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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把潮汐村的人馋坏了,没想到这个又丑又穷的小子,能盖得起这么好的房子。

原本无人问津的地方,变得热闹了起来。孩子们总喜欢在这附近玩耍,而女人们,总是喜欢偶遇。偶遇谁呢,想也知道不是沈思远。

众人都知道,天降是沈思远的“媳妇”。女人们捂胸,心痛啊!听说这男人是沈思远捡的,老天不开眼啊,怎么不让她们捡到呢!

小沈咬着手指,看着那些骚里骚气的姑娘们,暗自磨牙。看什么看,媚眼抛给瞎子了知道不,他是爷的媳妇!

天降一步一步走入海中,直到被海水吞没。身体自动转换呼吸模式,调节压强。如此,让他轻松的走过河床,往深水中走去。不是漂浮,不是游动,而是这么一步一步的。

绿色的眼睛,在黑暗的海水中发着光,探索器则在探查海水中的生命。而那些海洋生物,好似没有发现他一般,继续进食,游动。

这海最大的栖息地,物种最丰富,也是人类的禁区。这里没有阳光,却有些些许会发光的生物。鱼类,虾类,植物。星星点点的光线,很美。在这里,也可以肆无忌惮的补充能量。

发光的水母成群的飘在海水中,它们悠哉的浮动着,吞噬着海水中的浮游生物。而突然间,这群水母,像是发了疯一般的,朝着天降游来。

这个恐怖的男人,就这么面无表情的张着口,将水母们吃入了肚子中,一只接着一只。水母们像是不知道危险一般,疯狂的冲进了天降的嘴中,直到最后一只。

男人闭上了眼睛,静静的等了几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眼中的绿色更浓郁了。

是了,这是天降体内发射出的诱人声波,可以影响任何,他想要的“食物”。千百只的水母进入了天降的体内,转化成了能量储存了起来。这远远不够,他需要的能量,实在太多了。

男人身上的皮肤开始褪去,露出了机械的内在。此时的天降,就是一具机械人。巴掌大的小鱼,成群的在水中游动,它们边进食,边警觉着。而此时,致命的危险来了,大量的海洋生物,收到了来自天降的诱惑。

小片的海水被染红,周围的生物消失殆尽,都被引诱……吃掉了。恢复正常的男人睁开了眼睛,又变回了那人畜无害的样子。他不能将所有的都吃光,不然下次就没得吃了。男人往另一处走去,挑了几个看起来不错的贝壳,走上岸。

是了,天降除了每天会带回来食物,还会给沈思远带礼物。比如透明的瓶子,里面装着海中的花;比如颜色绚丽的贝壳;比如可以变色的小鱼。

沈思远和天降的家里,有着各种奇异又漂亮的小玩意,大玩意。其实如今,天降给他盖上了房子,又给了他那么多银两,早就还清了。沈思远不理解天降的想法,更不敢问出来。天降不走,他当然不会去赶天降了。而如今,他的银两正在慢慢的积累着。

夜晚,沈思远躺在沙滩上,看着天空的星星。以前,他从来没有注意过,天上的星竟然这么亮。

小的时候,忙着抢沈致和的东西,引起父亲的注意;大了,忙着吃喝玩乐,躲避父亲的管教。

而真正得到的是什么?是了,得到的是他的死亡,他的重生。

闭眼,便想起小唐被打的生死不知,却咬牙他没有出去的样子;父亲闭眼离去的样子;李香兰一脸恨不得他立刻死的样子;沈致和一脸虚假的样子。

沈思远的心中,沉甸甸的。

走水路会快一点,但是按照张莽的说法,想要进副城,没有公文那就别想了。

他从来不知道,去个小小的副城,竟然还要类似于身份证明类的东西。他没有,更别说天降了。那么,该怎么带天降回都城呢。

想到自己脸上的疤,更沮丧了。不行,得快点回去。不然,估计那个凉情的老爹,连他这个儿子都忘了。

男人慢慢的从海中露出头,沈思远坐了起来。这种类似于美女出浴什么的,简直是太养眼了。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沈思远帮不上什么忙,却一直央求要一起来的原因。海水从天降的身上留下来,沈思远动了动喉咙,看着走到他面前的男人。

