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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夕城的余家,世代从农,从余夫人这一辈,往上数三辈,好不容易出了个读书人,却也是个负心汉。
中了进士以后,也算是给余家光宗耀祖了,从此成了幻夕城的大红人,也成了余家村里头一个进士先生。
本是该留在县城做一个小文官的,却因当时一时风光无两,也招来了不少的友人的觊觎。
有人打折余太爷的幌子出去招摇撞骗,有人则鼓动他一起做生意。
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把这个进士先生当做老大爷一般捧着,余家也从困难户变得富有起来。
当年余太爷读书的钱都是找四方友人和邻居借的,那个时候借钱相当不容易,旁的人肯借钱给他,是因为他这人老实本分,在课业上又十分上心,刻苦读书,当时的他已经是秀才加身了,县城十分鼓励人才培养,对余家也算照顾。
后来余太爷考中进士,十里八乡不知有多高兴,好似这个进士先生是出自自己家一般,那曾经凑过钱给他买盘缠,做新衣的人家,许多都打了明言,说不要他还钱了。
余家慢慢富有起来,余太爷也不是憨的,他知道自己这一路走过来都十分不容易,更是因为这一路走过来,看到了太多的变化,还有人情世故,让他坚信了读书有用,确实有用,他更不敢拿着自己寒窗苦读十年的结果,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他没有听信一些友人的建议去从商,而是老老实实的在县太爷手下做事。
这样一来,余家从农户变成了官员之家。
余老太爷娶得第一任妻子,生了余夫人的母亲,还有舅舅,后来再生第三胎的时候难产而亡,一尸两命。
余老夫人走时,余大哥才十岁,余夫人才七岁。
在余老夫人死去的第三年,余老太爷娶了第二任妻子,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小就是个娇气包,原配的一儿一女可没少在他身上吃亏。
偏偏余老太爷又十分喜爱这个中年才得的一个儿子,直言“此子肖我”。
而余三也确实争气,娇气是真的,但有用也是真的,余老太爷两儿一女,原配生的,一儿一女,女儿在课业上倒是没有别的追求,只需识得字能断文,说得清道理就够了,但他自己是读书出身,就格外看重对孩子教育培养。
偏偏,余大在学习上确实没有天赋,一篇论语他得背三日才能勉强背上,而余三只需一日就能背的滚瓜烂熟,还能解释其意。
这是余太爷当初都不曾有的天赋,所以,在这两个儿子之中,他更偏向小儿,因为他过人的天赋,也因为他是在自己中年时得来的宝贝疙瘩。
这是他身为男人和父亲,十分值得一提的骄傲。
有了偏爱,自然就有人被冷落。
那个时候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在余家原配生的儿女都抵不过余先生的一个儿子,余大和余夫人不受宠爱似乎成了注定的事。
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只要肯熬,也能熬得过去,可偏偏好景不长,余三被父母宠的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一伙地痞流氓,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回府。
那日,家中只有余夫人。
对于这个弟弟,余夫人实在谈不上是喜欢,可在如何他都和自己留着一样的血,是自己的弟弟,看他被打得那么惨,也是会心疼,会难过的。
在这个家,自从母亲走了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感受过温情的存在,哪怕是和自己同胞生的哥哥,也嫌少有话聊。
可那日,余三第一次开口叫了她姐,委屈的说在外面受了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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