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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已晚,两个男孩在整理乒乓球室,而二花也好奇地跟上去,凑上前问东问西,多是她刚才旁观他们打球时,看到不理解的地方。

夏哲善谈,不善言谈的安磊听他们说多了,也会简单说两句,三个孩子之间倒是相处愉快。

周国红跟明霞站在不远处,说着孩子们也听不到的话。

周国红比明小丫略高半个头,目光很凝实,不知是不是运动员的关系,眼神中充满力量感。

“明霞,想必你也看出来,知棠这孩子的天赋很好,她自己也喜欢,如果能跟着我打球,日后一定会有成绩的。”见微知著,就这短短时间,接球奔跑,挥拍基础简单的动作,就能让周国红判断出,这孩子的运动能力远超过大部分同龄孩子。

虽说勤能补拙,但在竞技领域,天赋才是王者致胜的关键。一样将苦功夫熬到了极致,最后成绩高下,很大程度上被天赋决定。

明霞没想到仅仅短暂接触,周国红便如此迅速直接,开门见山提出让二花训练乒乓球的决定。

她看了一眼正在跟夏哲学习用乒乓球拍颠球的二花,又迎向周国红,直视着她的眼睛,说道:“我们家条件不好,住在白山镇,来县城要走大半天的山路,坐一个半小时的客车,没有办法提供条件,让她在县城跟你学乒乓球。”

不知何故,听到明霞的回答,周国红反而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她微微松了松捏紧的拳头,注视着明霞,正色承诺道:“如果二花跟着我学乒乓球,她就是我的第一个徒弟,她跟着我住,吃我喝我穿我的。以后她成绩上去了,我会给她申请津贴。”

这条件,在大部分人看来跟养孩子也差不多了。

周国红这话说得毫不犹豫,明霞看不出一分虚假。

即便如此,明霞也不可能在三言两语之间,就马上决定二花未来道路的选择。她撇开头,目光落在三个孩子身上,转开话题说道:“这两个孩子打得这么好,怎么不是你徒弟?”

周国红听到这句问话,面色倏然暗淡,深深吸了一口气,眼神微虚,没有找落点地看着不远处,沉默了一会儿,说道:“他们不是我的徒弟,是我师兄的徒弟。”

她说到“师兄”二字,压抑不住的颤音,透出令人心悸的悲凉。

明霞立刻清楚自己这句话,大概引起周国红悲伤之事。莫道他人伤心处,她转头看向周国红,犹豫了一下,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却不知该说什么。

好在,周国红很快从糟糕的情绪中恢复过来,额头上的青筋缓了缓,回了明霞一个笑脸,转开话题说道:“我是去年转教练的工作,其实一直都在找有天赋的女孩,我们国家的女乒底子薄了些,这些年又……呵,可惜……”

周国红说道此事,心情由悲转怨,忍不住朝明霞抱怨道:“你知道我刚才最怕你回我什么吗?我怕你说,家里女娃不能走,要在家带弟妹,喂鸡鸭,割猪草,扫堂院,煮饭菜,哪有功夫来学这些没用的东西。”

周国红说得太现实,明霞连安慰的笑,都笑不出来。

村中大部分女孩,五六岁就要参与家中劳作,直至出嫁,又换来彩礼给兄弟,嫁入婆家,生儿育女,日日忙碌,腰背脊梁从来没有挺直过。

便是在自己家里,大花她们几个不也是一日到头,不得清闲吗?

明霞自然知道,若是让二花到周国红身边练球,家里一摊子事情立刻缺人手,许多刚刚走上正轨的计划,可能就要因为人工问题,被迫停止。

但是,她对于此时的态度,始终是以二花未来发展为先,只要证实周国红为人靠谱,技术过硬,能够让二花冲破原生地的桎梏,明霞无论目前让二花离开家中会损失什么,都不会犹豫。

周国红不知明霞心中的想法,只将自己心中的愤懑都说出来:“去年七月,我刚回凤城,在东屋村碰到一个女孩,她才七岁,运动天赋出色,原想……可惜,她家人无论我好说歹说,死活不愿意让她出来,理由就是她要在家中带两个刚出生的弟弟,可恨!”

