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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瞬间,他望着她,似乎是笑了。
“傻女,上帝造物,人人平等。”
后来的日子里,他也常常笑她傻,口气里不是鄙夷,而是亲昵和宠溺。
耳边仿佛响起那首她听过无数日夜的歌。
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
也许是她就是傻的,生来便是,认准了一件事情,总要走到头破血流才甘心收场。
楼下开门声响,她知道是他回来了,收整起先前的思绪,走出了房间。
宋瑾瑜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望下去,正好对上他迎面而上的目光。
她笑了笑,说:“生日快乐。”
他猜到她今天会来,是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从前每一年他的生日,都是她陪他过的。无论忙也好,有应酬也罢,甚至就算要回家点卯,他也一定会赶在午夜的钟声响起之前,来见她一面。
在别人看来,她想当傅太太是痴心妄想,却不知其实是他给了她幻想的机会。这么多年陪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假使今日他说,从来只把她当做妹妹看待,她也不会信。
灰色西装外套被他搭在手上,终于有一刻,他的笑容能不那么牵强。他张开双臂,似乎在等待一个拥抱。
她没有像从前那样跳下台阶,横冲直撞进他的怀里,虽然每次他都说她像个长不大的野孩子,但脸上的笑仍是开怀的。
她小心翼翼的走进他怀中,这明明是个很笼统,也很疏离的拥抱,他却伸手将她环得很紧很紧。
这个怀抱令她有些许陌生,“来得太急了,没有给你买礼物……”
他浅声道:“没关系,你来了就好。”
抱着有许久,他都没有要松手的意思,直觉告诉她,他最近一定是很累。忙着要结婚的人,怎么能轻松?想到这里,她又退缩了几分,原本放在他背上的手也渐渐收了回来。
他觉察失态,才慢慢松开了她,装作自然道:“晚上吃得好吗?”
“嗯。”她点了点头,只见他转过身去挂衣服,才对着他的背影问了一句,“你的未婚妻,不陪你过生日吗?”
傅桓知没有回答,将领带解开,和西装一道搭在衣架上,随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如果有打扰到你,我明天一早就回去……”
他还是没有说话。
她犹豫地在沙发上坐下,水晶灯的光倾泻而下,照亮了他眼下浅青色的印子,还有夹带着红血丝的眼眶,她自惭形秽,“我知道我不该来,我答应过你,如果不回香港就不再联系你……我也知道,你这样做是为了我好,你要结婚了,我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
他回神打断她,“瑾瑜,你还记得你毕业那天,我跟你说的话吗?”
她咬着下唇,静静的等他说下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非谁不可,人总要学会妥协。”
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从前我可以等,但是现在,我不想等了。瑾瑜,我三十六岁了,我不可能一辈子做你的长腿叔叔。”
那天在电话里,他告诉她自己要结婚的消息后,本想将这些话也说给她听,可是她根本没有给他说完的机会。
“你毕业的那天,我原本打算求婚,戒指都买好了。只要你说留下,我们立马就飞去拉斯维加斯结婚。进不了傅家的门也没关系,一年,两年,反正都是持久战……不怕你取笑,我都有信心撑到我父亲死的那一天。给他办过白事,我就办红事,让你当名正言顺的傅太太。我已经考虑过了一切可能,只是想到最后我发现……”
他的喉结咽了咽,“这条路,太难走了,对你来说太不公平。我不愿你陪我受苦。”
这些话,他从未对她说过。她望着他眼里的颓唐,一时哑然。
她认识的傅桓知,从未有过这样挫败的一面。
她伸手抱过他,他将头埋在她胸前,却也不似抽噎,只是在颤抖。
她的手滑过他的耳廓,又落在他线条分明的下颌,“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拆礼物好不好?”
“你说没有准备……”
礼物两个字还未说完,只见她已经脱掉了自己的雪纺衬衣。
他神色震动,仍在始料未及中尚难回神,谁料她却已伸手去解胸衣的扣子。
客厅内灯火通明,背景是整面大理石切割的电视墙,流光溢彩,窗帘未掩,视野外是城景月色,交相辉映。
此刻,她毫无忌惮,毫无退缩。
视觉的震撼和感官的体验一并放大,任凭他有再好的自控力,也难料理这一时的失控。
就在她将要除去身上最后的庇护时,他摁住了她的手,眸色暗下去,“这对你不公平。”
“没什么公不公平的,千金难买我愿意。”她俯下身,捕获他的薄唇,“你该想的是,这对你的未婚妻公不公平,而不是我。”
她吻他,虽然是她主动,但他也在回吻她。
她不是懵懂天真的小女孩,也不是三贞九烈的旧式女子。她既然可以为了复仇献身,又为何不能为爱献身?
她将手向下探,摸到了他的皮带,这些动作早已在她心里演练过了许多遍,只是真的要实践起来,难免还是有些紧张。
座下人早已星火燎原,左手一寸一寸抚过她裸.露在空气里的肌肤,带着手套的右手压在沙发上没有动作。
在他前三十六年的人生里,只有应做和不应做的事,没有想做和不想做的事情。救下她,是举手之劳,却怎想人心会变,许多事早已越行越远,偏离航道。他很清楚,这是条歧路,走下去注定是没有结果的。
他也想放肆自己做一次自己想做的事情,却又清醒的知道,自己将无法为自己的放肆买单。
他们已经错过了远走高飞的机会。
终于,他松开了她湿热的唇,也放开了她细软的腰,仓皇离开。
灯火通明的客厅里,她像一个被遗弃的玩偶。
其实她知道,他不肯碰她,不过是嫌她脏。
他是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从不用别人用过的杯子、餐具,从不吃陌生的食物,从不说一句脏话,洁身自好到近乎病态。他含着金汤匙长大,从出生就被教育要享用最好的一切。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以接受从泥潭里爬出来的她?
名节这种东西是一次性的。有人可以把衣服一件件穿上,有人却一辈子摆脱不掉某一个污点。
……如果你身处炼狱之中,有人向你伸出了手。那么这个人的恩情,你将永世铭记。
或许对他而言,她的报恩亦成了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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