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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希丞顿了顿,声线清沉:“不能碰和喜欢矛盾吗?”
“……”周仪嘉竟然被这个逻辑说服了,撇开脸轻声嘀咕了一句,“哦,好羡慕猫。”
其实他们对如今的彼此一无所知,不知道对方每天在做什么事,在见什么人。聊天的时候经常会冷场。
原来世上还有这种奇怪的关系——两个互相放不下的陌生人。
周仪嘉心想,周至灏在某种程度上没有说错。也许只有相亲对象,才会正襟危坐,在最正式的约会场所,略带生分又故作自然地寻觅共同语言。
她把目光投向舞台,从台上这支来自洛杉矶的黑人爵士乐队成名前的地下演出,一直讲到大众流行的那部著名电影。
又说她有去《爱乐之城》里的格里菲斯天文台,在屋顶的望远镜里尝试过寻找星星。可她一点天文常识都没有,只能仰观浩瀚的星空,找不到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那一颗。
梁希丞安静地聆听,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去的griffith?”
“就是《lalaland》上映的那一年,夏天。”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说:“那时候我在ucla访问。”
“哦……”她在脑海里铺开洛杉矶的地图——
穿过比弗利山庄,沿着日落大道,其实他们曾经只相距四十分钟的车程。也许当她俯瞰城市夜景的那一毫秒,在无数斑斓璀璨的街道中央,曾掠过他近在咫尺的一盏灯光。
而她却在山顶的天文台,为一颗无法观测的小行星深怀怅惘。
“我本来对那个电影没多大触动。你这样会害我记很久的。”周仪嘉憾然喝掉半杯酒。
她的那杯很快见底,非常没有包袱地和他交换了酒杯。这是不太合乎社交礼仪的行为。大约真正的陌生人会矜持地选择再点一杯。
可她觉得在梁希丞面前无所谓。所以离开的时候几乎把他的那杯也喝完。
酒精令她有些飘飘然。走到室外晚风一吹,让人很想像电影里面一样,张开双臂摇摇晃晃地走路。
周仪嘉还没有喝到这个程度,所以只能在心里想一想,边走边回忆自己干的傻事:“所以后来陈叔有给你打电话吗?我好像劫走了他的雇主。”
“他本来就在请假。”
“真的吗?”周仪嘉瞳孔微张,“那我这个代班出现得好及时。”
停车场距离不远,但他们绕着夜晚的小径转转悠悠,并不在意时间的流逝。
梁希丞在一棵香樟树下停步,温声问道:“他请了一周的假。你打算代班几天?”
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长,悄然挨在一起。
其实周仪嘉周末就要飞走,在上海的时间不剩几天,但她大言不惭地说:“每天都可以。”
她仰起头,看他眼中柔柔的光,无须言说,感觉终于把人哄开心了。
一阵风拂过,她的衣角在凉风中微微扬起。
这几天的气温还算温和,散步的时候不觉得冷。但这样站久了,周仪嘉还是感觉到几缕寒意。“往回走吗?”她问。
“觉得冷?”
“嗯,有一点。”
周仪嘉正要提步,梁希丞的身影忽而向她靠近了半步,和她面对着面。
她的外套设计上只有一粒扣子,他自然地替她拢好衣衫,将它扣了起来。
梁希丞比她高上半个头,低头时的呼吸几乎触到她的眼睫。周仪嘉怔然望着他,像望着一个温柔的情人。只是一颗扣子而已,他扣得缓慢认真,仿佛在完成一种扭曲的执念,想知道做这个动作的人当时是什么感觉。
“以后不要这样穿衣服了。”他放下与回忆里截然不同的衣扣,低低地嘱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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