明霞深有同感。

这个年代,尤其是乡村地区,女孩受教育的普及率低到近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普遍大众观念中,男孩读书还能光宗耀祖,而女孩有那功夫,还不如给家里多打几箩筐猪草。

此时,能念书识字的女孩,大多家境很好,并父母开明,才有冲破束缚的机会。

周国红对于此时,显然有很深的不满,等孩子们收拾完东西过来,她才尚未吐槽尽兴地停下来,拉住明霞的手,说道:“这天也这么晚了,街上能找到吃的地方也都关门了,你和二花干脆直接去我那儿,吃顿便饭。”

“这怎么好意思!”明霞摇头拒绝,她们自己带了干粮,还有之前剩下的芝麻饼,在旅馆里配点热水,足以充当晚餐,不好麻烦刚见面的人,“我们在旅社订好了房间,也有食物,直接回去就好。”

周国红的邀请并非客套,她拉着明霞的手腕走出乒乓球时,黑白分明的眼眸真诚地注视着明霞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我想跟你多聊聊,回到凤城县这么久,能说得上话的人一个也没有,不知怎么,就觉得与你投缘。再说,我让二花跟我练球,若没跟你交代清楚,你这当母亲的也不会放心吧?”

周国红这话说得直白又真心,明霞便不好拒绝,看了一眼小脸热切与两个男孩讨论挥起拍子感觉的二花,便没有继续拒绝,点头答应了。

夜幕笼罩整座小城,这时代的街道,路灯极少,只有大路才有分布稀疏的昏暗路灯,偶尔某个机关单位的门前,点着一盏照不了多少范围的白炽灯。

道路两旁周遭人家的窗子,也透不出几缕亮光。光电在这个时代还是稀罕,珍贵的资源,煤油灯和蜡烛才是生活日常。

周国红乒乓球室里却有一个手电筒。

她找到手电筒,装好电池,就打开手电筒给他们照亮前路。

手电筒圆形的光晕在地面上晃动,明霞牵着二花的手,一步一步跟着周国红的脚步走。

周国红的家住在与灯光球场隔了两条街的处单层砖瓦小民房里。黑灯瞎火,具体外观如何,明霞也只看个模糊轮廓,手电光亮余光扫过,隐约看到院子里有几棵树影轻摇,初夏晚风吹拂,虫鸣低唱,一盏煤油灯幽幽亮起,手电筒的光亮立刻消失。

“二花,跟你娘先坐会儿。”周国红的连在跳动的煤油灯火光中,流露出溢于言表的高兴,招呼好二花和明霞后,又说道:“夏哲,去你们房间把里面那盏灯拿出来,安磊,给二花和明阿姨倒糖水。”

夏哲端出一盏稍小的煤油灯,将室内光线照亮后,周国红就拿着自己那盏灯找厨房去了。

“你带二花先坐会儿,我捞点面吃吧!”周国红一边走一边说道。

在场就她们两个大人,明霞自然不会干坐着等吃。在这个时代生活了这么些日子,她最明白生火做饭的麻烦事,便赶紧跟上,准备帮把手。

“诶,没事,不用帮忙。”周国红将手里的煤油灯放在高台上,不太好意思的推辞说道。

“一起来吧,正好一起聊聊。”明霞扫了一眼厨房,看自己那些事情能帮上忙,却看到旁边的木桌上,摆着几个还没洗干净的碗筷。

“额,”周国红尴尬地咳了一声,赶紧走过去,端起碗筷,说道,“中午出门急了点,就有点忘记了。”

“我来吧。”明霞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人,就连小孩都整日忙忙碌碌如不停休的旋转陀螺,难得碰到一个忘记洗碗筷的,竟觉得还有几分亲切。

当初在她工作室的小弟小妹,好些都不喜家务,有些人干脆家里连碗筷都没买,批发一次性的回来,随吃随扔。

周国红家中的厨房,比明霞半露天的草屋子靠谱多了。不仅有规整的灶台,洗碗的池子,还摆了一个水缸。

明霞拿起水缸里的葫芦舀水,冲洗碗筷。她余光瞥见周国红坐在灶台前,拿着一张纸张,引火做饭。

一根火柴,还没碰到引火纸,就熄灭了。

第二根火柴,倒是把纸张点燃了,但是纸张烧完,也没把碎木料烧着。

只能继续拿新的火柴和引火纸。

等她拿起第四根火柴时,明霞看着实在心疼,想到自己当初家里只有一两根火柴的窘困,忍不住开口说道:“要不我来点火吧?”

周国红脸上一热,也不太好意思地笑着调侃自己,说道:“行,那就麻烦你了,我从小跟我爹在部队长大,后来去了乒乓球队,吃得都是大锅饭,也没自己做过饭,所以回老家都好些个月了,还是笨手笨脚的。”

明霞将洗干净的碗筷放回木桌上,开始引火烧柴。

这方面的技能储备,基本上都是来自于明小丫的。明霞只要将它们从记忆库房里找出来,多练两次,就很熟悉了。

既然周国红都自认不擅长做饭,明霞也没客气,直接接管了厨房,开始利索地忙碌起来。

原先拍胸脯说要请客吃饭的周国红,只能在一旁找找食材,递个调料,给明霞打下手。

周国红家里最多的食物,是晒干的挂面。大概是因为煮面做法简单,最容易上手,才成为周国红家里吃饭的首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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