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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源从小到大都算顺风顺水,除了——

两岁多的时候重感冒险些没了小命,要不是江妈妈喊郭伯伯送自己去医院守了一夜,她大概会成为基地第一个早幺儿。

四岁多的时候闹着跟邹爷爷去收棉花,好死不死的遇到沙尘天气被埋了三小时,要不是孙铭叔叔过来找她,大概爸爸会痛失爱女,写下一篇悼文。

八岁的时候看到人打架,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去劝说人,一句“以斗争求和平”搅得双方大打出手,她回到家后被爸爸打了屁.股。

再后来嘛……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啦。

过去就算了。

但写作文这件事,一直都过不去啊。

从小学开始写《我的爸爸妈妈》、《我的一家》到长大后写《最难忘的人》,作文简直是沈思源的不共戴天之仇敌。

难道就不能换点新鲜的题目吗?

乐乐一点都不快乐,起码沈思源是这么觉得的。

瞧瞧这题目——

《我的妈妈》。

你让她怎么写嘛。

难道写她的妈妈是个大骗子?

明明说好了要回来,可是从头到尾就只是嘴……

不对是信里说。

她很多年都没听到过妈妈的声音了。

一度沈思源甚至怀疑有没有妈妈这个人的存在。

曾几何时,她看《西游记》里说,那猴子乃是石胎而生,沈思源觉得自己发现了个大秘密,抱着大块头的书蹲在家门口等爸爸下班。

江妈妈喊她去屋里等,但沈思源执拗地在门口等着。

后来哥哥姐姐们放学回家,问她怎么了?

她没有说。

哥哥姐姐们就陪着她一起等。

好不容易等到爸爸下班回来,沈思源问出了憋在心里的问题,“爸爸,我是你从山上捡来的猴子吧?”

跟孙大圣一样,是个小猢狲对不对?

爸爸笑着牵她的手回家,“从猿到人经历了三百万年,今天爸爸给你们讲人类进化史。”

沈思源的梦想破灭了,她和大圣不是同一物种。

那生她的妈妈呢?

问出这个问题时,沈思源看到爸爸脸上闪过的忧伤,但很快他就笑了起来,“妈妈去工作了,想她了吗?”

沈思源其实也没有想的啦,她都那么多年没见过的人,怎么想?

思明哥哥说,妈妈是一个顶聪明的人,很温柔很博学。

思安哥哥说,妈妈身上软软的香香的,做饭很好吃。

思宁姐姐说,妈妈特别爱笑。

可沈思源觉得他们都在骗自己。

沈思源想了半天,拿出了被爸爸珍藏着的信。

妈妈是个懒蛋,写信很少,几个月才能寄来一封。

每封信爸爸都会带着他们看,再珍而重之的收起来。

不过她知道爸爸把信藏在哪里。

沈清晏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小女儿正在藏东西。

他一眼就看穿了女儿的把戏,但并没有拆穿。

直到瞧到桌上的作文题目时,沈清晏这才反应过来。

“爸爸,妈妈是不是不在了呀?”

沈思源当然不是想诅咒自己当一个没妈的孩子。

可她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骗自己。

邹爷爷、孙铭叔叔、江妈妈、郭伯伯还有好多好多人。

他们好像串通好了,都在骗自己。

倘若妈妈真的在,为什么十年了,她都没有回来。

她难道就不想爸爸,不想乐乐和哥哥姐姐们吗?

沈思源想不通。

可她很快就又后悔了,尤其是在看到爸爸那红了的眼圈时,这种悔意就越发的浓烈,“当我没问好不好,爸爸你别伤心。”

她上前抱住老父亲,“对不起爸爸,我不该乱翻你的东西。”

沈清晏听到那哽咽的声音,一时间竟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没有的,爸爸没怪你。”

叶英离开十年了。

除了六九年五月份,他和乐乐生日的时候回来过一趟,十年来她再没回来过。

若不是每年还能收到她几封信,沈清晏都以为这个人不在人世了。

这不能怪女儿胡乱猜测。

是他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

“妈妈只是在忙,等她忙完了,就回来了。”

这样的答案,沈思源听到过不下百遍,什么时候忙完?

