱,在暗巷看见的不是赖子,而是浑身染血的七子。

七子笑了笑,露出一排整齐而洁白的贝齿,把赖子血淋淋的头颅丢在林蓁蓁那双精致的绣花鞋旁。林蓁蓁哭了。七子道:“六,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

七子并非说说而已,先前,他一直流浪在皇城外的酒肆茶坊,认识了顾十八的主家谷伯。谷伯告诉他,似赖子这样的,他若能杀三个,就能进署做长役。

三个而已,七子咬咬牙,把杂耍的钢刀提在腰间,应承下来。一个在南郊芦苇荡,完事之后吐了三天;一个是雨天,脚踩滑,手戳在竹竿上,险些赔了性命。

“六,他是第三个,杀了他,我就能来陪你。”七子踢一下赖子的头,重复了自己的话,“你别怕,从今往后,你我兄弟不会分开,同年生,同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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