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章十 虎尾珑社,????,??????,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然而虎尾珑人并未有偷袭的意思,一支由红桧树制成的长杆率先出现在了伐木产生的空地上,上面有一张兽皮,上面绘制着一头老虎,应该是虎尾珑社的图腾,而图腾两侧则有近五十个用鹿角、燧石长矛和石斧武装起来的土著蛮子,他们身后还有人影闪烁,应该是持有投石索、短弓的射手。
来的人比洪雅族的人更为原始,乱糟糟的头发和杂乱的兽皮衣服让他们几乎不能分清男女,然而李明勋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虎尾珑社的人,而不是高山蛮子,原因很简单,他们拥有高出其他平埔族一头,堪堪与北方人比拟的身高,李明勋本身就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平日与商社的人和土著站在一起,很有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是与眼前的虎尾珑社的人一笔,就没有多大的高度差了。
双方相距三十步左右站定,对面人群中走出一个高大瘦削的汉子,透过树叶间的光线,李明勋看到他精悍的双眸,还有那连在一起的胡须和头发,穿着黑色的熊皮,仿佛身子能与丛林中的阴影融合在一起。
他的腰间有两把刀,一把镶嵌了燧石的木刀,而另外一把更类似与日本人的肋差,显然这不是土著们的自产,而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两个猎人出身的护卫都是向后退了退,有些惊惧的样子。
李明勋看向他们,那年长的护卫低声说道:“这个人应该就是巴隆,虎尾珑社的最强猎手,大家都说他是丛林之王。”
见李明勋不解,护卫说道:“大掌柜的,巴隆是平埔族中唯一让高山蛮子畏惧的猎人,而两年前,他更是独自猎杀了五个荷兰人,他还是族长的儿子。”
由不得李明勋不信,眼前这个看不清年纪的精悍汉子是少有的好手,巴隆判断出李明勋是首领之后,指着那个受伤的土著,说了几句什么,护卫翻译道:“大掌柜的,他想要交换俘虏!”
说着,那被捉住的伐木工从人群中拖出来,除了被割掉头发,他看起来并没有受到其他虐待,巴隆切开了他身上的绳索,而李明勋也放了那个土著,二人各自走向己方那边,巴隆在自己人受伤的小腿上打量了一会,向前走了几步离开了人群,只有两个人护卫在他的身边。
李明勋带上高锋和猎人上前交涉,双方也不再剑拔弩张,大队人马纷纷后撤了一些,巴隆率先问道:“你们不是红毛夷,也不是福佬,你们是什么人?”
听完翻译,李明勋倒是有些不解了,说自己不是红毛夷也就罢了,反正己方与那些泰西人长相差距很大,但是说自己不是福佬就不对了,商社里大部分都是福建人,虽说自己有北方口音,但是还未曾与之交谈,李明勋倒也不瞎猜,直接问巴隆。
巴隆说了一大堆,猎人翻译起来,李明勋听后却是后背生了一阵冷汗,原来从自己踏上甲螺村的土地开始,虎尾珑社的人就注意到了自己,商社在八掌溪边设立公平交易的市场,与周围村社贸易,全都被巴隆看在眼里,甚至连护卫队训练巴隆也一清二楚,更可怕的是,除夕夜的时候,巴隆就带人在村外监视,看到村里人放铳庆祝,他更确定李明勋一行不是普通的福佬。
原因很简单,外来的汉人虽然也与土著民有冲突,但都是荷兰人剥削的对象,除了入港贸易的商人,荷兰人不允许汉人拥有火绳枪、火炮等武器,更不会允许汉人训练军队,据此,巴隆确定甲螺村里新来的汉人不简单,不是荷兰人的顺民,更不是荷兰人的走狗,如果排除这两样的话,那答案就昭然若揭了。
李明勋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秘密会被一个从未谋面的土著青年看破,他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这个青年,也不得不重新谋划与虎尾珑社的关系。
“你问问巴隆,他费了这么多心思,想要做些什么?”李明勋准备还是看一下对方的牌,再行出手。
猎人翻译过去,但是他很快与巴隆争吵起来,似乎对一些东西无法沟通,最后,猎人说道:“大掌柜的,他说他想用金沙和鹿皮从您这里交换一些雷与火的权杖,小人也不知道他说什么。”
“雷与火的权杖?”李明勋咋摸了一下这个词语,从后背鹿皮包里取出火绳枪,问:“是火铳吗?”
从巴隆见到火绳枪的的表情变化来看,李明勋就知道他想要的是这个东西。
不用问,李明勋也知道巴隆为什么想要火铳,虎尾珑社有很多人死在荷兰人的火绳枪下,而虎尾珑社根本没有什么武器能与之对抗,想要复仇,只能获得与荷兰人一样的武器才有可能。
“很遗憾,我不能给您火铳!”李明勋断然拒绝了巴隆的要求,虽然他也想要更多的金沙和鹿皮,但相对于高利润,他更看重眼前的大好局面,巴隆得到火铳,肯定会使用,一旦为荷兰人得知,自己的事业也就走到尽头了。
巴隆显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他从身边人那里解下口袋,露出了一袋子的金沙,他热切的说着什么,李明勋知道他在抬高交换的价格,李明勋见他不是要用强的样子,似乎可以讲道理,索性说道:“我不卖给你火铳,除了不想让红毛夷知道,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我的火铳目前只能自保,没有多余的卖给你,而第二个原因则是卖给你,你们也用不起!”
说着,李明勋坐在地上,铺开鹿皮,把火铳里面的铅子和火药全都倒出来,然后一丝不苟的清理枪膛,装填子药,点燃火绳,最后对着一棵大树开了一枪。
“您也看到了,火铳使用起来很繁琐,而学会使用并且能用来杀敌,至少要像刚才那样练习一百次,而一百次之后,光是消耗的铅子和火药,就价值您刚才拿出来的金沙的三分之一。”李明勋缓缓说道,最后问:“巴隆,如果这样算起来,你们虎尾珑社可以训练出多少火铳手呢,二十个还是三十个?不超过两百个,根本无法和红毛夷对抗,但如果把全族的财富用来购买和学用火铳,那么全族人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巴隆陷入了沉思之中,忽然他笑了,问:“如果这样说起来,你们不反对我们与红毛夷开战,所以,你们也是红毛夷的敌人!”
一直以来,无论在马尼拉还是台湾,李明勋见到的土著都是淳朴的,或者说有些蠢笨的,却不曾想眼前这个青年这般聪明,思维跳跃的很快,李明勋还未曾反应过来,巴隆说:“那我们结盟吧,我们结盟之后,会变的更加强大,也可以进行贸易,你们赚了钱,就会有更多的火铳,当有一天你们比红毛夷强大的时候,就会和他们开战的,不是吗?”
满地打滚求推荐票啊,冲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