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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弟。”
木歆走到迎客厅,原本背对着他站着,似乎是在欣赏墙上挂着的壁画的男子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面带几分忧色。
对方的身量比木歆高上小半个头,但是身形纤瘦,面上带着几分不健康的白,一身水墨色对襟长袍,剑眉下一双细长的桃花眼,多是风流韵致,冲淡了几分孱弱之气。
木歆认出了来人,对方是原身从临江关回来的时候意外结识的。
那时候忽烈将军死在了原身父亲木飞的手中,摩耶国借此机会大军逼境向晋国发难,原身带着父命,同时也带着摩耶国的来使,日夜兼程的赶回国都,等待晋文王的明示。
当时眼前这个男子只带着一个书童,似是大户人家游山玩水的少爷,两个身量纤瘦,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被一群山匪盯上,要不是原身带着一对士兵经过,恐怕早就被那些山匪扒光了。
因为救命之恩,也因为担心沿途再次遇上劫匪,眼前这位厚着脸皮蹭上了他们的队伍,一路跟着来到国都。
“林兄。”
对方姓林明行,因为年长原身两岁,一路上和他相谈甚欢的原身干脆和他兄弟相称。
木歆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怪不得原身能够在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对他放下戒心,或许是因为孱弱的身体,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忍不住亲近,卸下防备的温柔气质。
像一阵风,像一团云,不会给人任何侵略冲突的感觉,是个能够和任何人都相处的很好,获得多数人喜欢的男子。
有匪君子,说的大概就是眼前人吧。
木歆也不意外对方这么快就找上门来,毕竟当初原身救下他时木家军的旗帜以及家徽还高高悬挂在车队间、武器衣襟上,但凡晋国子民,对于这个标记都不该陌生才是。
再结合年纪,林行也该知道救下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了。
“本该在第一天就上门拜访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可是因为家中琐事,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林行轻轻咳嗽了一声,这会儿天气有些转凉,可木家的主人多数时间都在临江关驻守,这次突然间回国都,府上的下人还没来得及将一切准备妥当,加上木家多是行伍出生的仆从,火气比一般人旺,即便这会儿许多富贵人家的屋子里都已经熏上了炭火,木家的客厅依旧是空荡荡的。
这让身子骨较弱的林行有些承受不住。
“去把我那件狐裘的披风拿来。”木歆对着身侧的人吩咐道。
“不必麻烦木弟了,我的身子骨我自己知道,虽然瘦弱了些,可也不是这点寒意都抵抗不住的。”
林行本就是为了谢恩而来,哪里好意思让东家破费,尤其这会儿要是收下了木歆给的狐裘,岂不是在说木家招待不周,差点把他这个客人给冻着吗。
“那件狐裘是庄子的下人送来的,习武之人从小火力旺盛,再冷的天气也用不上这裘衣,我看那白狐裘皮质极好,要是压箱底实在可惜了,不如将它送给林兄,除非林兄嫌弃我这礼物。”
木歆摇了摇头,笑容带着少年郎的豪爽清朗,显然这番话不是客套,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
一路上,原身和林行相谈甚欢,尤其是对方有关于边关局势和兵法上的奇特见地,更是让原身见猎心喜,恨不得收对方为自己的幕僚,只是碍于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才决定见机行事。
这会儿她只是将区区一条狐裘披风送给对方,完全符合原身的性格作风。
“既然如此,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行的嘴角微微上扬,笑容克制,轻言缓语接受了木歆的好意。
“正好,我也有一件谢礼送上,崇山。”
林行唤了自己的护卫,贴身守在他身后的小厮恭敬地递上一个正正方方的玉盒,大概巴掌大小,通身温润细腻的白玉,并没有雕刻任何花纹,看上去古朴韵致。
“这是神医尝百草所制的白玉金疮膏,对于跌打损伤、冻疮肿痛、外伤出血甚至毒蛇咬伤、疗疮疖肿等症都有奇效,木弟常年在临江关驻守,和摩耶国军队交战,刀剑无眼,难免会受伤,这瓶上好的伤药与其在我手中蒙尘,不如送到真正适合它的人的手里。”
林行口中的神医尝百草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是一个药痴,常年行走在毒瘴密林,高山险峰之中,只为了寻找那些珍惜的药草,炼制具有奇效的药方。
这白玉金疮膏正是其中之一。
传闻中白玉金疮膏能够快速止血愈伤,且还带有祛疤的神奇效果,当初福康长公主有缘遇到了尚在人世的尝百草,因为一饭之恩,得到了尝百草所赠的白玉金疮膏,也是这盒金疮膏治好了她额头上年幼顽皮留下的一道陈年疤痕,也是因为这件事,白玉金疮膏的美名传遍了整个晋国,甚至周边小国也有所耳闻。
只可惜,尝百草这人带着点迂腐的观念,并不愿意将自己多年来积攒的药方外传,他这一生为了各式各样的神秘药草奔走,并没有子嗣,又因为找不到合心意的传人,除了少量的药物成品,绝大多数药方随着他的死亡,也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这些年倒是有名医依靠这些珍惜的药物成品以及存世不多的尝百草遗留的医药笔札还原了药物的配方,可还原的配方适量稀少,这白玉金疮膏的制作方法,至今成谜。
就原身留给木歆的记忆所知,宫中应该存有一盒白玉金疮膏,除此之外,也就福康长公主那儿,或许还有些许白玉金疮膏的存在。
当然,坊间或许还有极少数人藏着珍宝不显露在人前,但按照尝百草喜欢尝新,研制出一个药方就将它丢在身后不理睬的习惯看来,即便有,数量也不会多。
这会儿林行将一盒自称是白玉金疮膏的药膏送到他面前,木歆不免猜测这盒药膏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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