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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声音极冷:“继续。”

“师父,哈啊,哈……嗯……轻点……啊……”

林默当即头皮一麻,这……这是她不花钱就能听到的内容吗?忙抖着手快进。陆小凤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他只是陷入了沉思。

“能倒回去吗?”

“啊?”林默尴尬得都快抽过去了:“不……不好吧……这么隐私……”

陆小凤道:“叶孤城剑法举世无双,他为何要教授南王世子?听刚才的声音,似乎世子也并非在剑法一道有什么天分。”

“你只是听,又不是看,不算偷师。”

林默表情空了:“练……剑啊?”

陆小凤迷惑道:“不然呢?”

林默麻溜倒回去,一声不敢吱。

……

南王进京是为了给太后贺寿,当今官家对自己这位皇叔很有好感,当他还是个籍籍无名的皇子的时候,南王就对他很好,知道他爱书画,满天下的去寻名家真迹,知道他爱蹴鞠,每次进京总要带一帮蹴鞠好手来陪他玩儿,有时自己也会亲身上阵。

南王极胖,所以运动起来格外辛苦,常常一场球下来累的衣衫尽透,喘气喘得几乎断气。

到后来,皇子成了太子,一下子成了赤手可热的人物,人人巴结,南王反倒不那么热络了,小太子很纳闷,为什么从小对自己那么好的皇叔突然疏远了?南王笑着跟他说,自己是藩王,若是跟当朝太子走得太近,会惹皇帝起疑,即便皇帝不疑,落在文官嘴里总不会好听。

在官家心里,皇叔可是为数不多的,真心待他好的人,所以南王进京,大都住在京郊的先皇曾住过的潜邸中。

叶孤城也在这里。

他站在绵延不断的假山花园的阴影中,午后的日光仿佛能煎烤万物。

南王第一眼看叶孤城就忍不住失声道:“你的脸怎么了?”

右脸从鼻骨到发鬓有一条浅粉色的疤痕,本不是很明显,但叶孤城脸白,所以那一道粉分外明显。

“被剑气所伤,不碍事。”

南王的表情简直恨不得那道伤疤长在自己脸上,叹道:“城主未免也太不小心了。”

叶孤城在看自己的剑,手指收紧。

“那晚的刺客是你的人?”

南王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道:“你在试探我。”

在试探他的反应。

南王站了起来,每走一步,他身上的肉都跟着颤一下:“我难道不该试探你吗?税银的事本该滴水不漏,你却偏偏露出那么大的破绽,你想干什么?”

南王凭一本卷宗基本推测出了林默的智力水平,他甚至没敢搞出太复杂的计划,直接把借刀杀人的刀把递给叶孤城。

他阴鸷道:“你或许不知道,那天你但凡敢吐出一个字,我暗部门下的四十门火炮顷刻间便可包围飞仙岛,让你的白云城灰飞烟灭。”

叶孤城握剑的手指已泛白,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害怕。他站在这里,就像站在另一个世界,谁也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南王拍上他的肩,手指捏了捏,笑道:“此计若成,我便是大宋之主,到时候,你当属我座下的第一功臣!”

……

林默送走陆小凤回来时,惊讶的发现

冷血坐在她的秋千上。

秋千旁边有桌有椅,树荫下也有一个矮凳,都是陆小凤帮忙搬出来的。甚至矮凳边儿是林默平时练力气用的大石墩,他哪都没坐,偏偏坐在秋千上。

冷血的腿很长,秋千对他来说有点矮,长腿微微蜷曲,贴着地,一前一后的晃荡。

他穿着公服,显然是来办公事的。

林默盯着他衣服上的纹饰道:“捕快也会闯空门?”

冷血视线落在她头顶,略为急促道:“我敲过门了,门没锁,我以为你在。”他接着道:“我有要事找你。”

林默沉默的看着他,然后仰头望天,日头挂在正当中,光晕好像让太阳变大了两倍,她叹了口气:“你慢慢说,我先去给你烧洗澡水。”

“洗澡水?”

作者有话要说:  能日更我一定日更,但手机砸脸这种事我也不想它发生orz

写陆小凤想不ooc实在太难太难了,别的不论,光是感情方面,你说他渣吧,他可以为了喜欢的女孩子拼命,你要说他好吧,浪子还真是浪子,我这两天把原著里所有关于他的车车全看了一遍,怎么说呢,古龙大大真是厉害,虽然小凤凰睡了一个又一个,但我看完丝毫不觉得他渣,反而还觉得他才是被女票的那个。

而且明明是一样的情节,写法不同给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同,自我审查一番,我自己也觉得发展怪怪的,情绪太跳跃了,铺垫和心理活动描写都不够,所以我想趁着今天有空好好搞一搞。

当然如果还觉得有问题,那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就到这了orz

下章接着迫害城主,其实关于城主,我有一个大胆而狂野的想法,但我不敢写,提都不敢提,只好自己过过干瘾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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