爸爸也很忙,郭伯伯也很忙。

听思明哥哥说,自己两岁半的时候忽然间发高烧,当时郭伯伯原本是要去北京的,但被江妈妈死活拉住,去医院守了自己一晚上。

因为爸爸出了外勤不在家,郭伯伯为此耽误了一天。

等着沈思源长大后,才知道自己平日里见到的这些伯伯们都是很厉害的人,他们的工作非常非常的重要。

郭伯伯都能为了她耽误一天行程。

妈妈怎么就不能回来一趟呢?

她的工作到底有多重要。

比爸爸、郭伯伯、邓伯伯他们的还要重要吗?

这个问题,困扰着沈思源,可她又不敢问,怕问出口后看到爸爸发红的眼圈。

上次爸爸眼圈发红,还是三年前。

那时候基地所有人都眼圈发红。

他们的国家送走了一位又一位领导人。

青春期的叛逆少女小声地向老父亲做承诺,“我往后再不提妈妈了。”

她扭过头去写作文。

就写祖国母亲好了。

祖国,是他们每一个人的妈妈。

沈清晏看着女儿,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思明和思安兄弟俩都去读了大学。

两兄弟都很好,他打听了下,知道两人在学校里也表现的很好。

至于思宁去年被他送到北京去读高中,听爸妈说这孩子也很用功,将来能考个不错的大学。

唯一在身边的,就剩下这个小女儿了。

乐乐从来都是个欢乐的孩子,脸上挂着笑像是天生不懂忧愁。

实际上,这孩子什么都懂。

之前他也想着把乐乐一块送到北京,有父母和兄嫂照顾,倒也不用担心。

但小女儿拒绝了,她说喜欢这里,要留在这里。

这有什么好喜欢的。

几次三番险些要了她的小命。

沈清晏难道不知道,女儿坚持留在这里,那是因为她不想要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可怜这孩子,从小就为了她的老父亲操碎了心。

但沈清晏不再年轻了。

在这里度过了二十年的岁月,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小沈博士,真的成了老沈。

年过半百的人,还有多少日子呢?

叶英啊,你若是再不回来,只怕我哪天走了,就留下乐乐一个人,你难道真的舍得我们女儿这么孤苦伶仃的生活着?

沈清晏无声地叹息,看着正伏案写作文的女儿,他也拿出纸笔,给远在异国他乡的爱人写信。

起笔却没有半点忧思愁怨,一如既往的活泼。

……

刘冬冬看着站在窗边的人,“姐,真不打算过生日呀?”

叶英回过头来,脸上带着几分苦笑,“你是真不懂,四十岁生日,这是提醒我人生过半,我从奔四朝奔五出发呢,过什么。还嫌我脸上皱纹不够多?”

“哪有?姐你还年轻呢。”

就是比刚见到时越发的沉稳干练,波澜不惊。

用红楼里的话说,这是水做的骨肉,但不是井水,而是汪洋大海。

看不穿看不透。

叶英被这话逗乐了,“你直接想说你想吃蛋糕了就行呗,行吧,满足小伙子你这个愿望,我们去吃点好的。”

刘冬冬忍不住的嘀咕,“可得了吧,伦敦能有什么好吃的?”

在伦敦这么些年,刘冬冬算是彻底认清了一件事。

外国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照样是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所谓的绅士风度是假,高高在上的倨傲倒是真。

想去看最真实的英国人?

去那些酒馆最合适,每当有比赛的时候,总能看到酒馆里汇聚一大批人。

酒气熏天,骂骂咧咧的,地上都是垃圾,桌上都是啤酒瓶和易拉罐。

那才是最真实的英国人,在一天工作结束后,在看比赛打发时间时真情流露。

当然,刘冬冬也去参加过那些所谓的上流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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