那个……能不能穿上衣服,你这样我会忍不住扑上去。到时候被打一顿,就不好了。

天降的手中,提着一个很大的网兜,这是沈思远用藤蔓做的,没错,就是想当初捆绑天降的藤蔓。

当沈思远将网兜递给天降的时候,这个男人给了沈思远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睛,愣是将沈思远心虚的腿直打哆嗦。

而如今,网兜中已经满登登的全是海鲜了,这是他们今晚的晚餐。

天降很挑食,从来只吃新鲜的东西,而沈思远也跟着沾了光。

没有他那么好的潜水能力,否则沈思远也想去水下游一游什么的。

“那个,我们开个店吧?”沈思远这么说,当然是有原因的。

李香兰在都城,有不少的铺子,吃食的,胭脂的,金饰的。

丞相夫人的名号,让她的铺子生意很火爆。更因为她名声很好,得到了很多富人小姐的追捧。就连不务正业的沈思远都知道,他继母的嫁妆铺子很赚钱。这说明什么?

李香兰最在乎什么?名声,地位,儿子。而他这一世,就要让李香兰慢慢的失去所有他在乎的东西。

“好”

沈思远神色复杂的看着这个说好的男人,其实,你根本就不欠我什么,为什么还不离开呢?

不到半月的时间,沈思远在洛水镇租了一个店铺,开起了小店。小店的面积不大,租金却是很贵,贵的沈思远肝儿疼。这能挣回来吗?

不过这也是无奈之选,这里人流量大,开在这里最好。而沈思远作为外来人口,无论租哪里的,都会被宰一笔。

沈思远开的是吃食铺子,因为天降每日都能带回来新鲜的食材。而这个男人,又有着很好的厨艺。那可真不是吹的,腌制的蟹肉,拇指大小,一口咬下去,汁液迸溅出来,又辣又麻又香,每次都吃的沈思远满头大汗,直呼过瘾。

更不用说那烤的鱼干了,也不知道怎么烤的,还热乎乎的,硬度刚刚好,咬下去咸中带着一点甜,有嚼劲,又香喷喷的。沈思远觉得,只靠这两样,他们就能很快回本了。更不用说,天降做其他的也是非常棒了。

一种食材,他总是能弄出很多花样。长的好又厨艺好,晚上又会暖床,沈思远就更加舍不得让天降走了。

吃食铺子开业了,大红色的旗子插在店门口,上面写着一个大字“食”。沈思远租的店面小的可怜,生意却异常火爆。

第一天开业,他还想着卖的便宜点,别剩下了。谁知天降这个家伙,直接将灶台搬到了外面,一开火,瞬间围过来一大群人。

于是,沈思远默默的将优惠这俩字吞进了口中,张口喊出了双倍的价格。天还未黑,店里能用的食材就全部卖光了,沈思远数着今日赚的银钱,笑的见牙不见眼。而天降,则在旁边整理桌椅,收拾灶台。

“明天,应该雇个人来了,你一个人忙不过来。”

“喏,这是给你的。”沈思远挑了一粒看起来大一点的银子,递到了天降的面前。在于其对视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了。

而那个男人,竟然也出现了短暂的呆愣表情,让沈思远狠狠的欣赏了一把。男人最后收下了银子,而二人回到了他们海边的别墅。

从镇子到这里有些远,不过沈思远却走的很舒适。因为不知道这个男人什么时候会离开,所以会很珍惜与男人相处的时间。

张莽说,这里很少有开往都城的船,所以沈思远得不得退而求其次,先到副城,先到就近的副城,再说。

雇人,第一个想到的是大牛,那个每日在码头上辛劳的汉子。当沈思远说自己在镇上开了一家铺子的时候,大牛既惊讶又羡慕。这,有个好媳妇就是好啊,看思远,什么都不用干,大房子住上了,店铺也有了。

“什么时候,俺也能开个铺子。那个时候,黄鹂一定会嫁给俺!”大牛捏着拳头,起势一般的说道。听到这话的沈思远眼角抽搐了一下,想到那个今天还对着他翻白眼,又对着他家男人抛媚眼的女人,心想着大牛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这么不开眼,喜欢上那么个鸟玩意!

大牛对沈思远来说,是有着救命之恩的人。在沈思远的劝说下,大牛辞去了码头的工作,来到了店铺。于是,小小的店铺,塞的更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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